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玉泉48MW风电场工程送出线路(改建)及对端站扩建工程勘测设计(二次)
招标编号:HXZB-2016-0153-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玉泉48MW风电场工程送出线路(改建)及对端站扩建工程勘测设计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承发改审批核字[2015]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2:8 ,招标人为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围场玉泉48MW风电场工程送出线路(改建)及对端站扩建工程勘测设计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
2.4 建设规模:风电场终期规划装机容量450MW,一期采用87台2.3MW远景风力发电机组、二期采用43台2.3MWGE风力发电机组和44台2.3MW远景风力发电机组、三期采用24台2.0金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及其附属设施。通过1回220kV送出线路经我公司如意河升压站新建的扩建间隔输送至御道口500kV变电站。
应接入系统要求,220kV送出线路需改线,本次招标范围为改线段送出线路及对端站(月牙升压站)扩建勘测设计。
2.5 勘测设计周期:
风电场勘测设计工期要求:此项目计划2018年6月份开工,勘测设计方的设计进度应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项目具体实施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具体勘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初设、招标及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范围内所需的地质初勘及地质详勘(送出线路地形图测量由投标人提供1:2000电子地形图)。
2)设备、建安、服务采购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等所有能满足工程施工的一切内容的编制(含各种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3)送出线路及升压站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评审等相关工作、施工概算及施工图勘测、设计。
4)送出线路及升压站扩建工程所需道路规划、设计。
5)送出线路铁塔及升压站扩建微观选址及优化,并出具选址报告。
6)送出线路铁塔及升压站扩建基础设计。
7)送出线路接入的对端站(建投月牙站)中电气一次、二次等设备初步设计、施工概算及施工图勘测、设计。
8)施工图预算(送出线路、对端站扩建土建工程、对端站扩建所需一二次设备等)。
9)优化设计。
10)竣工图编制。
11)要求设计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12)参加评标及合同谈判。
13)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14)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
15)签认变更设计。
16)配合业主进行本次设计内容范围内的工程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8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项220kV及以上规模线路工程项目勘测设计业绩和不少于2项220kV升压站项目勘测设计业绩。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近3年企业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在近3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曾在任何合同因违约导致诉讼并败诉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因投标人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设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且具有参加过同类项目的经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4-04 至 2018-04-11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4-25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8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张哲 |
联系人: |
李兴 |
电话: |
0311-69110085 |
电话: |
0315-5309616 |
传真: |
0311-85278008 |
传真: |
0315-5391130 |
电子邮件: |
zhangzhe@suntien.com |
电子邮件: |
lxing958@126.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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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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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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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8002001021004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