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调度管理处第三批服务集中非招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2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调度管理处第三批服务集中非招标采购项目(机房空调、加湿设备维保服务、防火墙等版本升级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维护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改进服务、自动化主站等保测评服务、运行日志功能改进服务、主站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网络安全保障支持服务、数据网及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BTGD-2024-01)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调度管理处第三批服务集中非招标采购项目(机房空调、加湿设备维保服务、防火墙等版本升级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维护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改进服务、自动化主站等保测评服务、运行日志功能改进服务、主站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网络安全保障支持服务、数据网及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BTGD-2024-01)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nmgzyxt@126.com (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0472-5199096/15547276398 (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4年4月3日
招标人:包头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BTGD-2024-01)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调度管理处第三批服务集中非招标采购项目(机房空调、加湿设备维保服务、防火墙等版本升级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维护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改进服务、自动化主站等保测评服务、运行日志功能改进服务、主站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网络安全保障支持服务、数据网及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BTGD-2024-01)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如有) | 响应报价(万元)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审情况 (综合排序) |
1 | 自动化机房空调、加湿设备维保服务 | 第一 | 内蒙古昕博科技有限公司 | 10.2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陕西华添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 9.100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深圳前海宏讯科技有限公司 | 8.26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2 | 调度自动化防火墙等版本升级服务 | 第一 | 内蒙古森杰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 9.9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天津市英环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9.958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3 |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维护服务 | 第一 | 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19.843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欣荣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9.9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4 |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改进服务 | 第一 | 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35.753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欣荣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5.8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5 | 自动化主站等保测评服务 | 第一 |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6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山东维平信息安全测评技术有限公司 | 7.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8 | 自动化主站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 第一 | 浙江东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0.9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1.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 10.8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9 |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支持服务 | 第一 | 内蒙古洞明科技有限公司 | 9.15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5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北京寰宇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 8.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10 | 数据网及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 | 第一 | 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19.551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内蒙古华宇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19.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天津市英环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19.29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6 | 监控值班运行日志功能改进服务 | 流标 | ||||||
7 | 主站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 | 流标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内蒙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中心 | 资格不符 |
2 | 北京卓识网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3 | 道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体不符 |
4 | 保定钰鑫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5 | 山东容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6 | 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7 | 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8 | 智巡密码(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9 | 内蒙古御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体不符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nmgzyxt@126.com (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0472-5199096/15547276398 (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4年4月3日
招标人:包头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