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PET塔二系统设备搬迁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ge-2024-0513-cg-001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窦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婷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PET 塔二系统设备搬迁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GE-2024-0513-CG-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PET 塔二系统设备搬迁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聚 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PET 老装置塔二系统设备利旧搬迁至 10 万吨 PET 装置使用,6 台泵需更换重新采 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PET 塔二系统设备搬迁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PET 塔二系统设备搬迁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供货能力。应提供经年审合 格的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化工机械设备销售业绩不得少于 2 项(以提供销售合同为准)。供应商若为代理商,业绩必须提供代理商业绩;
3、应具有有效的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被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如在期限内,不得参与本次招 标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9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线上):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QQ 邮箱:904888449@qq.com) 方式:线上获取,需将每项资料注明清楚整合为一份 PDF 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若缺项漏项将 不予受理,直至补全。 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应自行考虑网络等原因,可提前 2 小时将磋商文件 PDF 电子版彩色扫 描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和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PDF,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904888449@qq.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供应商应自行考虑网络等原因,可提前 2 小时将磋商文件 PDF 电子版彩色扫 描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和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PDF,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904888449@qq.com”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5 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25 万元
采购需求:PET 老装置塔二系统设备利旧搬迁至 10 万吨 PET 装置使用,6 台泵需更换重新采 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地点: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90 日内完成。
二、其他补充事宜
1、需缴纳磋商保证金:5000 元整;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开 户行账号:8060401120101107869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 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 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 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时-2024 年 5 月 31 日 16:00 时)
2、领取文件时须线上提交以下原件的扫描件资料: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 委托人参与本项目应提供本单位近半年社保原件(2023 年 11 月-2024 年 4 月)、开户行许可 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 似化工机械设备销售业绩不得少于 2 项(以提供销售合同为准),供应商若为代理商,业绩必 须提供代理商业绩、有效的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 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 印)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 PDF 格式扫描件,供应商将所有审查资料扫 描件整合在一个 PDF 文档里并发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904888449@qq.com,若资料不齐全或 不合格则不予受理,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需在 QQ 邮箱注明:项目名称、供应 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 场评标委员会查验结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 316 号聚酯公司
联 系 人:窦海
电 话:138996538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联 系 人: 季婷
电 话: 0994-2707555 转 8002
电子邮件: 9048884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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