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余干县]大明湖环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
金额
4706.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06.7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138793535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经理191793466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30
公告正文

    【信息时间: 2022-11-09】

大明湖环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明湖环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鄱阳县境内;

2.2工期:365个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12月06日,预计竣工日期:2023年12月05日;

2.3 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为47067578.39元,招标要约价45184875.25元;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大明湖环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派建造师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 6 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项目。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5号和饶水建字【2020】105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 (http://ggzyjy.jxsggzy.cn/dzjy)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月 30 日09:30时,地点为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签到。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姓名及其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 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 号文及干府办发【2011】43号文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7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7.8 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投标。

7.9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10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余干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93-3227630)进行监督。

7.1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干县干鄱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城市社区管委会鄱湖大道(自然资源局)西侧二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8793535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经理

电 话:19179346687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289号三星大厦C座附706室

招标监督机构:余干县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干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干支行

2、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干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干县支行

3、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干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干支行

4、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干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余干支行

5、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干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干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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