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沅江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费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20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89301-20220516-82
预算金额210万元
招标公司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陈小香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驰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8373742387
中标公司广东健恒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长沙中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9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军龙19873059077
公告正文
沅江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费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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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6月9日 |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沅江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费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2年06月07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沅江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费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2]000080号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驰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1089301-20220516-82 | ||||||||||||||||||||||||||||||
预算金额:2,100,000.0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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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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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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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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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按合同收取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31500 元 | ||||||||||||||||||||||||||||||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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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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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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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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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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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沅江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租恁费项目招标文件定稿.zip沅江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租恁费项目招标文件定稿.zip
采购人: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编号:HNCR-2022-YJ-CG009政府采购编号:沅财采计【2022】000080号采购项目名称:沅江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费项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5目录2022年5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驰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四、投标19三、投标文件15二、招标文件14一、总则13投标须知正文13
2.资格审查271.资格审查主体27第三章资格审查27八、其他规定24七、合同签订23六、中标信息公布22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2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1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0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294.其他273.资格审查结果27
4.澄清有关问题4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402.评标程序401.评标方法40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40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
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39.停止评标438.评标报告复核437.编写评标报告43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35.比较与评价41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57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9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7第五章采购需求45
附件4-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63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62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1二、投标保证金60一、开标一览表59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58
索引表3评标索引表70索引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69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68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67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66附件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65
附件6-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75附件6-3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74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73附件6-1分项报价明细表说明73六、分项报价明细表73五、投标函71
附件10-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79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79九、采购需求偏离表78八、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77附件7-1服务说明-览表76七、采购需求(服务)响应76
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3十一、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82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81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80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0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采购代理编号:HNCR-2022-YJ-CG0091、项目名称:沅江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费项目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湖南驰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其沅江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费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3)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电子投标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7日上午9时10分。投标人应在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技术咨询联系方式:18770917420QQ:246474113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未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需先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须同时办理单位CA、法人或授权委托人CA。湖南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37-4112269);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湖南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五、质疑和投诉3、开标地点: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迎宾路)三楼A区),邀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按时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湖南CA数字证书。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31100/content_1173396.html),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
联系电话:13574713828联系人:邬主任七、采购人名称: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电话:183737423871、联系人姓名:李先生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九、其它补充事宜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东二环一段1139号507电话:18373742387/0737-2121590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八、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驰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益阳市沅江市桔城南路金旺小区
(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账号:/开户行:/开名称:/(1)投标保证金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财务电话:/财务部联系人:/财务部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称:/
投标须知正文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7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5服务是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6.2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保密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7.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7.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资格审查
9.询问8.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投标无效。8.3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8.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10.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应及时关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0.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3.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计量单位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3.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9)采购需求偏离表(8)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7)采购需求响应(6)分项报价明细表(5)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14.投标报价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资格审查索引表应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应置于“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第一、二页。(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4.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修改,影响投标报价评审,其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已承担。14.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4.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接受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按本章第23.1款要求标注“修改”或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其投标无效。14.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设定最高限价的),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从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15.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并按本章第13.2款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中。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投标服务(含配套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3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7.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
19.分包(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18.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投标20.1投标文件应在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0.投标文件的签署19.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2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7.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2.投标截止期21.3建议投标人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4.串通投标行为2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的;(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5.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4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5.3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交易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
25.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25.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5.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3)唱标。以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为准,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开标关键数据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即时生成《开标记录表》,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4)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根据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见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解密成功的为有效投标人,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当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开标不再继续。(1)宣读。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登根据系统显示宣布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和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26.资格审查(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投标人电子CA证书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7.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7.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7.评标委员会26.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7.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9.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28.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8.评标(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0.3本章第30.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0.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0.5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0.4本章第30.3款所称“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是指: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址购买招标文件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是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0.7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签订合同七、合同签订30.10质疑人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0.9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0.8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履约担保31.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1.4中标合同将在法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4.政府采购政策八、其他规定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2.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4.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4.2强制采购:(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4.1优先采购: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小微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和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同时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4.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4.1款、第34.2款、第34.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4.5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4.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按第六章第三节“投标分项价格表”格式提供相关报价。(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5.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5.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37.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6.招标代理服务费35.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2除第二章第15.1款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1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第三章资格审查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资格审查结果(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4.1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4.其他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