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余泥处理站运输车辆(自卸式重型卡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余泥处理站运输车辆(自卸式重型卡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 √货物 □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 □竞价 √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余泥处理站运输车辆(自卸式重型卡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GZCZ623DL1002743-01
1.3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1.6最高限价: 69.4万元
1.7采购项目概况: 通沟余泥处理站已试运行。目前正在开展渠箱清淤、泵站清淤工作,余泥进出料量大,出现外运能力不足情况。为解决运力不足问题,急需增强余泥处理站出料运输能力,建议购买2辆运输车辆(自卸式重型卡车),规格为9米×2.55米×3.5米(长×宽×高),货箱容积约22立方左右。
1.8标段划分: /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2辆运输车辆(自卸式重型卡车):整车外尺寸:9米×2.55米×3.5米,货箱尺寸:6.2米×2.35米×1.5米,驾驶室:L3000驾驶室不带流罩,发动机型号:WP8.350E61,变速箱:10M0Q-铝壳,后桥:11.5TMAN单级减速桥-5.286,前悬架:多片簧前悬架,轴距:1950+2725+1400,轮胎:10.00R20 ,油箱:300L铝合金油箱,悬架:多片簧后悬(10/10/10),整备质量:11800Kg,配置:L5000驾驶室不带导流罩、电动空调、三段式非金属保险杠、空气主座椅、液压悬置、沙漠空滤器、ABS、软轴换挡、取力器、两级上车踏板、水箱保护栅、鼓式前轴、中控锁(带遥控器)、300L铝合金油箱、GB17691-2018国VI(国六排放标准)、免维护蓄电池、日间行车灯、铝合金储气筒、限速89km/h。车货箱配置:1.底板厚度/边板厚度:底3边2 2.大厢板材型号:高强板T700 3.大厢举升形式(前举/中举/侧翻):前举 4.油缸型号:国产137 5.其它(选择)配置:矩型箱,整车重量11.8T,F4,上装按照GB7258新国标技术要求执行可选装尾门液压锁紧装置,电动篷布系统等配置。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 合同生效之日起,36天内到货
2.3地点:□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污水处理厂三期地块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1)提供的产品(含零部件)为原装、全新产品,且质量应符合该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达到采购人对产品质量的满意预设,且测量读数准确稳定。
(2)供应商不得出售伪劣、残次产品。当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退货、换货或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办理退货、换货时间不得超过7天。
(3)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引发采购人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包含上户费用、保险、购置税、营运费、视频监控费、提供一年质保服务(50公里内有售后服务点,白云区有配件中心)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必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5)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为汽车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拟投入的货物须为自产品牌;若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拟投入的货物须经生产厂家合法授权。(需提供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3年11月10日 日至 2023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以采购公告为准】
4.2获取方式
√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采购公告为准】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引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6.2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或以上版本IE内核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1992573310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19925733102。
8.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余泥处理站运输车辆(自卸式重型卡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GZCZ623DL1002743-01
1.3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1.6最高限价: 69.4万元
1.7采购项目概况: 通沟余泥处理站已试运行。目前正在开展渠箱清淤、泵站清淤工作,余泥进出料量大,出现外运能力不足情况。为解决运力不足问题,急需增强余泥处理站出料运输能力,建议购买2辆运输车辆(自卸式重型卡车),规格为9米×2.55米×3.5米(长×宽×高),货箱容积约22立方左右。
1.8标段划分: /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2辆运输车辆(自卸式重型卡车):整车外尺寸:9米×2.55米×3.5米,货箱尺寸:6.2米×2.35米×1.5米,驾驶室:L3000驾驶室不带流罩,发动机型号:WP8.350E61,变速箱:10M0Q-铝壳,后桥:11.5TMAN单级减速桥-5.286,前悬架:多片簧前悬架,轴距:1950+2725+1400,轮胎:10.00R20 ,油箱:300L铝合金油箱,悬架:多片簧后悬(10/10/10),整备质量:11800Kg,配置:L5000驾驶室不带导流罩、电动空调、三段式非金属保险杠、空气主座椅、液压悬置、沙漠空滤器、ABS、软轴换挡、取力器、两级上车踏板、水箱保护栅、鼓式前轴、中控锁(带遥控器)、300L铝合金油箱、GB17691-2018国VI(国六排放标准)、免维护蓄电池、日间行车灯、铝合金储气筒、限速89km/h。车货箱配置:1.底板厚度/边板厚度:底3边2 2.大厢板材型号:高强板T700 3.大厢举升形式(前举/中举/侧翻):前举 4.油缸型号:国产137 5.其它(选择)配置:矩型箱,整车重量11.8T,F4,上装按照GB7258新国标技术要求执行可选装尾门液压锁紧装置,电动篷布系统等配置。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 合同生效之日起,36天内到货
2.3地点:□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污水处理厂三期地块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1)提供的产品(含零部件)为原装、全新产品,且质量应符合该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达到采购人对产品质量的满意预设,且测量读数准确稳定。
(2)供应商不得出售伪劣、残次产品。当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退货、换货或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办理退货、换货时间不得超过7天。
(3)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引发采购人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包含上户费用、保险、购置税、营运费、视频监控费、提供一年质保服务(50公里内有售后服务点,白云区有配件中心)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必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5)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为汽车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拟投入的货物须为自产品牌;若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拟投入的货物须经生产厂家合法授权。(需提供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3年11月10日 日至 2023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以采购公告为准】
4.2获取方式
√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采购公告为准】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引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6.2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或以上版本IE内核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1992573310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19925733102。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伍工 | 联系人:/ |
电 话:19925733102 电子邮箱:gzcspshtb@163.com | 电 话:/ 电子邮箱:/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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