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1月24日招采预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下 午
第 一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阀门
时 间:14:08-14:1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前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招标事宜有疑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14391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朱女士,电话:0858-8144666。
第 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UPS主机
时 间:14:18-14:2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58-8143102。
第 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除尘布袋
时 间:14:28-14:38
数 量:1500件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置换及处理废旧布袋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四、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焦事业部指定地点。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第 四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机械备件
时 间:14:38-14:4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价格,含税13%,含运费,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付货款90%,预留货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异议返还质保金。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35-3776048。
第 五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除尘布袋
时 间:14:48-14:5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履约合同保证金:为了防止竞拍者中标后无法履约合同,另要求中标的新供应商中标后两日内上交给通钢股份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有相应欠款的老户需签订10万元履约保证金协议,一旦违约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在平台上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设为黑名单客户,取消其在平台上以及通钢股份的永久参与资格,给通钢股份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到货的数量现款结算,待结算的发票认证通过后,90天内支付90%货款。其余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物资确认使用无异议并且90%货款支付后,60天内支付。
五、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电话:0435-3795164。
第 六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仪表备件
时 间:14:58-15:0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货到后60天内出卖人开具发票交予买受人,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郝先生,电话:0435-3792238。
第 七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自动化备件
时 间:15:08-15:1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货到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郝先生,电话:0435-3792238。
第 八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硅铁
时 间:15:18-15:28
重 量:约3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接到买方中标通知后需在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省外客户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15-20日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处理,未按时限要求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3、付款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办运输。 5、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6、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收取:参与客户需缴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为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取:客户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7、对规则和注册信息如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8995。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Si≥72%;AL≤2.0%;C≤0.2%;P≤0.04%;S≤0.02%。粒度范围:10mm-50mm。 2、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质量以首钢水钢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3、结算重量=进厂重量-包装物重量。 4、硅铁合金质量加扣款标准如下:
第 九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硅锰合金
时 间:15:28-15:38
重 量:约7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接到买方中标通知后需在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省外客户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15-20日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处理,未按时限要求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3、付款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办运输。 5、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6、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收取:参与客户需缴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为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取:客户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7、对规则和注册信息如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8995。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Mn≥65%;Si≥17%;C≤1.8%;P≤0.25%;S≤0.04%。粒度范围:10mm-50mm。 2、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质量以首钢水钢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3、结算重量=进厂重量-包装物重量。 4、硅锰合金质量加扣款标准如下:
第 十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硅碳合金
时 间:15:38-15:48
重 量:约3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接到买方中标通知后需在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省外客户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15-20日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处理,未按时限要求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3、付款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办运输。 5、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6、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收取:参与客户需缴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为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取:客户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7、对规则和注册信息如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8995。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Si≥50%;C:20-24%;P≤0.10%;S≤0.20%;水分≤2.0%。粒度范围:2mm-15mm。 2、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质量以首钢水钢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3、结算重量=进厂重量-包装物重量。 4、硅碳合金质量加扣款标准如下:详情请下载附件!
第 一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阀门
时 间:14:08-14:1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前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招标事宜有疑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14391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朱女士,电话:0858-8144666。
第 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UPS主机
时 间:14:18-14:2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58-8143102。
第 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除尘布袋
时 间:14:28-14:38
数 量:1500件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置换及处理废旧布袋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四、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焦事业部指定地点。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第 四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机械备件
时 间:14:38-14:4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价格,含税13%,含运费,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付货款90%,预留货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异议返还质保金。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35-3776048。
第 五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除尘布袋
时 间:14:48-14:5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履约合同保证金:为了防止竞拍者中标后无法履约合同,另要求中标的新供应商中标后两日内上交给通钢股份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有相应欠款的老户需签订10万元履约保证金协议,一旦违约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在平台上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设为黑名单客户,取消其在平台上以及通钢股份的永久参与资格,给通钢股份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到货的数量现款结算,待结算的发票认证通过后,90天内支付90%货款。其余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物资确认使用无异议并且90%货款支付后,60天内支付。
五、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电话:0435-3795164。
第 六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仪表备件
时 间:14:58-15:0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货到后60天内出卖人开具发票交予买受人,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郝先生,电话:0435-3792238。
第 七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自动化备件
时 间:15:08-15:1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货到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郝先生,电话:0435-3792238。
第 八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硅铁
时 间:15:18-15:28
重 量:约3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接到买方中标通知后需在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省外客户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15-20日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处理,未按时限要求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3、付款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办运输。 5、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6、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收取:参与客户需缴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为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取:客户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7、对规则和注册信息如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8995。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Si≥72%;AL≤2.0%;C≤0.2%;P≤0.04%;S≤0.02%。粒度范围:10mm-50mm。 2、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质量以首钢水钢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3、结算重量=进厂重量-包装物重量。 4、硅铁合金质量加扣款标准如下:
第 九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硅锰合金
时 间:15:28-15:38
重 量:约7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接到买方中标通知后需在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省外客户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15-20日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处理,未按时限要求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3、付款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办运输。 5、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6、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收取:参与客户需缴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为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取:客户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7、对规则和注册信息如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8995。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Mn≥65%;Si≥17%;C≤1.8%;P≤0.25%;S≤0.04%。粒度范围:10mm-50mm。 2、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质量以首钢水钢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3、结算重量=进厂重量-包装物重量。 4、硅锰合金质量加扣款标准如下:
第 十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硅碳合金
时 间:15:38-15:48
重 量:约3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接到买方中标通知后需在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省外客户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15-20日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处理,未按时限要求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3、付款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办运输。 5、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6、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收取:参与客户需缴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为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取:客户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7、对规则和注册信息如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8995。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Si≥50%;C:20-24%;P≤0.10%;S≤0.20%;水分≤2.0%。粒度范围:2mm-15mm。 2、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质量以首钢水钢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3、结算重量=进厂重量-包装物重量。 4、硅碳合金质量加扣款标准如下:详情请下载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