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亳州市谯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EPC项目—芦庙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劳务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 标 人 | 亳州金地建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EPC项目—芦庙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劳务分包 |
项目编号 | WWGKZBCG-N-2024-036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评标情况 | 于2024年1月30日9:30进行评标,该项目共有3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其中安徽前方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兴梦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前方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兴梦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第一中标候选人:82.37% 第二中标候选人:91.37% 第三中标候选人:92.07% |
服务期(供货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18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18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18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格 |
公示时间 | 至2024年2月2日17时30分 |
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招标人:19956992901 招标代理机构:0558-5730066 |
发布媒体 |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亳州市谯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EPC项目—芦庙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付款方式第5项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2.2工程款支付中关于合同价原描述为“合同价=本次招标部分建设单位最终控制价*(发包人中标费率)85.18%*投标人费率。乙方所报费率是在甲方中标费率基础上的投标费率。”修改为“合同价=本次招标部分建设单位最终控制价(税率调整为3%)*85.18%(发包人中标费率)*投标人费率。乙方所报费率是在甲方中标费率基础上的投标费率。”
二、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亳州金地建工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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