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11p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025-522781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11P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第七条规定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方式:网络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后选择招标服务 (2)选择报名项目(1009-2341HOLLY11P)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 (3)上传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支付标书费 附: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磋商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得参与投标。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请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餐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均可获取采购文件并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一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一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二、其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磋商文件。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餐饮业。
四、附件:
餐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其中餐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025-52278197
联系方式:孙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25-52278197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11P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外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第七条规定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方式:网络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后选择招标服务 (2)选择报名项目(1009-2341HOLLY11P)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 (3)上传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支付标书费 附: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磋商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得参与投标。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请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餐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均可获取采购文件并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一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一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二、其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磋商文件。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餐饮业。
四、附件:
餐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其中餐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025-52278197
联系方式:孙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25-5227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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