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0) 2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110kV变电站增容(标段)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
2.1.2建设规模:增加主变一台,容量1×20MVA,电压等级110/10kV;增加10kV出线7回,改造后为单母线二分段接线;增加并联电力电容器1组;增加接地变消弧线圈成套装置1套。本标段无110kV配电装置改造内容;
2.1.3招标控制价:76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月25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化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单位负责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保证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包括(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场地平整、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大门及工人门禁管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2.2.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5培训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
2.2.6保修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包含以下情形: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2018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45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的配电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3)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且未被解禁,拒绝其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4月-2021年9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0月19日至 2021年10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 法 (评定分离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法。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评标办法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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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
采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投标报价评审’中在方法一、方法二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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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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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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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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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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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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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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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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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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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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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①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得1分,无不得分。 ②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无不得分。 注: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04月至2021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拟派本标段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上述任一人员,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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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18 年 10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45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的配电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有一个得 0.5分,本项最多得 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 年10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45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的配电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有一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 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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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3)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分。 (9)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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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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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051885861319、4009980000 |
朱家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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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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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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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大浦工业区地址: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20楼
联系人:王工联系人:吴工
电话:18961376649电话:0518-81163376
传真:传真:0518-85479978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