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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钢管-2023-2025年度3家驻宝单位土建零星维修项目招标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宝鸡钢管-2023-2025年度3家驻宝单位土建零星维修项目招标招标
2023-2025年度3家驻宝单位土建零星维修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SG-scbzfwzx-2023-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5年度3家驻宝单位土建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已由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2025年度3家驻宝单位土建零星维修项目
本次招标工程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3家驻宝单位零星维修工程,拟选择1家承包商进行施工。
驻宝单位区域包括:
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区域;
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区域;
中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区域;
本项目招标结束后,由中标人分别与上述3家单位签订合同。
2.2.招标范围主要施工内容:
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3家驻宝单位区域内建(构)筑物零星工程维修,维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SBS卷材屋面防水维修、彩钢板屋面彩钢板更换打胶、阳光板更换、内外墙涂料粉刷、设备基础、地面、路面、道沿维修、地漏、水沟疏通、墙面砖补贴以及其他新作零星工程等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限为签订后二年期限。
零星维修项目单项预算造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另行招(议)标,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预估此次招标2023-2025年维修工程费用预估含税96万元,实际发生的维修金额根据年度内实际发生的维修业务量核算确定。本项目招标结束后,由中标人分别与上述3家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签订后二年期限。
2.3.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2.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00%。
2.5.计价依据及有关要求:
2.5.1.按《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有关文件编制预算,合同期内造价、计价及结算标准维持不变。对项目实施中陕建发09清单系列中没有对应或类似的子目可借用2001年《陕西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或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
2.5.2.工程结算方式采用,按图纸、签证“据实结算”方式。
2.5.3.相关取费:综合人工取费执行陕建发(2021)1097号文件,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为136元/工日;装饰工程为146元/工日;垃圾外运综合单价26.23元/立方米;不可竞争费用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2.8%;计取环境保护费(含排污费)0.4%;扬尘污染治理费0.4%;(不计取临时设施费)。
2.5.4.施工合同期,国家或省、市、地区等造价主管部门下发的造价新规定本工程不予执行。
2.5.5.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负担费用,完工在结算中扣除。
2.5.6.投标单位请详细核算自身成本及费用,并考虑各种风险,按费率下浮比例报价。认质认价材料、地材、外运垃圾费不参与下浮。
2.5.7.地材(砂子、水泥、石子、非装饰砖、钢材、商砼等)价格按陕西省、宝鸡市建筑经济定额管理站当季信息价的平均值做出认价。
2.5.8.投标报价优惠比例不得低于8%(费率下浮百分比>8%)。
2.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附件
2.6.1.质量要求
中标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等技术资料和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有关技术、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经业主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组织施工。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中标单位应负责返修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2.6.2.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原则上由中标人采供,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质量为优等品。材料质量须经建设单位代表同意用于本工程,重要材料需经过设计人员选定,材料到场后必须经过建设单位代表及委托单位代表验收认可后方可使用。
2.6.3.HSE要求
2.6.3.1中标单位负责其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必须严格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设备等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2.6.3.2执行甲方HSE管理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进行文明施工,甲方将参照宝鸡市有关文明工地要求进行检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的,甲方将勒令停工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或给予处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厂,并且保证垃圾清运不随地散落。
2.6.3.3乙方必须对甲方施工区域指定的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不损坏、不污染。如若发生损坏或污染,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或恢复,并视情节加以处罚。
2.6.3.4按要求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取证,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专业资质必须齐全,禁止无证上岗。由属地单位、公共事业部分别培训,施工人员每人一证进出现场应出示培训合格证,无证不得出入。
2.6.3.5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原则上应保持不变,确需变更的,新进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取证,,对施工人员的首次培训不收费。施工期间人员变更及后续新增的人员参加培训时,一律按100元/人的标准收费。
2.6.3.6特种作业人员应携带特种作业证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属地单位安全员应审核特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无证或审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2.6.3.7对于工程施工周期短、任务内容简单的零星维修项目的现场管理,属地单位可使用HSE告知书进行管理。
2.6.4.其他要求
2.6.4.1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对甲方安排的维修任务,若单次维修费用预估3万以上的维修事项,应提供施工方案及维修预算明细。
2.6.4.2施工时,乙方须遵守甲方对施工区域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域警戒防护围挡设施,减少因维修对甲方生产区的影响。
2.6.4.3涉及到的草坪、绿化植被等移植恢复工作,由乙方与相关单位提前沟通,乙方负责按原样恢复。
2.6.4.4做好与施工区域内有关单位的配合工作,其未按要求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6.4.5对于紧急维修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30分钟内到场,一般维修2小时内到场,并及时作出应急措施,如未能按时到场及不能及时作出应急措施,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并对响应时效不及时情况,给予500元/次违约金。
2.6.5.安全文明相关要求
2.6.5.1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应制定相应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设备、建筑物等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2.6.5.2执行甲方HSE管理有关规定,搞好施工中有关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施工及对周围建筑物、设施、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
2.6.5.3乙方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确保文明施工和人员通行安全。
2.6.5.4乙方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格对土建开挖作业、作业时间等进行综合控制。
2.6.5.5承包人在建设单位油气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化学清洗等特殊作业手续。
2.6.5.6承包人应对在实施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全部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水体、土壤和生态植被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2.6.5.7施工完毕,承包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恢复现场整洁状态。并消除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将作业占用土地恢复原有地貌,超出征地范围的恢复植被。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提供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文件: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
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三表一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盖执业注册印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竣工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其它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6.人员要求:
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应为本企业自有员工;
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7.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主任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招标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供。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名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编:721008
联系人:侯晓辉
联系电话:13759740530
备注:需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机构: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
邮编:721008
邮编:721008
联系人:任波平
联系人:侯晓辉
电话:0917-3398317
电子邮件:bsgrbp@cnpc.com.cn
电话:13759740530
传真:
开户银行:
电子邮件:15419218@qq.com
账号:
账户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账号:610501629500000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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