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泰山黄精冷链物流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智能仓储及冷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1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y-zc-20220831-01-01
预算金额4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经理155053816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2
公告正文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泰山黄精冷链物流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

智能仓储及冷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泰山黄精冷链物流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智能仓储及冷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山东泰尚黄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DY-ZC-20220831-01-01

2.2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泰山黄精冷链物流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智能仓储及冷库项目

2.3建设地点:泰山黄精智慧园内

2.4建设规模:智能物流仓储设施、低温及常温冷库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清单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安装并调试完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6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7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及其保修(详见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4100.00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1个400万元以上冷库建设业绩,1个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仓储项目业绩(包含四向穿梭车、AGV叉车、智能控制系统),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注明各自分工。

4.招标文件领取

4.1 公告时间:2022 年 9月1日至2022 年 9月7日。

4.2 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3 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2 年9月22日09 时00 分。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下载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泰尚黄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山黄精智慧园内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1836663870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泮河西路德天大厦1105室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5505381646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