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谯区行政服务大楼三间办公用房出租项目(重新挂网)交易公告
金额
6.8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nqcq202407-001
预算金额6.8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傅先斌0550-30576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南谯区行政服务大楼三间办公用房出租项目(重新挂网)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nqcq202407-001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4年7月14日10时至2024年 7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对南谯区行政服务大楼三间办公用房出租项目(重新挂网)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7月14日10时至 2024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 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南谯区行政服务大楼三间办公用房出租项目(重新挂网),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位于南谯区行政服务大楼,共3间(其中一楼西北角1间办公房;二楼西侧西起第1间办公房;二楼西侧西起第2间办公房),面积为67.64平方米。

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竞得人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禁止经营除文印室以外的业务:该文印室主要承担南谯区行政服务大楼日常的文印任务,服务内容主要为文件资料、证件等的印制、资料复印、传真/扫描、刻章、光盘刻录等,不得经营与文印服务不相符内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禁止经营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处置单位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处置单位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竞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竞得人腾空并向处置单位交回之日起算),经处置单位审核审批后退还竞得人;租赁期满后,竞得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处置单位竞得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3、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竞得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处置单位竞得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4、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三, 租赁合同三年一次性签订。租赁期租金按本次成交租赁价(元/年)确定。实行房租预交制: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租金于《租赁协议》签订时缴纳, 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分别于租赁协议签订后满一年和满二年的前一个月内缴纳。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协议》中约定。

5、《租赁协议》签订前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用于监管水电费缴纳及赔偿固定设施的损坏等。如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另行追缴。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竞得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竞得人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竞得人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处置单位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处置单位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6、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南谯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请有意向的竞价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处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金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南谯区行政服务大楼三间办公用房出租项目(重新挂网);评估价:68282.00元/年;起始价:68282.00元/年;竞价保证金:柒仟元整7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元或整倍数。

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安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71410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南谯区行政服务大楼三间办公用房出租项目(重新挂网)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685

b)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南谯区行政服务大楼三间办公用房出租项目(重新挂网)”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汇款信息需与项目标段号对应。

c )本标的物竞价款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缴入滁州市南谯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指定账户

名:(竞得后由处置单位提供)

行:(竞得后由处置单位提供)

银行账号:(竞得后由处置单位提供)

转账时备注:南谯区行政服务大楼三间办公用房出租项目(重新挂网)租金。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南谯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拿竞价成交通知书,拿到竞价成交通知书的30日内,主动与处置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处置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14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滁州市安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 5 分钟时,5 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 5 分钟。

九、特别提醒:

a)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南谯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 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 标的物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e)竞得人如果确需在交房后对房屋进行装修,否则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处置单位同意不收取竞得人装修期间的租金。(装修期为1个月)因使用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竞得人仍然需要支付。竞得人不得拆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f)“老竞得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竞得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处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处置单位审核确认。”老竞得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处置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竞得人姓名、身份证号)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竞得人自行承担。

g)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000.00元。由处置单位缴纳给滁州市安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南谯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i)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十、联系方式:

处置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郭玉扣     

联系电话:13865500502     

代理公司:滁州市安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先斌

联系电话:0550-3057633、1985690535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