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环特智鱼优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斑马鱼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环特智鱼优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斑马鱼检测实验室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 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穗环管影(云)[2023]61号)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广州环特智鱼优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广州环特智鱼优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斑马鱼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验收报告表》)。
2023年9月14日,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单位、验收检测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报告表,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检查,经充分讨论,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州环特智鱼优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斑马鱼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广云路408号410室。项目占地面积 368.63平方米,建筑面积368.63平方米。项目租赁白云美湾检测大厦第4层的403和410单元作为经营场所。项目主要从事①斑马鱼药物、保健品及化妆品评价平台的建立与验证;②斑马鱼药物、保健品及化妆品毒性与安全性评价平台的建立与验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5月,广州环特智鱼优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壹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广州环特智鱼优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斑马鱼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7月,取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意见:穗环管影(云)[2023]61号。项目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目前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广州环特智鱼优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斑马鱼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穗环管影(云)[2023]61号)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以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投产后,纯水机废滤芯处置方式由环评的“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变更为“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变更后,废滤芯仍合法处置,不会加重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余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已实施雨污分流。斑马鱼养殖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三级预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实验室通排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噪声源,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废滤棉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给其它单位综合利用;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废试剂瓶、斑马鱼尸体和纯水机废滤芯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州蓝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LY23071704),验收期间,主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开启,检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外排的斑马鱼养殖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二)废气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州蓝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LY23071704),结果显示,验收期间,项目外排的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固体废物得到合法处置,工程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项目建设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认真讨论,验收工作组同意“广州环特智鱼优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斑马鱼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外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二)做好日常生产、环保运行、设备维护等台帐记录及归档,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公示期: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6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广州环特智鱼优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15918664988
附件1: 02 环特鱼工作组意见 扫描件(会后公示).pdf 1.3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20230921- 验收报告表 环特(公示版).pdf 7.7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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