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1625-202010-304001-0013 |
甲 方: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乙 方:广东德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合同金额:¥15,000.00 |
金额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
项目关键词:贫困劳动力培训项目验收专项审计审计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一、主要审计对河源市惠众职业培训学校和河源市友源职业培训学校开展2020年贫困劳动力培训项目验收审核纸质台怅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的检查:
①比对身份证号码与姓名是否一致。
②比对学员登记表信息是否齐全,笔迹是否与其他表格笔迹一致;
③查学员名册表信息是否齐全、抽样学员是否在学员名册表内:
④考勤登记表中学员签名是否一致,培训时间与教学计划时间是否吻合;
⑤教学计划填写是否完整,培训起止时间与学时数是否对应;
⑥是否提供了贫困劳动力培训教师(专家)资质材料(学历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
⑦询问学员对参加创业培训的综合评价意见。
(电话抽查人数比例不得少20%)
二、审计培训台账是否按文件要求提供:
①培训计划(是否按2020年东源县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方案要求规范设置);
②教师资质证明材料;
③学员登记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④学员名册(加盖乡镇或人社所、村居或人社站四个公章之一);
⑤培训考勤登记表(学员签名或村委工作人员确认签名);
⑥培训现场照片若干(标注培训项目、地点和日期);
⑦县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二人以上)评估记录(签名)等内容。
三、验收专项审计参加培训人数1503人。其中:河源市惠众职业培训学校参加培训人数764人,河源市友源职业培训学校参加培训人数739人。
2.人员及费用明细
服务人员 | 费用(元/天) | 服务时间(天) | 合计(元) |
伍春姑 | 500.00 | 10 | 5,000.00 |
林尧 | 500.00 | 10 | 5,000.00 |
邹岱霖 | 500.00 | 10 | 5,000.00 |
合同金额(元): | 15,000.00 |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11日
服务地点:广东河源市东源县建设一路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他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广东河源市东源县城建设一路 |
地址:广东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市东城西片区文昌路东边、纬十二路南边鸿大城10栋101号3室 |
电话:0762-8808218 |
电话:0762-3381099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永祥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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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44050174860800000992 |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