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长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长县人民医院眼科配镜中心眼镜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长县人民医院眼科配镜中心眼镜材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ZC2019-233
三、采购人名称: 延长县人民医院
地址:延长县西街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911-861010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联系人:侯工
电话:0911-889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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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长县人民医院眼科配镜中心眼镜材料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眼科配镜中心眼镜材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延长县人民医院眼科配镜中心眼镜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276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本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6个月的纳税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28 09:00:00至2019-11-0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9 14: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3、开标时间:2019-11-19 14: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892937
2、开户名称: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火车站支行
4、账 号:6105016841110000065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