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迁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迁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迁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2-1157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4月11日 9时30分~2022年4月15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5
- 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册城市(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6日 9时30分 - 2022年5月6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6日 9时0分 - 2022年5月6日 9时3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温小姐
- 代理联系人:黎小姐、杨先生
- 联系方式:020-36796802
- 代理联系方式:020-85293249-812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 监督电话:84013755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附件2评标办法.pdf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附件2评标办法.pdf
附件: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
迁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6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国
内银行贷款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因本项目建成
后影响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的信号发射,现需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为民航广州龙归发
报台迁建地块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是民航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
局唯一的短波通信中心台,承担与北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地的民航短波地空通讯保障业务,以及全国性主要机场的气象
广播联播、航空公司的航务管理等任务。目前正施工的广州机场二高速,采用高架
桥的形式,龙归城互通立交主线桥段建设方案突破了民航行业规范要求,建成后将
对发报台向南发射的信号造成严重遮蔽,需另行选址建设新中南短波通信系统。
为永久解决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电磁环境保护问题,保障民航运行安全,民航
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结合“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现初步确定
了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异址迁建方案,需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为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
迁建地块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2.2计划服务工期:暂定1年,具体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取
得相关部门批复意见为止。
2.3招标范围
对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民航广州龙归发报台(以下
简称“本项目”)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以及专项评估。编制本项目控规调整论证
报告、控规调整成果上网、编制专项评估报告,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受政策调整
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
可认定有效)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5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
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日9时30分至2022年4月5日16
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原件盖章扫
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iangsujiaozi@126.com),投标登记时间以邮件到达邮
箱时间为准,并请电话告知招标代理,由招标代理录入交易中心系统完成投标登记。
资料盖章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具体资料如下: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
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完成投标登记并缴费后,招标文件
将以邮寄方式发放,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word格式将发送至投标单位邮
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6日9时3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
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
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
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在延长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内,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未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喜速
皖
招标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42
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五路383号地址:广州市越秀
长路B号广东高
速公路大厦22楼
邮政编码:510100
邮政编码:510620
公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人:黎小姐、杨先
电话:020-36796802电话:020-85293249转812或803
传真:/传真:020-87516234转623
电子邮件:jiangsujiaozi@126.com
2022年4月4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 资质 等级 要求 |
具备 独立 法人 资格 ,持 有效 的企 业营 业执 照或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 具备 城乡 规划 编制 乙级 或以 上资 质( 因城 乡规 划编 制资 质受 政策 调整 等原 因未 能办 理延 期的 ,需 提供 相关 通知 文件 或官 方网 站资 质管 理系 统查 询结 果方 可认 定有 效) 。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详见 投标 人须 知正 文 1.4.4 款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 负责 人 | 1 | 具 备 副 高 级 ( 或 以 上 ) 职 称 、 注 册 城 市 ( 乡 ) 规 划 师执 业资 格。 |
其他 技术 人员 | 3 | 具有 中级 及以 上职 称。 |
注:1.需按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4款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以上为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
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3.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条 款 号 | 条 款 号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
1 | 评标 方法 | 综合 评分 相等 时 ,评标 委员 会依 次按 照以 下优 先顺 序推 荐中 标候 选 人或 确定 中标 人: ( 1)以 报价 低者 优先 ; ( 2)当 一家 以上 投标 人综 合得 分相 等且 投标 价也 相等 时, 由评 标 委员 会按 照以 下顺 序确 定其 名次 : a.商务分 较高 的投 标人 优先 ; b.由评标 委员 会视 投标 人技 术能 力等 情况 经评 议后 ,投票 确定 其名 次。 |
2.1.1 2.1.3 | 形式 评审 与 响应 性评 审 标准 | 第 一 个 信封 ( 商 务 及 技术 文 件 ) 评 审 标 准: ( 1) 投标 文件 按照 招标 文件 规定 的格 式、 内容 填写 ,字 迹清 晰可 辨: a.投 标函 按招 标文 件规 定填 报了项 目名 称、 补遗 书编 号( 如有 )、 质量 要求 和服 务期 限; b.投标 文件 组成 齐全 完整 ,内 容均 按规 定填 写。 ( 2) 投标 文件 上法 定代 表人 或其委 托代 理人 的签 字、 投标 人的 单 位章 盖章 齐全 ,符 合招 标文 件规 定 。 ( 3)投 标人 按照 招标 文件 的规定 提供 了投 标保 证金 : a.投标 保证 金金额 符合 招标 文件 规定 的金 额 ,且投 标保 证金 有效 期 不少 于投 标有 效期 ; b.若投 标保 证金 采用 现金 或支 票形 式提 交,投标 人应 在投标 人须 知 前 附表 3.4.1 款 规定 的时 间,将 投标 保证 金由 投标 人的 基本 账户转 入招 标人 指定 账户 ; c.若投 标保 证金 采用 银行 保函 、金融 机构 保函 、建设 工程 投标 保证 保险(保险 合同 或保 险单 )形式 提交 ,银行 保函 的格 式 、开具 保函 的银 行均 满足 招标 文件 要求 ,银行 保函 、保险 合同 或保 单或 金融 机构 的保 函 原件 在递 交投 标文 件时 单独 密封 递交 ,其 复印 件装 订在 投标 文件 中。 ( 4) 投标 人法 定代 表人 授权 委托 代理 人签 署投 标文 件的 ,须 提交 |
①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 款 号 | 条 款 号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
授 权委 托书 ,且授 权人 和被 授权 人均 在授 权 委 托书 上签 名,未 使用 印章 、 签名 章或 其他 电子 制版 签名 代替 。 ( 5) 投标 人法 定代 表人 亲自 签署 投标 文件 的, 提供 了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明 , 且法定 代表 人在 法定 代表 人身 份证 明上 签名 ,未 使用 印章 、 签名 章或 其他 电子 制版 签名 代替 。 ( 6)投 标人 未以联 合体 形式 投标 。 ( 7)投标 人未 提交 分包 计划 。 ( 8) 同一 投标 人未提 交两 个以 上不 同的 投标 文件 、投 标报 价, 但 招标 文件 要求 提交 备选 投标 的除 外 。 ( 9)投标 文件 中 未出现 有关 投标 报价 的内 容 。 ( 10)投标 文件 载明 的招 标项 目完 成期 限未 超过 招标 文件 规定 的时 限 。 ( 11)投 标文 件对 招标 文件 的实 质性 要求 和条 件作 出响 应 。 ( 12)权 利义 务符 合招 标文 件规 定: a.投标 人应 接受 招标 文件 规定 的风 险划 分原 则,未提 出新 的风 险划 分办 法; b.投标 人未 增加 发包 人的 责任 范围 ,或 减少 投标 人义 务; c.投标 人未 提出 不同 的支 付办 法; d.投标 人对 合同 纠纷 、事 故处 理办 法未 提出 异议 ; e.投标 人在 投标 活动 中无 欺诈 行为 ; f.投标 人未 对合 同条 款有 重要 保留 。 ( 13)投标 文件 正 、副本 份数 符合 招标 文件 第二 章“ 投标 人须 知” 第 3.7.4 项规 定 。 第 二 个 信封 ( 报 价 文 件) 评 审 标 准 : ( 1) 投标 文件 按照 招标 文件 规定 的格 式、 内容 填写 ,字 迹清 晰可 辨, 内容 齐全 完整 : a.投标 函按 招标 文件 规定 填报 了项 目名 称、 补遗 书编 号( 如有 )、 投标 总报 价( 包括 大写 金额 和小 写金 额) ; b.已标 价报 价清 单说 明文 字与 招标 文件 规定 一致 ,未进 行实 质性 修 改和 删减 ; c.投标 文件 组成 齐全 完整 ,内 容均 按规 定填 写。 ( 2) 投标 文件 上法 定代 表人 或其 委托 代理 人的 签字 、投 标人 的单 位章 盖章 齐全 ,符 合招 标文 件规 定。 ( 3)投 标报 价未 超过 招标 文件 设定 的最 高投 标限 价( 如有 )。 ( 4)投 标报 价的 大写 金额 能够 确定 具体 数值 。 ( 5) 同一 投标 人未 提交 两个 以上 不同 的投 标报 价, 但招 标文 件要 |
条 款 号 | 条 款 号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
求提 交备 选投 标的 除外 。 ( 6) 投标 文件 正、 副本 份数 符合 招标 文件 第二 章“投 标人 须知 ” 第 3.7.4 项规 定。 |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 1)投 标人 具备 有效 的营 业执 照( 或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组 织机 构 代码 证( 如有 )、 和基 本账 户开 户许 可证( 如企 业所 在地 已取 消企 业 银行 账户 许可 而无 法提 供开 户许 可证 的 ,则需 附上 开户 银行 出具 的“基 本 存 款 账 户 信 息 ” 或 “ 人 民 银 行 账 户 管 理 系 统 查 询 的 基 本 账 户 信 息 截 图 ”)。 ( 2)投 标人 的资 质等 级符 合招 标文 件规 定。 ( 3)投 标人 的信 誉符 合招 标文 件规 定。 ( 4)投 标人 的人 员符 合招 标文 件规 定。 ( 5) 投 标 人 不 存 在 第 二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 第 1.4.3 项 或 第 1.4.4 项规 定的 任何 一种 情形 。 |
续上表
条 款 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 构成 (总 分 100 分) | 第 一 个 信封 ( 商 务 及 技术 文 件 ) 评 分分 值 构 成 : 技术 部分 : 45 分 商务 部分 : 45 分 第 二 个 信封 ( 报 价 文 件) 评 分 分 值 构成 : 评 标 价 : 1 0 分 |
2.2.2 | 评标 基准 价 计算 方法 | 评标 基准 价的 计算 : 在开 标现 场, 招标 人将 当场 计算 并宣 布评 标基 准价 。 ( 1)评 标价 的确 定: 评标 价= 投标 函文 字报 价 ( 2)最 高评 标限 价的 确定 : 最高 投标 限价 下浮 率的 确定 1 下浮 率 在开 标前 在开 标现 场采 取摇 珠方 式确 定。 摇珠操 作 办法 如 下: 以 0.1%为一 档次 增序 确定 摇珠 号码 ,不 少于 31个球 ,一 次性 摇出 3 个球(摇出 的 球不 放回 ),摇出 3个球 对应 的 下浮 率的 算术 平均 值即 为本 招标 项目 的下 浮率 (注 :下 浮率 摇珠 浮动 区间 为 1%~ 4%(含 界值 ),摇 出 3个下浮 率的 算术 平均 值四 舍五 入取 整到 0.001%)。 最高 评标 限价 =最高 投标 限价 × (1-下浮 率) 2 有效 评标 价范 围 :不大 于最 高评 标限 价 的评 标价 为有 效评 标价 。若 大于 最高 评标 限价 的评 标价 , 其评 标价 得分 为0分。 ( 3)评 标基 准价 的确 定: 将 最高 评标 限价 下浮 2%,作 为评 标基 准价 。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对 招 标 人 计 算 的 评 标 基 准 价 进 行 复 核 ,存在 计算 错误 的应 予以 修正 并在 评标 报告 中作 出说 明 。除 此之 外, 评标 基准 价在 整个 评标 期间 保持 不变 ,不 随 任何 因素 发生 变化 。 注: 最高 评标 限价 、 评标 基准 价均 四舍 五入 至个 位整 数元 。 |
2.2.3 | 评标 价的 偏 差率 计算 公 式 | 偏差 率 =100% × (投 标人 评标 价- 评标 基准 价) /评标 基准 价 |
续上表
评 分 因 素与 权 重 分 值 | 评 分 因 素与 权 重 分 值 | 评 分 因 素与 权 重 分 值 | 评 分 因 素与 权 重 分 值 | 评 分 因 素与 权 重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条 款 号 | 评 分 因 素 | 评 分 因 素 权 重 分 值 | 各 评 分 因 素 细 分 项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2.2.4 (1) | 技术 建议 书 | 45 分 | 现 状 情 况 的认 识 | 15 分 | 投 标 人 对 项 目 及 周 边 区 域 现 状 及 规 划 信 息 数据 掌握 是否 全面 、准 确。 ( 1 ) 对 项 目 地 块 及 周 边 区 域 建 设 现 状 的 了 解程 度; ( 2 ) 对 项 目 地 块 及 周 边 区 域 用 地 权 属 信 息 的掌 握程 度; ( 3 ) 对 项 目 地 块 及 周 边 区 域 人 口 、 经 济 信 息的 掌握 程度 ; ( 4 ) 对 本 区 域 重 点 项 目 相 关 信 息 的 掌 握 程 度。 了解 全面 准确 的, 得 15 分; 了解 较全 面准 确的 ,得 12 分; 了解 一般 的, 得 9 分。 |
2.2.4 (1) | 技术 建议 书 | 45 分 | 相 关 政 策 及 规 划 解 读 | 10 分 | 投标 人对 广州 市及 白云 区相 关政 策解 读 ,以 及 对 项 目 地 块 所 在 区 域 相 关 规 划 解 读 是 否 深刻 、到 位且 有针 对性 。 ( 1 ) 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广 州 市 及 白 云 区 征 地 政 策、留 用地 政策 、土 地政 策等 政策 的解 读 深刻 是否 深刻 、到 位且 有针 对性 ; ( 2 ) 对 本 区 域 国 土 空 间 规 划 、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控制 性详 细规 划、 土地 利用 总体 规划 、 村庄 规划 、河 涌水 系规 划、 生态 廊道 规划 、 饮用 水源 保护 区区 划规 划 、城市 环境 总体 规 划 、工业 产业 区块 规划 等相 关规 划的 解读 是 否深 刻、 到位 且有 针对 性。 解读 深刻 、到 位, 有针 对性 的, 得 10 分; 解读 较深 刻 、到位 ,较有 针对 性的 ,得 8 分; 解读 一般 深刻 、到 位, 具有 一定 针对 性的 , 得 6 分。 |
2.2.4 (1) | 技术 建议 书 | 45 分 | 对 项 目 的 理解 、认知 | 10 分 | 投 标人 对项 目背 景、规 划重 点、难 点、规 划 思路 的理 解是 否全 面、 准确 。 认知 全面 ,理 解准 确深 刻的 ,得 10 分; 认知 较全 面, 理解 较准 确深 刻的 ,得 8 分; 认知 、了 解程 度一 般的 ,得 6 分。 |
项 目 技 术 路线 、工作 思 路 和 方 法 | 5 分 | 投 标 人 针 对 本 项 目 设 置 的 技 术 路 线 是 否 合 理 、是 否可 操作 性强 、提 出的 工作 思路 和工 作方 法是 否全 面、 专业 。 路 线合 理、可 操作 性强 ,工 作思 路和 方法 全 面专 业的 ,得 5 分; 路 线较 合理 、可 操作 性较 强,工 作思 路和 方 法较 为全 面专 业的 ,得 4 分; 路 线一 般、具 有一 定的 可操 作性 ,工 作思 路 和方 法一 般的 ,得 3 分。 | |||
质 量 和 技 术 保 障 措 施、后期 服 务 | 5 分 | 投标 人 对整 个项 目的 工作 计划 安排 、项目 质 量和 技术 保障 措施 是否 具体 、合 理、 可行 , 后 期能 否及 时、准 确地 满足 跟踪 服务 、本 地 化服 务、 后续 服务 等特 殊要 求。 计划 安排 合理 ,项目 质量 和技 术保 障措 施具 体 、合 理、可 行,能 及时 、准 确地 满足 跟踪 服务 、本地 化服 务、后续 服务 等特 殊要 求的 , 得 5 分; 计划 安排 较合 理 ,项目 质量 和技 术保 障措 施 较 具体 、合 理、可 行 ,能 较及 时、准 确地 满 足 跟踪 服务 、本 地化 服务 、后 续服 务等 特殊 要求 的, 得 4 分; 计划 安排 一般 ,具有 一定 的质 量和 技术 保障 措施 ,基 本能 满足 跟踪 服务 、本 地化 服务 、 后续 服务 等特 殊要 求的 ,得 3 分。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11 分 | 项 目 负 责 人 任 职 资 格与 业绩 | 11 分 | ( 1 ) 项 目 负 责 人 以 城 市 ( 乡 ) 规 划 专 业 毕 业 ,同 时具 有城 市(乡 )规 划专 业高 级工 程 师 或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证 书 和 15 年 及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 根 据 学 历 / 学 位 证 书 毕 业 年 份 开 始 计 算) 的, 得 6 分; ( 2)项 目负 责人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以来 主 持 过 副 省 级 及 以 上 城 市 范 围 内 的 控 制 性 详 细规 划( 含调 整、优化 、修改 、修正 )项目 , 累 计 10 个 及以 上得 5 分 ;累 计 6 个 得 3 分 ; 累 计 2 个 得 1 分 ,同 一项 目符 合多 项要 求以 得分 最高 项计 分且 不重 复计 分; ( 3)其 它或 没有 不得 分。 本项 累计 最高 得 11 分。 注 :本 项需 按投 标人 须知 正文 第 3.5.4 项 附 相关 证明 材料 。 |
2.2.4 (3) | 评标 价 | 10 分 | 评标 价得 分计 算公 式示 例: (1) 如 果 投 标 人的 评 标 价 >评 标 基 准 价 ,则 评 标 价 得 分 = F- 偏 差 率× 100× E 1; | 评标 价得 分计 算公 式示 例: (1) 如 果 投 标 人的 评 标 价 >评 标 基 准 价 ,则 评 标 价 得 分 = F- 偏 差 率× 100× E 1; | 评标 价得 分计 算公 式示 例: (1) 如 果 投 标 人的 评 标 价 >评 标 基 准 价 ,则 评 标 价 得 分 = F- 偏 差 率× 100× E 1; |
(2)如 果投 标人 的评 标价 ≤评 标基 准价 ,则 评标 价得 分= F+ 偏差 率× 100× E 2。 其 中:F 是 评标 价所 占的 权重 分值 , E1 是 评标 价每 高于 评标 基准 价 一 个百 分点 的扣 分值,E2 是 评标 价每 低于 评标 基准 价一 个百 分点 的 扣分 值, F=10; 注: E1 取 0.6,E2 取 0.3; 评标 价得 分四 舍五 入至 小数 点后 两位 。 | ||||
2.2.4 (4) | 其 他 评 分 因 素 | 同类 项目 业绩 | 12 分 | 投 标 人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 以 来 承 担 过 副 省级 及以 上城 市范 围内 的控 制性 详细 规划 (含 调整 、优 化、 修改 、 修 正)项 目,每 承担 1 个 项目 得 1 分 ,其 它或 没有 不得 分 ,本 项最 高得 12 分。 注: 需按 投标 人须 知正 文 3.5.2 项提 供相 关证 明材 料。 |
2.2.4 (4) | 其 他 评 分 因 素 | 获奖 情况 | 4 分 | 投 标 人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 以 获 奖 证 书 颁 发 时 间 为 准 ) 至 投 标 截 止时 间前 : ( 1) 获 得 市 级 或 以 上城 乡 规 划 设 计 类 奖 项 的 , 每 个 得 1 分 , 最 高 得 4 分; (2)其 它或 没有 不得 分。 以上 项目 以获 奖材 料为 准,同一 项目 同时 获得 多个 奖项 的不 得重 复 计分 ,以 所获 最高 奖项 计算 ,本 项最 高得 4 分。 注:需 提供 相关 奖项 证书 复印 件或 网页 查询 截图(显 示查 询网 址), 否则 不得 分。 |
2.2.4 (4) | 其 他 评 分 因 素 | 专业 人员 技术 力量 | 12 分 | (1)项 目其 他技 术人 员中( 不 含项 目负 责人 )同 时具 备城 市(乡 ) 规 划中 级工 程师 或以 上技 术职 称证 书和 注册 城市( 乡)规 划师 证书 的,每 人得 1 分 ,最 多得 6 分 ;上 述人 员中 ,具 备城 市(乡 )规 划 高级 工程 师或 以上 技术 职称 证书 和注 册城 市( 乡) 规划 师证 书的 , 每人 额外 再加 分, 最多 加 分; 本小 项最 高得 分 ; 0.5 1 7 ( 2) 项 目 其 他 技术 人 员 中 ( 不 含 项 目 负 责 人) 只 具 备 城 市 ( 乡 ) 规 划中 级工 程师 或以 上技 术职 称证 书,或 注册 城市(乡 )规 划师 证 书的 ,每 人得 0.5 分, 本小 项最 高得 3 分; ( 3) 项 目 其 他 技术 人 员 中 ( 不 含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建 筑 、 给 水 排 水 设计 中级 工程 师或 以上 技术 职称 证书 ,每 人得 0.5 分,本 小项 最 高得 2 分; (4)其 它或 没有 不得 分。 以 上(1)、(2)(3)得 分项 不重 复计 分,同 一人 员同 时具 备的 ,以 得分 最高 项计 分, 本项 累计 最高 得 12 分。 注: 需提 供相 关有 效证 书复 印件 或网 页查 询截 图( 显示 查询 网址 ) 及 近三 个月( 扣 除发 布招 标公 告当 月往 前顺 推)社 保证 明或 劳动 合 同复 印件 ,否 则不 得分 。各 级职 称不 重复 计算 。 |
2.2.4 (4) | 其 他 评 分 因 素 | 项 目 后 续 服 务 响 应 | 6 分 | ( 1) 投 标 人 对 本 招 标项 目 后 续 服 务 响 应 时 间 , 自 接 到通 知 1 小 时 内( 含 1 小时 )到 达涉 及的 各个 项目 地点 的, 得 6 分; ( 2) 投 标 人 对 本 招 标 项 目后 续 服 务 响 应 时 间 , 自 接 到 通 知 1-2 小 时内 (含 2 小时 )到 达涉 及的 项目 地点 的, 得 3 分; |
时间 | ( 3) 投 标 人 对 本 招 标 项 目后 续 服 务 响 应 时 间 , 自 接 到 通 知 2-4 小 时内 (含 4 小时 )到 达涉 及的 项目 地点 的, 得 1 分; ( 4 ) 投 标 人 对 本 招 标 项 目 后 续 服 务 响 应 时 间 , 自 接 到 通 知 超 过 4 小时 到达 涉及 的项 目地 点的 ,不 得分 。 本项 最高 得 6 分。 注 : 需 提供 承 诺 函 原 件, 否 则 不 得 分。 |
1.评标方法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
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
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
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
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
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
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和其他
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
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
2、详细评审:复核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
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
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评分因素)得分和技术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
算术平均值确定。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
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
作出说明。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
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无需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书面确认,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
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的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
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
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
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
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
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
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
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
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
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
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
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9.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
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
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
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
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
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
招标人重新招标。
3.9.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
⑴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⑵投标人须知1.4.3款、1.4.4款、1.12款、3.2款、3.3款、3.4款、3.5款、
3.6款、10.3款;
⑶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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