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饶县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就其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上饶县残联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RXZFCG-2018-044
三、采购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100人)提供寄宿型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或居家托养服务。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采购预算1500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为依法在上饶县民政局登记成立的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包括寄宿制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福利机构和能够为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会组织。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申请审批、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合法运营,并经县残联确认能够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2)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3)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完善健全,且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
(4)配置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服务场地,包括住养居室、食堂、护理保健室、文体活动室、康复室、心理咨询室、劳动(生产)工作间等适合残疾人活动的场所;
(5)服务场所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建设要求。县(市、区)残联通过政府购买托养服务中标的托养机构和社会组织应报设区市残联备案。
3、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供评委审查。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年9月20日起至2018年9月25日止,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通过采购中心审查,方可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携带U盘。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 2018年9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谈判活动。
十、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谈判活动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中无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户名: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2203090000056863,开户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营业部,并注明:上饶县残联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金额的10%向采购人缴纳。
十二、凡已报名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各项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四、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通知采购文件收受人。
十五、联系方式: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上饶县七六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王玉婷
联系电话: 13607939844
E-mail:srxzfcg@126.com
上饶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 戴强
联系电话:13086118898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