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高速广告资源包2024-01公开招租
金额
464.6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002402312
预算金额464.68万元
招标联系人-1594595730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祝希宁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1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7时00分00秒变更为2024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9月09日 17时00分00秒变更为2024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招租底价 4,773,000元/年((含税价,税点6%,未包含新型媒体广告位))变更为4,646,800元/年((含税价,税点6%,未包含新型媒体广告位))
起始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变更为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002402312 项目名称 深高速广告资源包2024-01公开招租
起始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详见出租资产情况
装修情况 其他 面积/数量 1.00批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固定资产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如履约情况良好可续约2年(以租赁合同规定期限为准)) 报价有效期 120日历日
免租期 3个月(收费岗亭、安全岛广告位3个月,LED灯箱无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4,646,800元/年((含税价,税点6%,未包含新型媒体广告位))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2%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广告(广告发布)
履约条件 1、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广告位及广告设施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点位、设施、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承租人负责广告设施的建设、日常运维、设备更新及安全管理,建设标准按照《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2021年)》,建设样式需经过甲方批准,相关建设费、维护费、运营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广告牌日常维护须符合出租方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3、合同期满后30日内,承租方负责拆除所有自建广告设施,恢复广告位原貌,超过30日未拆除视为承租方同意将自建广告设施无偿交由出租方任意处置或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无条件拆除广告设施,否则出租方有权另行聘请相关施工方对该广告牌设施进行拆除,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从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付。
4、广告内容须满足合同要求并在发布前由出租方进行审核,所有画面审核通过后由承租方进行画面更换并承担换画费用。
5、承租方需按政府相关规定完成公益广告发布,公益广告发布占用的时间不做补偿。
6、以资源包为单位整租,收费岗亭灯箱点位及安全岛点位广告牌需按整站建设。
7、所有广告位现状交付,收费岗亭部份位置原有灯箱由承租方负责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前海、国际会展、观澜、荷坳、黄鹤、福民站LED灯箱最迟交付时间为2026年2月。
9、租金包含收费岗亭灯箱点位每天5小时亮灯时间的电费及安全岛点位、LED灯箱每天16小时的电费。
10、安全岛点位需安装防撞设施,防撞设施需通过出租方审核。
11、收费岗亭广告位共计373个,安全岛广告位共计37个,LED灯箱共计92个(详见合同)。
12、新型媒体广告位(新型媒体是指借助新技术和新创意呈现的户外广告形式,其广告位包含出租方管辖的收费广场、匝道圈、服务区等收费站及道路资源,)出租方按建成媒体数量收取点位租金,具体以补充协议完善,电费未包含在点位租金内
其他补充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经营、广告设施设备建设、改造、安装、迁移、拆除、存放、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报批报建及检查配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和开发、侵权或违约赔偿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按首年租金标准收取2个月的租金额作为租赁保证金。 电费 租金包含收费岗亭灯箱点位每天5小时亮灯时间的电费及安全岛点位、LED灯箱每天16小时电费。新型媒体电费按供电部门规定收取。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招租公告发布前3年内竞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竞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5、不接受与出租方存在任何形式的仲裁、法律诉讼、经济纠纷的承租方。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查询信息(工商查询信息参考地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件等证明材料;
2、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及控股的查询截图,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3、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5条要求的承诺函。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智谷产业园深圳交易集团大楼21楼
联系人 祝希宁;舒龙 联系方式 15945957301;18165729017
邮箱 285041593@qq.com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承租期间仅限自用,不允许分租或任何形式的转租(如协议、分红、入股等)。
2、承租方须承诺不存在违规经营或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3、承租方须承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4、承租方须接受深圳高速广告资源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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