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次采购将对彰武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项目。 采购优质亚磷酸钾(液体)5000公斤,单价最高限价25元/公斤,总采购金额限价125000元;50000亩无人机喷施作业费限价375000元。(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响应;
7、对供应商特殊需求:
1、供应商无人机能够完成农业、牧业植保服务作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2、具有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正式或临时登记均可);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本次项目主要对彰武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项目进行采购;
2、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日内;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优质亚磷酸钾(液体)5000公斤,单价最高限价25元/公斤,总采购金额限价125000元;50000亩无人机喷施作业费限价375000元。(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等;
2、供货期间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
本次采购将对彰武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项目进行采购。 采购优质大量元素水溶肥料200000公斤,单价最高限价4.8元/公斤,总采购金额限价96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
1、具有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正式或临时登记均可);
1、本次项目主要对彰武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进行采购;
4、采购优质大量元素水溶肥料200000公斤,单价最高限价4.8元/公斤,总采购金额限价96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