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电鸿信基地诊所医疗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编号:【ZYT-20231017-027】),比选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鸿信基地诊所医疗系统研发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2)采购内容:中电鸿信基地诊所医疗系统研发,建设以集团基地诊所为中心的诊所医疗系统,涵盖药品/耗材/器材/设备管理、员工管理、承包商管理、门诊访客管理、医生管理、护士管理、急救员管理、医生/护士排班功能、预约管理、医生诊疗、药品发放、处方管理、酒精毒品抽查、组织管理、危害管理、生物检测、培训管理、应急管理、体检机构管理、统计分析、数据看板、健康分享。用户权限管理、数据字典、告警管理、检查项管理,基础数据的excel导入和导出等基本业务系统。
(3)项目建设规模:预估人民币520884元(含税);
(4)服务地点:广东省,比选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
(6)技术标准要求:合格,满足比选人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7)质保期:2年;
(8)工期:12月20日前完成交付。
(9)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10)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1 |
CP01251 其他IT应用软件 |
基地诊所医疗系统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总报价(含税)”为520884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册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参选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具备至少一个软件开发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时间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5参选人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满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日上午9时至2023年11月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403室,联系人:田玲玲;联系电话:18751881628。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a、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购买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汇款名称须与参选人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
d、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此信息表word版发至tianlingling1628.cutcc@chinaccs.cn)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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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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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选人注册登记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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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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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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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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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户行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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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参选人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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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注:1、本表为参选人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发票领取方式:登陆邮E招网站 (https://www.youezhao.cn/) 或扫描网站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申领标书费电子发票(电子普票),如有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30分。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3楼310会议室。
5.3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汉中路268号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邮编:210003
联系人:田玲玲、赵丽莎
电话:18751881628、18360461834
电子邮件:tianlingling1628.cutcc@chinaccs.cn、zhaolisha1834.cutcc@chinaccs.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开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590267491010800008681
8.2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