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BHCG-2310-142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染场地一期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阶段补充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cg-2310-142
预算金额27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78952751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0515-891688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染场地一期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阶段补充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染场地一期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阶段补充调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2310-142
2.项目名称: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染场地一期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阶段补充调查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7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270万元;
5.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78号)要求需要对修复地块开展补充调查。
6.服务内容:依据相关地块前期备案的资料如调查单位编制的地块调查报告、地块修复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等,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南,对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染场地一期修复工程涉及的A地块、B地块和修复处置中心(地块)编制补充调查方案;按照补充调查方案,布设调查采样监测点位及样品数量,开展采样分析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南,编制相关地块补充调查报告,组织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补充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染场地一期修复工程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备案意见为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
②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必须明确指定牵头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方可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统筹工作、参加招投标活动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招投标活动的获取招标文件等手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成员中,如某一供应商成员已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则与其存在前述关系的供应商成员均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及内容由投标人自拟,但须明确职责分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即2023年10月27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请下载最新版本投标制作客户端, 否则如影响投标后果自负)
3.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5)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滨海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仍在试运行阶段,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有任何使用疑问的,应当自行主动及时与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软件技术公司联系予以解决,否则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或确定投标后可以自行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投标确认并预留应急联系信息便于招标活动信息的及时告知,或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获取信息,否则因信息关注不及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声明: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1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在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1582501953、3262271258)。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调查方案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总价的20%;完成所有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后支付合同价总价的40%,补充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总价的10%,余款按照审计结论一次性付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大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70122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S327/西湖路西北侧配送超市商务楼1幢6层607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
通讯电子邮箱:144516394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13770122109、15851110809
项目概况
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染场地一期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阶段补充调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2310-142
2.项目名称: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染场地一期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阶段补充调查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7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270万元;
5.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78号)要求需要对修复地块开展补充调查。
6.服务内容:依据相关地块前期备案的资料如调查单位编制的地块调查报告、地块修复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等,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南,对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染场地一期修复工程涉及的A地块、B地块和修复处置中心(地块)编制补充调查方案;按照补充调查方案,布设调查采样监测点位及样品数量,开展采样分析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南,编制相关地块补充调查报告,组织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补充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染场地一期修复工程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备案意见为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
②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必须明确指定牵头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方可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统筹工作、参加招投标活动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招投标活动的获取招标文件等手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成员中,如某一供应商成员已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则与其存在前述关系的供应商成员均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及内容由投标人自拟,但须明确职责分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即2023年10月27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请下载最新版本投标制作客户端, 否则如影响投标后果自负)
3.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5)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滨海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仍在试运行阶段,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有任何使用疑问的,应当自行主动及时与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软件技术公司联系予以解决,否则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或确定投标后可以自行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投标确认并预留应急联系信息便于招标活动信息的及时告知,或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获取信息,否则因信息关注不及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声明: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1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在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1582501953、3262271258)。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调查方案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总价的20%;完成所有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后支付合同价总价的40%,补充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总价的10%,余款按照审计结论一次性付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大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70122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S327/西湖路西北侧配送超市商务楼1幢6层607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
通讯电子邮箱:144516394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13770122109、15851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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