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控股六分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可心江原水专线工程的泵房基坑支护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金额
24198.3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198.39万元
招标联系人双明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截止时间:2023-06-25 16:04:31正文内容
泵房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可心江原水专线工程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宁市高新区;
2.工程造价: 24198.3964万元;
3.建筑规模:新建90万m³/d提升泵房一座,142米DN3200进水管线,8305米出水管线。
三、 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5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5日。
四、 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工程范围
备注
咬合灌注桩(B、B’桩)
桩径:1200mm
(桩长按双方确认的施工地面至孔底标高长度,不分土层、岩层)
 
含旋挖钻孔、清孔、泥浆制作、钢护筒(含振动锤下护筒)、钢筋笼制作与安放、声测管安放、泵送套管装拆、浇灌混凝土(含商砼材料、超灌)、含入岩增加费、不含渣土外运

旋挖灌注桩(A桩)
桩径:800mm
(桩长按双方确认的施工地面至孔底标高长度,不分土层、岩层)
含旋挖钻孔、清孔、泥浆制作、钢护筒(含振动锤下护筒)、泵送套管装拆、浇灌混凝土(含商砼材料、超灌)、含入岩增加费、不含渣土外运


注明: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 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1)乙方每月25日前将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相应造价(须附清单明细)上报甲方审核,甲方核定后于下月10日前支付。
(2)月度实际付款金额为乙方月度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70% 。
(3)待支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甲方规定及要求备齐所有决算资料,上报给甲方审核,并提供一份农民工手签的工资单复印件(盖乙方公章)给甲方备案存档,且向甲方承诺,已全部支付完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农民工的全部工资,甲方收到齐全相关资料后,六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剩余全部余款(无利息)。
3.支付方式:转账支付,转入合同尾页表述的指定的乙方的银行账户。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 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 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双明宙 ;
电  话: 13377137939 ;
邮  箱:      /      。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
/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
泵房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可心江原水专线工程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宁市高新区;
2.工程造价: 24198.3964万元;
3.建筑规模:新建90万m³/d提升泵房一座,142米DN3200进水管线,8305米出水管线。
三、 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5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5日。
四、 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工程范围
备注
咬合灌注桩(B、B’桩)
桩径:1200mm
(桩长按双方确认的施工地面至孔底标高长度,不分土层、岩层)
 
含旋挖钻孔、清孔、泥浆制作、钢护筒(含振动锤下护筒)、钢筋笼制作与安放、声测管安放、泵送套管装拆、浇灌混凝土(含商砼材料、超灌)、含入岩增加费、不含渣土外运

旋挖灌注桩(A桩)
桩径:800mm
(桩长按双方确认的施工地面至孔底标高长度,不分土层、岩层)
含旋挖钻孔、清孔、泥浆制作、钢护筒(含振动锤下护筒)、泵送套管装拆、浇灌混凝土(含商砼材料、超灌)、含入岩增加费、不含渣土外运


注明: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 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1)乙方每月25日前将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相应造价(须附清单明细)上报甲方审核,甲方核定后于下月10日前支付。
(2)月度实际付款金额为乙方月度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70% 。
(3)待支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甲方规定及要求备齐所有决算资料,上报给甲方审核,并提供一份农民工手签的工资单复印件(盖乙方公章)给甲方备案存档,且向甲方承诺,已全部支付完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农民工的全部工资,甲方收到齐全相关资料后,六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剩余全部余款(无利息)。
3.支付方式:转账支付,转入合同尾页表述的指定的乙方的银行账户。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 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 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双明宙 ;
电  话: 13377137939 ;
邮  箱:      /      。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
/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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