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中小型维修改造项目(装饰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14292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东024-88110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2024年度中小型维修改造项目(装饰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中小型维修改造项目(装饰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4292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中小型维修改造项目(装饰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具体技术参数按招投标文件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册项目经理且无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省份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2号同方广场B座3806号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密封递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远程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所有供应商应该按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最后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96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2号同方广场B座3806号房间
联系方式:024-88110588
邮箱地址:Lnzy31659888@163.com
开户行:华夏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56000000825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
电 话:024-8811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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