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50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0510-8070212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 江苏宜公投蓝藻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宜兴市太湖蓝藻打捞处置设施运行服务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宜兴市八房港藻水分离站、八房港原位控藻工程、符渎港近岸水域蓝藻原位应急防控工程、小径港藻水分离站、周铁藻泥干化厂、移动式藻水分离船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且保证目标产能要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安全生产等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年处理费用约1250万元/年。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本项目处理工艺及蓝藻运行处理时间的特殊性等因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社会资本,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鉴于本项目处理工艺、运行时段和后续配套处理等因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社会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具体理由分析如下:
1. 宜兴市八房港藻水分离站处理能力为5000m3/d,采用工艺为“加压破壁+沉淀式藻水分离+一体化浓藻浆二级强化气浮藻水分离”技术;八房港及符渎港原位蓝藻深井控藻平台目前处理能力分别为86400m3/d、172800 m3/d, 采用的技术为U型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周铁藻泥干化处理厂处理160t/d,采用旋转式蒸汽干化工艺;小径港藻水分离站处理能力为3000m3/d,采用的工艺为“泵式加压+双旋流沉淀分离池 +双旋流气浮分离池”分离技术。以上运行服务项目涉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项专利技术及设备,如加压破壁(专利号:ZL201510674428.9)、沉淀式藻水分离(专利号:ZL201220336673.0)、一体化浓藻浆二级强化气浮藻水分离技术(专利号:ZL200910094311.8)、U型蓝藻深井处理设备(专利号:ZL201720870275.X)大通量旋流式藻水分离技术(专利号:ZL201820647625.0)以及一种船载式藻水分离装置(专利号:ZL2018 2 1581500.9)。须选用熟悉工艺和设备并具有成熟运行经验的单位进行运行工作。
2.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林海公司)已在全国建造了20余座藻水分离站、10余座原位蓝藻深井控藻平台、多个污水处理厂,并承担了其中全部原位蓝藻深井控藻平台、10余座藻水分离站以及多个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工作。德林海公司经过十来年的藻水分离站的建设及运行经验,拥有丰富的蓝藻治理装备运行及后续藻泥处置相关经验,藻泥处置方面形成两种工艺路线:1.藻泥电渗析-通风干燥工艺,申请了一种蓝藻藻泥专用干化装置专利(ZL2014204728526),并获得授权;2.藻泥造粒-低温热空气干燥工艺,申请了一种藻泥干化设备专利(ZL2020213135281),并获得授权。此外,德林海公司在云南红河州、四川凉山州承建的污水处理厂中污泥干化系统采用空心桨叶蒸汽热干化工艺与八房港藻泥干化处理站具有相似性。
3. 太湖蓝藻处理具有季节性特点,运行时间只有7-8个月,其它时间停运,工作弹性较大,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专业人员调配富余,能确项目的稳定性。
4. 德林海公司是目前全国唯一具有藻水分离站、蓝藻深井控藻平台、藻泥处置等相关蓝藻治理专利技术的供应商,也是唯一同时拥有丰富的藻水分离站、蓝藻深井控藻平台、藻泥末端处置等蓝藻全流程(打捞—分离—处置)运行经验的供应商,同时其具有结构完整、技术雄厚、经验成熟的运行、维护团队作为后台支撑。因此,其是唯一合适的供应商。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唯一供应商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本次运行服务涉及藻水分离站、深井控藻平台及藻泥末端干化处置,一方面藻水分离站及深井控藻平台所采用的工艺涉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项专利技术,另一方面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同时具备藻水分离、深井灭藻及藻泥末端处置运行经验的单位。综上建议,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宜兴市太湖蓝藻打捞处置设施运行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卢洪欢: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张杰: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张伏林:无锡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孙雨茜:江苏磊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六、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江苏宜公投蓝藻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谢先生   
联系地址: 宜兴市绿园路528号  
联系电话:  0510-80702123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12.15单一来源公示.docx
12.15专家论证意见.rar
 
采购人:江苏宜公投蓝藻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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