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253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SCC/B22212(招标文件编号:SSCC/B22212)
二、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东方网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集中登记地)
中标(成交)金额:253.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东方网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交付。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宏锴、黄志敏、林海、朱青、程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39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上海东方网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功能优化方案对采购需求的响应较完备,针对性较好;投入项目开发实施人员配置合理,类似项目案例业绩丰富,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联系方式:沙老师,021-20272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联系方式:方老师,021-62103825-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 021-62103825-80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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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浦东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 09:28 |
评审专家名单 | 丁宏锴、黄志敏、林海、朱青、程曦 | ||
总中标金额 | ¥2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62103825-8007 | ||
采购单位 |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沙老师,021-202722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方老师,021-62103825-8007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2 |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发售版.pdf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发售版.pdf |
2.5.7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的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SSCC/B22212)_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l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东方网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1491.63万元,资产总额为
2939.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上海东方网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14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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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
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SSCC/B22212
招标单位: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代理单位: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1
第四章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34
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35
第六章评标办法...54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57
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
(本章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其他各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其他各处内容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浦东新
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对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招标公告
已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本期项目是在警情智能研判系统一期的基础上送代升级,包括对原有系统人工
智能算法的优化、数据分析流程的优化、原有数据表结构的优化、数据中台的构建,
同时,针对一期运行以来总结的问题进行优化改进。
2、预算金额:258.66万元,最高限价:258.66万元(超出该金额作无效标处理)。
3、履约地点:杜鹃路260号。
4、履约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交付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方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
4、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1)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方务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上午9:00-11:
00,下午13:30-16:3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招标代理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大会议室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证件原件审核后
退还。
2、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响应,本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份,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
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报名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
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
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
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次招标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其他网站转载、复制、其他
途径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本公司都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
采购人联系人:沙老师
电话:021-20272287
采购人: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62103825-8007
邮箱:sscc-fyz@qq.com
发布公告机构: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说明和要求
采购人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A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名称: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招标代理部
代理单位
2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62103825-8007;邮箱:sscc-fyz@qq.com
招标项目
3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智能研判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名称
招标采购
4SSCC/B22212编号
5包件划分本项目不涉及。
采购资金
6财政资金
性质
项目预算金
预算金额:258.66万元。(预算金额为投标最高限价,经评审后投
7额及投标最
标报价超出上述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高限价
8项目属性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招标项目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
投标申请人方式:书面送达至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
标前提问时间:2022年11月10日11时0分之前
标前沟通:暂无安排,如有电话通知以通知为准
答疑澄清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投标申请人
答疑澄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答疑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答疑澄清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标前答疑澄
12
(说明:1、招标方就答疑澄清问题另有书面通知的,以通知为准;
清
2、若无投标申请人提问或招标方认为无答疑澄清内容的,则不作答
疑澄清;3、招标方可视情况需要召开标前沟通会,投标申请人应按
上述时间地点参加:4、投标申请人收受答疑澄清文件后应按规定签
收确认)
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
序号
条款 | 说明和要求 |
联合体投标 |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等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3日上午10时 |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 | 本项目不涉及。 |
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大会议室)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起始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 |
财务报表 | 需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
依法经营相关证明 |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可以具有法定效力的签章替代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原件盖章版扫描件光盘/盘1份。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每份正本或副本均需装订成册,可以采用双面印制(图纸除外)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装订。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 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采购编号、投标日期、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并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名称处需加盖单位印章。 |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等名称处加盖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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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序号
条款 | 说明和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政策功能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规定。 |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招标文件、招标需求文件中列出的所有必须符合项、不得违背项。 |
其他 | (1)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处理,遵循政府采购及相关行业的原则、规定和惯例。(2)本次招标执行财政部所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本次招标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结中标服务费算,参考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中服务类的收费标准计取,专家评审费按实结算。 |
30
31
32
33
34
招标文件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项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政部87
号令”)、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及相关货物项目来购
2.本次招标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招标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响应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系指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申请参加投
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将“投标人”和“投标申请人”统称为“投标人”。
2.4除另有说明外,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方”“招
标人”、“采购方”、“建设单位”、“建设方”、“业主”、“业主方”、“用户
方”等均系指上述所称的“采购人”或“招标方”。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向招标方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活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
(4)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不具备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无中标、签约、履约资格,无论何种情形、无论招标文
件是否具体列举,因投标人不具备合格条件而导致的投标责任、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
人承担。
4投标费用
无论本次招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招标文
件另有说明的除外。
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解释及其他
5.1招标文件用以闸明招标项目所需的投标人资格、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闸明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要求
(5)招标项目及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被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5.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人因对招标
文件不明或误解或认为招标文件存有需澄清修改之处但未及时向招标方提出的,其产
生的投标责任、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就此提出的任
何异议均不被接受。
5.4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处理,遵循政府采购及相关行业的原则、规定和惯例。
6.领取招标文件、现场考察、标前提问及标前答疑
6.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要求如实登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此为投标截止前招标方与其联系的依据,凭此依据招标方无法
及时联系投标人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条
“投标人标前提问”所规定的方式通知招标方,并可要求招标方答疑、澄清或修改:
6.2.1认为招标文件内容存有错漏、不清晰、不完整、前后不一致或其他不合理
之处的;
6.2.2认为招标文件存有倾向性、排斤性内容或有歧视性要求的:
6.2.3认为招标组织程序有不规范或不合理之处的
6.2.4对招标项目有重要合理化建议的
招标文件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系统使用和常见问题解答;
2、系统的升级服务;
3、系统的部署服务。
另自验收通过之日起,需承诺免费提供1年售后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故障处理:诊断、解决应用软件系统故障,对其程序错误及缺陷进行排错;
技术咨询:解答应用软件系统在使用中的常见问题
系统优化:分析系统运行瓶颈,制定、执行优化方案,提高系统处理能力
风险点调整:风险点增加、修改、删除。
可以通过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远程访问等形式:
软件版本升级或改进应在不影响业务的情况下进行,保证系统可以稳定、平
滑过渡。
序号指标名称 | 指标描述 |
1运行时间 | 7×24小时运行,不间断运行。软件版本升级或改进应在不影响业务的情况下进行,保证系统可以稳定、平滑过渡。 |
2每年允许故障时间 | 每年故障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 |
出现故障后系统恢复3时间 | 不超过3小时。 |
6、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待经区大数据中心验收通过后
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5
招标文件
第六章评标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招标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原则、规定、程序和要求均为评标的依据,其中
有关评标的基本原则、规定和程序见第二章第23条。
(3)本项目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拟选择一家投标人中标。综合评分
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评分细则见本章第(13)
条。
(4)详细评审仅适用于经检查或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有关内容的修正以及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均列入评审范围。
(6)评委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份投标文件进行商
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7)经详细评审,投标人多项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要求累计至达到无效投
标程度的,评委会可判定其投标无效,并不再对其进行评分。
(8)评分细则表中所指投标均系指经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本项目进入评
分范围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按废标处理。
(9)评委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按照评分细则表,独立对投标人进行评
审和评分,评审和评分记录资料均需保存归档。
(10)按评分细则表,投标人总得分为其各评分因素得分之和,各因素得分
按各评委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取。
(11)评委按总得分高低排定各投标人中标候选次序,如有相同得分,按财
政部87号令的规定确定次序,仍不能确定次序的,由评委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表决确定。评委按照上述中标候选次序取前3名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
选人,并推荐1名中标人。
(12)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分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分值统计时的中间值除
外)、总价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取整数,不足部分按四舍五入法计。
(13)评分细则。
54
招标文件
评分细则表(7个评分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 满分 | 评分细则 |
1 | 投标报价 | 10 | 、依据财库【2014】214号文,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2、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类似业绩 | 10 |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承接的有效的软硬件集成项目业绩。是否属于有效类似业绩由评委根据投标人业绩项目的采购内容等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有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没有提供的得0分(应附类似业绩的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 | |
3 | 系统功能优化升级方案 | 30 | 评审内容:结合采购需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系统功能优化升级方案(包括:升级完善警情智能研判系统模型、消防业务数据中台、BI可视化数据模型、消防语音问答精灵四大模块)进行综合评判。以上四大模块,含有10个核心功能模块及7个普通功能模块。如投标人没有根据采购需求内容,设置专节来对四大模块下属的每个模块做出响应性说明的,或所作的说明明显不合理或不具有针对性,则对应模块扣3分,核心模块说明有缺陷的扣2分,普通模块说明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
智能会议系统响应度 | 评审内容:根据智能会议系统清单中软件功能要求及硬件技术性能、质量档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以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及设备相关佐证资料进行综合评判)。配套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每有一小项内容有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系统测试方案 | 10 | 评审内容:结合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测试内容(包括单元测试、模块测试、系统测试和用户接受测试),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测试方案进行综合评判。以上四项内容,系统测试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有三项满足得7分,有两项满足得4分,仅有一项满足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6 | 应急预案 | 10 | 根据系统软件及硬件可能出现的问题,能给出应对5种及以上合理的突发情况预案及解决方案的得10分,给出应对4种合理的突发情况预案及解决方案的得7分,给出3种合理的突发情况预案及解决方案的得4分,给 |
2
5
招标文件
出2种合理的突发情况预案及解决方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人员配备情况 | 10 | 项目负责人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3分;有10至15年相关工作经验得2分;有10年以下相关工作经验得1分(以项目负责人情况表为准)。项目组主要人员配备有8人及编辑审核人员5人的得5分,每多1人加1分,最多加2分(须注明项目组人员明确分工且满足采购需求中对人员的相关要求,否则不得分)。 | |
8 | 运行维护与售后服务 | 15 | 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与售后服务,包括针对不同对象的系统使用指导方案、长期维护升级以及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配套设备常用备品备件清单、日常排障具体工作流程及响应效率、质保期外收费内容及标准进行综合评判。以上五项内容,如投标人没有对相应内容做出响应性说明的,或所作的说明明显不合理或不具有针对性,则对应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部分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
合计 | 合计 | 100分 |
招标文件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
(供参考,中标后另行商定,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签订时间:
甲方(采购人):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浦东新区
消防救援支队网项目(采购编)的单方招标
唇,父件及成交通知书:第艺双方在平等
自原
协商一致,筒意签订本盒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
言层
筒附件子以说萌,简函在及本项目的招标
投标(响应文件、
晟交通知书等均为本答筒未可穷割的部分。毁芳筒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XX项目(以下简称“该系统”开发部署
务,其莱源应符合国家的看关规定
服务的内容、要录、服务质量等如下
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盒同价格益众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
全的所有费角均应包含在合筒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符其它往荷费用。
2.2服务地点: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3合同履行期限
乙方于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开发部署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的要
求并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高的标准为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
标准确定。
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底担保
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
权、留置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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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此导致甲
方先行赔偿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验收
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交付后,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并提供第三方软件测评报告,甲方在收
到验收通知书和相关验收材料后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
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该指挥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
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的工作秘密、隐私和专有信息及甲
方队员个人信息(统称为“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如果乙方违反
上述保密条款,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信息负有为
甲方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6.3乙方应以善良保管人之注意义务持续维持甲方保密信息的私密性,并采取合
理措施保证未经甲方许可之人接触该保密信息,所有经过甲方许可接触该保密信
息的人应避免未经许可之对外披露。
6.4乙方获取甲方之保密信息,仅限于用于履行本合同之用途。
6.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有责任立即销毁所持有、保管或控制的所有包含甲方保
密信息等保密信息文档,软件及相关资料,违反该要求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
法律责任。
6.6保密期限:以上保密义务涵盖自双方业务合作探讨始,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整
个期间:即使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本条款所约定之保密义务仍继续有效
直至相应的保密信息被解密或正常公开。
7.付款
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待经区大数据中心验收通过后,一
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乙方提供的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项
目系统开发与部署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
质量或标准的,造成该指挥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通过验收,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
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
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或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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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
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后,乙方应及时
分析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需要对原有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范围内
按照调整后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8.7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有权随时向乙方咨询和提供相关
建议。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
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增加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
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
配合。
9.3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
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等安全隐患时,有义务及时上
报甲方,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5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6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
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7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9.8乙方应当按照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提供合同服务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上述专业技术人员,且不得因更换人员延误项目期
限等内容。如果乙方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而甲
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违约责任
11.1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逾
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每天按占合同总价款0.5%计算,直至乙方服务验收合格
之日为止,当乙方逾期行为超过20日时,甲方有权不支付服务费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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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上述逾期行为给甲方造成
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服务,如乙方重新提供的服务仍不符合要求或乙方未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不支付服务费及解除合同,并有权
要求乙方支付占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上述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3如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追究其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甲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诉讼费用
等。
11.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视作违约。如违约方违约行为达20天时,守约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
损失。
11.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乙方延期提供服务。
12.不可抗力
12.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知识产权
13.1乙方提供服务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
商标专用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其中,著作权方
面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架构和设计图案、模块、源代码、可执行程序、网络技术
等均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对上述权利的行使,无需取得乙方及其他第三方的
同意。
13.2双方确认,甲方利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服务成果进行后续改进而产
生的所有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对上述权利的行使,无需
取得乙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13.3乙方不得将服务成果内容对外提供或披露,亦不得自行使用研究开发成果
或将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
14.争端的解决
14.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同级政府
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4.2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3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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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15.合同生效
15.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6.反商业赔赔条款
本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签署合同之当事人
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赔赔条款
16.1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赔赔的法律规定,双方
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赔赔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6.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
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
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
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16.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赔赔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
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
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16.4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2条、第3条、第4条之规定,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6.5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
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17.反虚假宣传条款
甲、乙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
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类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均有
权就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约定范围内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
但不得涉及合同所约定的保密内容。为避免商标侵权及不当宣传等风险的发生
双方均同意,在使用对方的商标、品牌、企业名称等进行宣传前,均须获得对方
事先的书面认可,否则,不得进行此类使用或宣传。双方在此承诺,会积极响应
对方提出的就合作事项的合理使用或宣传申请。双方均承认,未经对方事先书面
同意而利用其商标、品牌及企业名称等进行商业宣传;虚构合作事项;夸大合作
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合同的违反,并可能因虚假宣传构
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18.增值税条款
18.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到款项后,依据相关税收法规及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18.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所需的必要信息。由于
提供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损失)由甲方自
负。
18.3如果发票必要信息发生变化,甲方应在信息变化时及时告知乙方。甲方未
及时提供变更后的有效信息造成发票有误或丢失,乙方不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承担责任。
18.4本合同项下的业务发生退费、减费或其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红
字发票或重新开票的情况,甲方有义务按照国家税收规定退回乙方已开具的发票
或提供乙方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所需的有关资料
19.合同附件
19.1本合同附件包括:甲方招标(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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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9.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20.合同修改
20.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0.2本项目内容如有不尽事项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内容如与补充协议内容冲
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章):(签章):
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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