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拜泉县2024年黑土地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第五标段)
金额
1903.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sg0206g240223004001001
预算金额190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达绿洲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起东152144324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2
公告正文

拜泉县2024年黑土地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第五标段)
项目编号:SLSG0206G240223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泉县2024年黑土耕地侵蚀沟治理工程已由拜泉县水务局以 《关于拜泉县2024年黑土地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拜水发[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拜泉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万达绿洲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拜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拜泉县2024年黑土地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第五标段)
2.2 控制价:19039500.59元
2.3 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2.4 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削坡399600立方米,2.2米宽柳编跌水29720 米,4.4米宽柳编跌水14650米,6.6米宽柳编跌水6550米,8.8米宽柳编跌水7960米,沟头防护258座,格宾石笼护坡12927米,合金格室护坡12233米,格宾石笼谷坊184座,修建基础圆涵21座,单孔方涵26座,双孔方涵14座,过水路面11座,山皮石回填2763立方米,混凝土桩刺丝围栏39175米,营造沟道防蚀林46.95公顷。(每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275天。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拜泉县2024年黑土耕地侵蚀沟治理工程共划分5个标段,各标段不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上一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上一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上一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4.上一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上一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上一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上一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注: 上述1至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6日14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9时00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
6.3 其他事项
6.3.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3.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 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 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
①拜泉县水务局
联系人:房主任
电话: 15174630007
地址:拜泉县
②拜泉县市场管理监督局
联系人:张其
电话:18686990909
 
招标人:拜泉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 15946299977
地址:拜泉县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达绿洲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沙区新城尚品36 37号楼00单元1层20号
联系人:李起东
电话:15214432457
电子邮件:790507810@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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