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睢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成交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C202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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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142.6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c2022-0035
预算金额114万元
招标公司睢宁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小玉15950698919
中标公司浙江北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2.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C2022-0035
二、项目名称:睢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浙江北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辉路479号
中标金额:1426685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
名称:睢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
数量:一批
单价:1426685元/批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猜、郭刚、赵志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中标服务费:23900元,由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睢宁县公安局
地 址: 睢宁县永盛路1号
联系方式: 13585496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经济科技园商务服务中心8号楼
联系方式:159506989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小玉
电 话:15950698919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睢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采购文件.doc 睢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采购文件.doc
二〇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睢宁县公安局项目名称:睢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C2022-0035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采购人:睢宁县公安局第一章项目说明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睢宁县公安局的睢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供应商):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C2022-0035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六、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见本《磋商文件》中“十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三)其他文件,包括”中的要求。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三、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C2022-0035二、项目名称:睢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九、报价要求:八、合同草案条款: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要求:第二章响应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2)“CA数字证书”的获取:“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徐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1)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9时30分)前。1.提交时间(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09时30分,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9月23日9时30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2.提交地点:
(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
(6)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5)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需提交响应文件:
8.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8.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8.1.电子响应文件或纸质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8.12.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8.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8.9.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8.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8.7.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8.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8.1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8.17.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8.1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8.15.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13.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二)《磋商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上传投标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6条《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十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可不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2)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名称必须一致):(三)其他文件,包括:
6、服务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5、分项价格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4、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9、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7、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特别要求的除外。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0、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
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十三、开标第三章磋商的相关说明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授权代表或法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实施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十四、评审程序: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
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评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特别说明:
二十一、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二十、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件)和《分项价格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第四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二十三、询问和质疑:第六章询问和质疑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二十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五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取标准见附件。第七章其他地址:睢宁县新经济科技园商务服务中心8号楼505质疑接收人:张小玉联系电话:15950698919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4、采购代理公司: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85496575联系人:赵志刚地址:睢宁县永盛路1号3、采购人:睢宁县公安局2、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Index)上公布。
1、《评分细则》附件:第九章附件电话:15950698919联系人:张小玉地址:睢宁县新经济科技园商务服务中心8号楼505
7、《承诺书》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偏离表》4、《分项价格表》3、《磋商报价表》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1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中小企业声明函》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授权委托书》
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1、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30%) | 3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报价能满足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价格权数(30%)×100(注: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6%,中型企业价格扣除3%)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报价分作投标无效处理。 | ||||
2 | 技术部分(43%) | 技术参数响应 | 18 | 下列6项可量化关键技术指标为行业强制标准,须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正偏离最优者加3分,其余满足情况不加分,下列要求有1项负偏离的技术部分不得分。1.★指纹仪识别率:当错误拒绝率(认假率)为0.001%时,错误拒绝率(拒真率)应小于或等于3%。(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4.3.2,错误拒绝率值最小的为最优)。2.★电源要求:在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能支持连续工作8h,并在该时段应能支持大于或等于8次的正常操作。(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5.10.4,正常操作次数最多的为优)3.★信息记录要求:应自动保存不少于 5000条的最新运行记录。所有记录应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5.6.3,可保存最新运行记录条数最多的为最优)。4.★校时要求: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0s。(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5.8.2,时钟与北京时间偏差值最小的为最优)。5.★泄露电流:智能柜的泄漏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mA(AC、峰值)。(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5.11.3,泄露电流值最小的为最优)6.★电控防盗锁具要求:开锁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2s。(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5.9.1,开锁响应时间值最小的为最优)。 | |||
2 | 技术部分(43%) | 技术参数响应 | 25 | 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5分; 2、标注▲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 5 分,未标注▲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 3 分,扣完为止。3、超过3项标注▲技术要求不符合,视为实质性不满足技术要求,本项评分得0分。 注: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要求而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3 | 商务资质及售后(27%) | 商务资质 | 14 | 1、投标人具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能力等级AA级及以上的得3分,A级得1分,没有证书或者没有能力等级的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备认证内容包含智能枪弹柜的企业标准化认证证书,需符合GB/T15496-2017、GB/T15497-2017企业标准体系要求,认证级别为AAAA级及以上得2分,AAAA级以下不得分。本项满分为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查验。4、投标人应具备成熟的研发体系,具有CMMI企业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认证3级(含)以上证书资质得3分,3级以下得1分,本项满分为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5、投标人应具备成熟的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应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布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认证一级证书,证书资质应可在安防工程企业能力评价系统上查询,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截图及安防一级证书复印件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用于开标现场查验,否则不计分) | |||
3 | 商务资质及售后(27%) | 产品资质报告 | 5 | (以投标人提供的由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枪弹库安防系统工程(一/二级库/三级库)检验报告为准,供应商投标时作出标注并提供汇总表及相关报告封面复印件。业绩得分=(所提供枪弹库安防系统工程(一级库/二级库/三级库)检验报告数量/基准业绩)×标准分值基准业绩=投标人提供枪弹库安防系统工程(一级库/二级库/三级库)检验报告数量最多的为准,标准分值为5分。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用于开标现场查验,否则不计分) | |||
3 | 商务资质及售后(27%) | 项目实施售后 | 8 | 1、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架构清晰,有详细的运输计划、安装计划、供货进度以及质量保证措施。各投标人横向对比最优得4分,其次以0.5分递减,最低得0分。2、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出现故障时到达现场的时间等)进行综合评价,各投标人横向对比最优得4分,其次以0.5分递减,最低得0分。 |
其他要求:二、智能枪弹柜技术参数一、智能枪弹库采购设备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14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磋商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一)智能枪弹柜系统 | ||||
1 | 智能枪弹一体柜 | 12寸屏(指纹识别、人脸识别),1800*1000*500含轮,柜门厚10mm,柜体厚6mm,4长枪(单),16短枪,4位计数抽屉。尺寸:高 1800*宽 1000*深 500mm(±5mm),材质: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钢板厚度≥10mm,抗拉强度≥345MPA;防破坏能力≥I级,详见“技术规格参数” | 台 | 20 |
2 | 智能短枪柜 | 12寸屏(指纹识别、人脸识别),1800*1000*500含轮,柜门厚10mm,柜体厚6mm,60短枪。尺寸:高 1800*宽 1000*深 500mm(±5mm),材质: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钢板厚度≥10mm,抗拉强度≥345MPA;防破坏能力≥I级,详见“技术规格参数” | 台 | 9 |
3 | 智能长枪柜 | 12寸屏(指纹识别、人脸识别),1800*1000*500含轮,柜门厚10mm,柜体厚6mm,16长枪(单)。尺寸:高 1800*宽 1000*深 500mm(±5mm),材质: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钢板厚度≥10mm,抗拉强度≥345MPA;防破坏能力≥I级,详见“技术规格参数” | 台 | 2 |
4 | 智能弹药柜 | 12寸屏(指纹识别、人脸识别),1800*1000*500含轮,柜门厚10mm,柜体厚6mm,10抽屉。尺寸:高 1800*宽 1000*深 500mm(±5mm),材质: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钢板厚度≥10mm,抗拉强度≥345MPA;防破坏能力≥I级,详见“技术规格参数” | 台 | 1 |
5 | 智能隔板柜 | 12寸屏(指纹识别、人脸识别),1800*1000*500含轮,柜门厚10mm,柜体厚6mm,3层活动隔板尺寸:高 1800*宽 1000*深 500mm(±5mm),材质: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钢板厚度≥10mm,抗拉强度≥345MPA;防破坏能力≥I级,详见“技术规格参数” | 台 | 5 |
(二)综合管控平台 | ||||
1 | 公务用枪管理平台 | 平台软件功能:应能对智能枪弹柜进行组织管理、角色管理、人员管理、枪弹柜设置、枪弹柜升级、枪支保养的申请和审批、报警处理、枪支弹药领用申请和审批、枪支弹药归还申请和审批、日志查询。详见“技术规格参数” | 套 | 1 |
2 | 物联网工控机 | 芯片组:Intel H81芯片组; CPU:LGA1150构架,支持英特尔酷客4代13/15/17处理器; 内存:2*DDR3D1IMM内存插槽1333/1600MHz,最大支持16G内存; 显示:1个VGA、1个DVI-D; 硬盘:2个SATA川接口、2个SATAIl接口,机箱支持2个2.5/3.5寸硬盘网络 2个Realtek RTL8111H千兆网口; 扩展;1个PCleX16插槽、1个PCleX1插槽、2个PCl插槽COM; 4个COM接口 USB:6个USB接口(2个USB3.0,4个USB2.0)】; 接口I/O前面板接口:2个前置USB2.0接口,1个电源按键,1个复位键,1个电源指示灯,1/O前面板接口,1个硬盘状态指示灯。 I/O后面板接口:1个PS/2接口、2个USB3.0接口、2个USB2.0接口、2个干兆网口、1个VGA接口、1个DV-D接口、3个音频接口、4个COM接口 音频:Line-in,Line-out,MIC 声卡:Realtek ALC662 电源:250W额定功率 机箱尺寸:482*451*43.5mm(宽*深*高)】 整机重量:约15KG | 台 | 1 |
3 | 工业电脑 | I5 500G带显示器,主机,含鼠标,键盘,23寸显示器 | 台 | 1 |
4 | 短信猫 | 1、支持低功耗模式,包括休眠模式和定时开关机模式2、采用金属外壳,保护等级 IP30。金属外壳和系统安全隔离,特别适合于工控现场的应用3、标准RS232串口4、宽电压输入(DC 5-35V)串口内置15 KV ESD保护 | 只 | 1 |
5 | 网络机柜 | 22U*800*600(mm) | 台 | 1 |
6 | UPS不间断电源 | 额定容量:3KVA输入电压:110V-300V单相三线切换时间:0ms电池12v100AH16只12V100AH电池 | 套 | 1 |
7 | 验枪桶 | 直径460mm、净高670mm(加轮子总高约:760mm)、桶壁厚度5mm,净重65㎏ | 个 | 1 |
8 | 24口企业级网络交换机 | 24口,10/100/1000M企业级交换机。 | 台 | 2 |
(三)视频监控 | ||||
1 | 16路NVR网络硬盘录像机 | 硬件规格:1.5U标准机架式1个HDMI,1个VGA,异源输出4盘位,可满配8TB硬盘2个千兆网口2个USB2.0接口、1个USB3.0接口选配:1个eSATA接口报警IO:16进4路(可选配8出)软件性能:输入带宽:160M16路H.264、H.265接入最大支持8×1080P解码支持H.264、H.265解码Smart 2.0/整机热备/ANR/智能检索/智能回放/车牌检索/人脸检索/热度图/客流量统计/分时段回放/超高倍速回放/双系统备份 | 台 | 1 |
2 | 红外网络摄像机 | 400万 1/2.7\" CMOS ICR 红外阵列筒型网络摄像机最低照度: 彩色:0.005 Lux @(F1.2,AGC ON),0 Lux with IR宽动态: 数字宽动态焦距&视场角: 4 mm,水平视场角:75.3°,垂直视场角:41.4°,对角视场角:88.2°6 mm,水平视场角:49°,垂直视场角:26.3°,对角视场角:57.2°8 mm,水平视场角:37.5°,垂直视场角:20.7°,对角视场角:43.3°12 mm,水平视场角:23.4°,垂直视场角:13.3°,对角视场角:26.8°红外波长范围: 850 nm防补光过曝: 支持补光灯类型: 红外灯补光距离: 最远可达50 m最大图像尺寸: 2560 × 1440视频压缩标准: 主码流:H.265/H.264音频: 1个内置麦克风网络: 1个RJ45 10 M/1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启动及工作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存储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供电方式: DC:12 V ± 25%,支持防反接保护;PoE:802.3af,Class 3电流及功耗: DC:12 V,0.4 A,最大功耗:5 W;PoE:802.3af,36 V~57 V,0.2 A~0.15 A,最大功耗:6.5 W电源接口类型: Ø5.5 mm圆口产品尺寸: 87.1 × 83.7 × 171.7 mm包装尺寸: 216 × 121 × 118 mm设备重量: 350 g带包装重量: 510 g防护: IP66 | 台 | 6 |
3 | 监控用硬盘 | 1、容量:3T2、转速:5400RPMClass3、规格:监控级硬盘4、接口:SATA接口 | 块 | 4 |
(四)安防报警系统 | ||||
1 | 16路报警主机(含键盘)清单 | 集以太网、电话线传输方式于一体的多功能报警主机,带键盘 | 台 | 1 |
2 | 红外微波双鉴报警器 | 1、传感器类型:双元低噪声热释电红外传感器2、微波天线种类:平面式天线附高频GaAsFET振荡器3、微波频率:10.525GHz4、防宠物等级:≤35kg5、脉冲计数:-级(1P)、二级(2P)可选6、安装方式:壁挂7、安装高度:最佳为1.8m,不防宠物1.8~2.2m(以探测器中心位置为准)8、工作温度:-10℃~+50℃(14℉~122℉)9、LED显示:绿色:红外被触发;黄色: 微波被触发;10、红色:报警11、报警输出:常闭/常开可选,接点容量60VDC,400mA 12、防拆开关:常闭无电压输出,接点容量28VDC,100mA13、外形尺寸:130mm*63mm*51mm | 个 | 3 |
3 | 震动探测器 | 1、LH-502,感应方式:压电感应2、工作电压:9-16VDC3、工作电流:< 20mA4、报警触点:NC/NO , max 120VDC/1A 5、报警时间:2.2秒6、预热时间:< 1 minute7、工作温度:-10℃-55℃8、贮藏温度:-20℃~60℃9、外形尺寸:85*26*32mm 10、安装方式:无限制 | 个 | 8 |
4 | 烟雾探测器 | 1、工作电压:DC9-16V2、探测范围:20㎡3、安装方式:吸顶4、LED指示、一键测试功能5、传感器类型:红外光电管6、灵敏度等级:符合(GB4715-93) 4.22火灾7、灵敏度试验标准 | 个 | 3 |
5 | 智能警示灯 | 1.DC:DC12V/DC24V/DC36V/DC48V 充电电压 2.AC:24V/AC36V/AC48V/AC110V/ AC220V/AC380V 3.功率:1W~3W 4.喇叭分贝:无/90分贝 5.报警音调:报警音(LTE 1101MJ) 6.安装方式:螺栓/磁铁底 | 个 | 1 |
(五)其他 | ||||
1 | 拆旧(地砖) | 1、 人工、机械;2、垃圾袋装处理,不含搬运及下楼。 | ㎡ | 61.4 |
2 | 墙顶面基础处理、批腻子 | 1、专用抗裂粉刷石膏粉找平,2、专用墙泥批面,3、专用牛皮纸贴缝,4、墙面乳胶漆另计。 | ㎡ | 214.5 |
3 | 墙顶面乳胶漆 | 一底(专用底漆)两面,滚涂哑光漆,电脑调色费用另计,人工、机械、辅材,批灰找平另计。 | ㎡ | 214.5 |
4 | 强化复合地板 | 地板铺设, 含踢脚线,人工、机械、辅材。 | ㎡ | 61.4 |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智能枪弹柜系统 | ||
1 | 智能枪弹一体柜 | (一)柜体规格1、柜体容量智能枪弹一体柜:应可存放4支长枪,16位短枪,4位计数抽屉;2、尺寸:高 1800*宽 1000*深 500mm(±5mm)。3、材质: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钢板厚度≥10mm,抗拉强度≥345MPA;防破坏能力≥I级。4、柜体结构:箱体对角线误差小于4mm。外结构采用无缝对接,具有防钻、防电焊、防切割、防潮、防腐蚀等功能,柜门开启角度大于90度;柜体总重量:≥340kg。(符合GA1051-2013标准中的5.1.4、5.2.2)5、外观:柜体表面光洁无毛刺,表面进行防腐处理,要具有防腐蚀功能。6、柜门:柜门框应该有止口或类似结构。智能枪弹柜柜门采用双开门、内铰链,柜门关闭时,单扇门体上、下部及门结合面的活动门栓总和≥5个,活动门栓直径应≥25mm,有效伸出长度≥25mm。7、柜下:配置4个高强度承重轮。8、锁具:具备电子和机械式双人双锁开启大门。(二)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1、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要求:防黑防毒能力强,前端操作系统要求采用ARM嵌入式控制主机,不得采用X86架构主机。2、智能枪弹柜控制器处理器要求:控制器ARM主机CPU要求采用不低于1.8GHz四核芯片,系统采用专门定制Linux系统。3、控制系统屏幕要求:选用≥12寸触摸电容屏,触摸屏作为人机交互界面,分辨率达到1024*768,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4、▲酒精检测抗干扰:对酒精检测吹入0.2mg/L浓度的一氧化碳,测量结果不应大于显示屏上的基础值。(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酒精检测模块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5、▲酒精检测灵敏度:对酒精检测吹入1.2L含量气体,方可触发检测,并且显示屏数值发生相应变化。(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酒精检测模块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6、枪柜门:配置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多生物识别技术,指纹仪使用电容指纹仪。当指纹识别失效时,能够用人脸识别开锁,不允许使用密码方式开锁,保证系统安全。 7、★当指纹仪的错误接受率为0.001%时,错误拒绝率应小于或等于3%。8、▲紧急授权枪锁开启时间检验:通过紧急授权方式一次性授权开启20把枪锁时间应≤7s通过紧急授权方式一次性授权开启60把枪锁时间应≤21s(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9、远程联网功能:智能枪弹柜应具备联网运行能力,应能将操作信息、异常信息、枪支/弹药状态信息等上传至联网管理平台,并可将指定信息上传至“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接口符合GA 1051-2013中的要求。10、★电源要求:在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能支持连续工作大于或等于8h,并在该时段应能支持大于或等于8次的正常操作;11、★信息记录要求:应自动保存不少于5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应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应能自动循环覆盖。当电源不正常或掉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应丢失;12、★校时要求: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0s13、★智能柜的泄漏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mA(AC、峰值)。(三)电子枪锁1、枪锁材质 :锌合金枪锁,锁扣方式为锁扳机方式。电子枪锁要求符合公安部颁布的《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1051-2013)行业标准中关于电子枪锁的要求。2、锁具:锁具使用电机驱动,在额定电压下,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00mA;电控枪锁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电控枪锁外壳温度应小于或等于65℃。3、断电状态:电控防盗锁具在断电时应保持锁闭状态。4、开启方式:枪锁自动打开和关闭,无需人工对枪锁操作。5、▲锁具使用电机驱动,在额定电压下,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0.42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33mA。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枪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6、枪锁回弹功能:枪锁具备自动回弹功能,当检测到枪锁在锁闭过程中被卡阻时,锁舌(栓)应能自动回弹,同时智能枪弹柜给出相应的语音提示。7、▲枪锁耐久性要求:枪锁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15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枪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四)电子抽屉1、控制方式:采用加密通信方式控制,直接通电不能开启,断电保持锁闭状态。2、紧急开启:紧急情况下,应能授权指令一次性开启所有电子抽屉。3、电子抽屉开启方式:每个抽屉具有独立的电子和机械双重开启方式,采用模块化制造,安装、售后方便、快捷。4、▲示数可读性检验:子弹计数抽屉承载10kg以下重物时,其示数可读性为1g。(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子弹计数抽屉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五)电子防盗锁1、▲智能枪弹柜应同时具备电控防盗锁具及电子防盗锁具,电控防盗锁具应符合《GA 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中的5.5.9的要求,电子防盗锁具应符合《GA 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中的5.4.2的要求。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必须在同一份报告上体现。(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1、电源要求:锁具电源小于或等于24V DC。2、电流要求: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小于或等于5A,此项通电电流小于或等于500mA。3、★响应时间:开锁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2S,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4、外壳温度:外壳温度小于或等于65°C5、安全级别:锁舌的安全级别符合GA374-2019中的B级要求6、▲锁舌伸出长度:智能柜密码锁锁舌锁定部分的长度应大于20mm。(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密码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7、▲智能柜密码锁冲击功能项:智能库密码锁对锁具6个方向施加50g0-5冲击,冲击过程中智能柜密码锁不得自行开启。(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密码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8、▲电机锁可靠性检验: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18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电机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六)标准要求1、所投枪弹柜产品经过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认证,符合《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1051-2013)行业标准。2、▲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3、▲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 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4、▲智能柜配置密码模块,模块应符合GM/T 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等级第一级相关要求。(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物品管理数据加密终端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5、▲器材管理数据需进行加密,数据加密服务器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数据加密服务器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 |
2 | 智能短枪柜 | (一)柜体规格1、柜体容量智能短枪柜:应可存放60位短枪;2、尺寸:高 1800*宽 1000*深 500mm(±5mm)。3、材质: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钢板厚度≥10mm,抗拉强度≥345MPA;防破坏能力≥I级。4、柜体结构:箱体对角线误差小于4mm。外结构采用无缝对接,具有防钻、防电焊、防切割、防潮、防腐蚀等功能,柜门开启角度大于90度;柜体总重量:≥340kg。(符合GA1051-2013标准中的5.1.4、5.2.2)5、外观:柜体表面光洁无毛刺,表面进行防腐处理,要具有防腐蚀功能。6、柜门:柜门框应该有止口或类似结构。智能枪弹柜柜门采用双开门、内铰链,柜门关闭时,单扇门体上、下部及门结合面的活动门栓总和≥5个,活动门栓直径应≥25mm,有效伸出长度≥25mm。7、柜下:配置4个高强度承重轮。8、锁具:具备电子和机械式双人双锁开启大门。(二)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1、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要求:防黑防毒能力强,前端操作系统要求采用ARM嵌入式控制主机,不得采用X86架构主机。2、智能枪弹柜控制器处理器要求:控制器ARM主机CPU要求采用不低于1.8GHz四核芯片,系统采用专门定制Linux系统。3、控制系统屏幕要求:选用≥12寸触摸电容屏,触摸屏作为人机交互界面,分辨率达到1024*768,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4、▲酒精检测抗干扰:对酒精检测吹入0.2mg/L浓度的一氧化碳,测量结果不应大于显示屏上的基础值。(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酒精检测模块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5、▲酒精检测灵敏度:对酒精检测吹入1.2L含量气体,方可触发检测,并且显示屏数值发生相应变化。(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酒精检测模块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6、枪柜门:配置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多生物识别技术,指纹仪使用电容指纹仪。当指纹识别失效时,能够用人脸识别开锁,不允许使用密码方式开锁,保证系统安全。 7、★当指纹仪的错误接受率为0.001%时,错误拒绝率应小于或等于3%。8、▲紧急授权枪锁开启时间检验:通过紧急授权方式一次性授权开启20把枪锁时间应≤7s通过紧急授权方式一次性授权开启60把枪锁时间应≤21s(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9、远程联网功能:智能枪弹柜应具备联网运行能力,应能将操作信息、异常信息、枪支/弹药状态信息等上传至联网管理平台,并可将指定信息上传至“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接口符合GA 1051-2013中的要求。10、★电源要求:在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能支持连续工作大于或等于8h,并在该时段应能支持大于或等于8次的正常操作;11、★信息记录要求:应自动保存不少于5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应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应能自动循环覆盖。当电源不正常或掉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应丢失;12、★校时要求: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0s13、★智能柜的泄漏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mA(AC、峰值)。(三)电子枪锁1、枪锁材质 :锌合金枪锁,锁扣方式为锁扳机方式。电子枪锁要求符合公安部颁布的《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1051-2013)行业标准中关于电子枪锁的要求。2、锁具:锁具使用电机驱动,在额定电压下,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00mA;电控枪锁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电控枪锁外壳温度应小于或等于65℃。3、断电状态:电控防盗锁具在断电时应保持锁闭状态。4、开启方式:枪锁自动打开和关闭,无需人工对枪锁操作。5、▲锁具使用电机驱动,在额定电压下,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0.42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33mA。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枪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6、枪锁回弹功能:枪锁具备自动回弹功能,当检测到枪锁在锁闭过程中被卡阻时,锁舌(栓)应能自动回弹,同时智能枪弹柜给出相应的语音提示。7、▲枪锁耐久性要求:枪锁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15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枪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四)电子防盗锁1、▲智能枪弹柜应同时具备电控防盗锁具及电子防盗锁具,电控防盗锁具应符合《GA 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中的5.5.9的要求,电子防盗锁具应符合《GA 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中的5.4.2的要求。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必须在同一份报告上体现。(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1、电源要求:锁具电源小于或等于24V DC。2、电流要求: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小于或等于5A,此项通电电流小于或等于500mA。3、★响应时间:开锁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2S,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4、外壳温度:外壳温度小于或等于65°C5、安全级别:锁舌的安全级别符合GA374-2019中的B级要求6、▲锁舌伸出长度:智能柜密码锁锁舌锁定部分的长度应大于20mm。(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密码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7、▲智能柜密码锁冲击功能项:智能库密码锁对锁具6个方向施加50g0-5冲击,冲击过程中智能柜密码锁不得自行开启。(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密码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8、▲电机锁可靠性检验: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18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电机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五)标准要求1、所投枪弹柜产品经过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认证,符合《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1051-2013)行业标准。2、▲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3、▲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 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4、▲智能柜配置密码模块,模块应符合GM/T 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等级第一级相关要求。(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物品管理数据加密终端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5、▲器材管理数据需进行加密,数据加密服务器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数据加密服务器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 |
3 | 智能长枪柜 | (一)柜体规格1、柜体容量智能长枪柜:应可存放16位长枪;2、尺寸:高 1800*宽 1000*深 500mm(±5mm)。3、材质: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钢板厚度≥10mm,抗拉强度≥345MPA;防破坏能力≥I级。4、柜体结构:箱体对角线误差小于4mm。外结构采用无缝对接,具有防钻、防电焊、防切割、防潮、防腐蚀等功能,柜门开启角度大于90度;柜体总重量:≥340kg。(符合GA1051-2013标准中的5.1.4、5.2.2)5、外观:柜体表面光洁无毛刺,表面进行防腐处理,要具有防腐蚀功能。6、柜门:柜门框应该有止口或类似结构。智能枪弹柜柜门采用双开门、内铰链,柜门关闭时,单扇门体上、下部及门结合面的活动门栓总和≥5个,活动门栓直径应≥25mm,有效伸出长度≥25mm。7、柜下:配置4个高强度承重轮。8、锁具:具备电子和机械式双人双锁开启大门。(二)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1、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要求:防黑防毒能力强,前端操作系统要求采用ARM嵌入式控制主机,不得采用X86架构主机。2、智能枪弹柜控制器处理器要求:控制器ARM主机CPU要求采用不低于1.8GHz四核芯片,系统采用专门定制Linux系统。3、控制系统屏幕要求:选用≥12寸触摸电容屏,触摸屏作为人机交互界面,分辨率达到1024*768,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4、▲酒精检测抗干扰:对酒精检测吹入0.2mg/L浓度的一氧化碳,测量结果不应大于显示屏上的基础值。(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酒精检测模块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5、▲酒精检测灵敏度:对酒精检测吹入1.2L含量气体,方可触发检测,并且显示屏数值发生相应变化。(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酒精检测模块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6、枪柜门:配置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多生物识别技术,指纹仪使用电容指纹仪。当指纹识别失效时,能够用人脸识别开锁,不允许使用密码方式开锁,保证系统安全。 7、★当指纹仪的错误接受率为0.001%时,错误拒绝率应小于或等于3%。8、▲紧急授权枪锁开启时间检验:通过紧急授权方式一次性授权开启20把枪锁时间应≤7s通过紧急授权方式一次性授权开启60把枪锁时间应≤21s(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9、远程联网功能:智能枪弹柜应具备联网运行能力,应能将操作信息、异常信息、枪支/弹药状态信息等上传至联网管理平台,并可将指定信息上传至“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接口符合GA 1051-2013中的要求。10、★电源要求:在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能支持连续工作大于或等于8h,并在该时段应能支持大于或等于8次的正常操作;11、★信息记录要求:应自动保存不少于5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应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应能自动循环覆盖。当电源不正常或掉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应丢失;12、★校时要求: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0s13、★智能柜的泄漏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mA(AC、峰值)。(三)电子枪锁1、枪锁材质 :锌合金枪锁,锁扣方式为锁扳机方式。电子枪锁要求符合公安部颁布的《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1051-2013)行业标准中关于电子枪锁的要求。2、锁具:锁具使用电机驱动,在额定电压下,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00mA;电控枪锁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电控枪锁外壳温度应小于或等于65℃。3、断电状态:电控防盗锁具在断电时应保持锁闭状态。4、开启方式:枪锁自动打开和关闭,无需人工对枪锁操作。5、▲锁具使用电机驱动,在额定电压下,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0.42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33mA。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枪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6、枪锁回弹功能:枪锁具备自动回弹功能,当检测到枪锁在锁闭过程中被卡阻时,锁舌(栓)应能自动回弹,同时智能枪弹柜给出相应的语音提示。7、▲枪锁耐久性要求:枪锁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15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枪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四)电子防盗锁1、▲智能枪弹柜应同时具备电控防盗锁具及电子防盗锁具,电控防盗锁具应符合《GA 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中的5.5.9的要求,电子防盗锁具应符合《GA 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中的5.4.2的要求。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必须在同一份报告上体现。(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1、电源要求:锁具电源小于或等于24V DC。2、电流要求: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小于或等于5A,此项通电电流小于或等于500mA。3、★响应时间:开锁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2S,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4、外壳温度:外壳温度小于或等于65°C5、安全级别:锁舌的安全级别符合GA374-2019中的B级要求6、▲锁舌伸出长度:智能柜密码锁锁舌锁定部分的长度应大于20mm。(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密码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7、▲智能柜密码锁冲击功能项:智能库密码锁对锁具6个方向施加50g0-5冲击,冲击过程中智能柜密码锁不得自行开启。(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密码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8、▲电机锁可靠性检验: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18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电机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五)标准要求1、所投枪弹柜产品经过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认证,符合《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1051-2013)行业标准。2、▲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3、▲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 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4、▲智能柜配置密码模块,模块应符合GM/T 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等级第一级相关要求。(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物品管理数据加密终端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5、▲器材管理数据需进行加密,数据加密服务器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数据加密服务器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 |
4 | 智能弹药柜 | (一)柜体规格1、柜体容量智能弹药柜:应可存放10位计数抽屉;2、尺寸:高 1800*宽 1000*深 500mm(±5mm)。3、材质: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钢板厚度≥10mm,抗拉强度≥345MPA;防破坏能力≥I级。4、柜体结构:箱体对角线误差小于4mm。外结构采用无缝对接,具有防钻、防电焊、防切割、防潮、防腐蚀等功能,柜门开启角度大于90度;柜体总重量:≥340kg。(符合GA1051-2013标准中的5.1.4、5.2.2)5、外观:柜体表面光洁无毛刺,表面进行防腐处理,要具有防腐蚀功能。6、柜门:柜门框应该有止口或类似结构。智能枪弹柜柜门采用双开门、内铰链,柜门关闭时,单扇门体上、下部及门结合面的活动门栓总和≥5个,活动门栓直径应≥25mm,有效伸出长度≥25mm。7、柜下:配置4个高强度承重轮。8、锁具:具备电子和机械式双人双锁开启大门。(二)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1、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要求:防黑防毒能力强,前端操作系统要求采用ARM嵌入式控制主机,不得采用X86架构主机。2、智能枪弹柜控制器处理器要求:控制器ARM主机CPU要求采用不低于1.8GHz四核芯片,系统采用专门定制Linux系统。3、控制系统屏幕要求:选用≥12寸触摸电容屏,触摸屏作为人机交互界面,分辨率达到1024*768,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4、▲酒精检测抗干扰:对酒精检测吹入0.2mg/L浓度的一氧化碳,测量结果不应大于显示屏上的基础值。(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酒精检测模块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5、▲酒精检测灵敏度:对酒精检测吹入1.2L含量气体,方可触发检测,并且显示屏数值发生相应变化。(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酒精检测模块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6、枪柜门:配置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多生物识别技术,指纹仪使用电容指纹仪。当指纹识别失效时,能够用人脸识别开锁,不允许使用密码方式开锁,保证系统安全。 7、★当指纹仪的错误接受率为0.001%时,错误拒绝率应小于或等于3%。8、远程联网功能:智能枪弹柜应具备联网运行能力,应能将操作信息、异常信息、枪支/弹药状态信息等上传至联网管理平台,并可将指定信息上传至“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接口符合GA 1051-2013中的要求。9、★电源要求:在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能支持连续工作大于或等于8h,并在该时段应能支持大于或等于8次的正常操作;10、★信息记录要求:应自动保存不少于5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应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应能自动循环覆盖。当电源不正常或掉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应丢失;11、★校时要求: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0s12、★智能柜的泄漏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mA(AC、峰值)。(三)电子抽屉1、控制方式:采用加密通信方式控制,直接通电不能开启,断电保持锁闭状态。2、紧急开启:紧急情况下,应能授权指令一次性开启所有电子抽屉。3、电子抽屉开启方式:每个抽屉具有独立的电子和机械双重开启方式,采用模块化制造,安装、售后方便、快捷。4、▲示数可读性检验:子弹计数抽屉承载10kg以下重物时,其示数可读性为1g。(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子弹计数抽屉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四)电子防盗锁1、▲智能枪弹柜应同时具备电控防盗锁具及电子防盗锁具,电控防盗锁具应符合《GA 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中的5.5.9的要求,电子防盗锁具应符合《GA 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中的5.4.2的要求。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必须在同一份报告上体现。(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1、电源要求:锁具电源小于或等于24V DC。2、电流要求: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小于或等于5A,此项通电电流小于或等于500mA。3、★响应时间:开锁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2S,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4、外壳温度:外壳温度小于或等于65°C5、安全级别:锁舌的安全级别符合GA374-2019中的B级要求6、▲锁舌伸出长度:智能柜密码锁锁舌锁定部分的长度应大于20mm。(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密码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7、▲智能柜密码锁冲击功能项:智能库密码锁对锁具6个方向施加50g0-5冲击,冲击过程中智能柜密码锁不得自行开启。(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密码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8、▲电机锁可靠性检验: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18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电机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五)标准要求1、所投枪弹柜产品经过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认证,符合《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1051-2013)行业标准。2、▲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3、▲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 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4、▲智能柜配置密码模块,模块应符合GM/T 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等级第一级相关要求。(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物品管理数据加密终端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5、▲器材管理数据需进行加密,数据加密服务器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数据加密服务器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 |
5 | 智能隔板柜 | (一)柜体规格1、柜体容量智能隔板柜:应可存放3层隔板;2、尺寸:高 1800*宽 1000*深 500mm(±5mm)。3、材质: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钢板厚度≥10mm,抗拉强度≥345MPA;防破坏能力≥I级。4、柜体结构:箱体对角线误差小于4mm。外结构采用无缝对接,具有防钻、防电焊、防切割、防潮、防腐蚀等功能,柜门开启角度大于90度;柜体总重量:≥340kg。(符合GA1051-2013标准中的5.1.4、5.2.2)5、外观:柜体表面光洁无毛刺,表面进行防腐处理,要具有防腐蚀功能。6、柜门:柜门框应该有止口或类似结构。智能枪弹柜柜门采用双开门、内铰链,柜门关闭时,单扇门体上、下部及门结合面的活动门栓总和≥5个,活动门栓直径应≥25mm,有效伸出长度≥25mm。7、柜下:配置4个高强度承重轮。8、锁具:具备电子和机械式双人双锁开启大门。(二)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1、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要求:防黑防毒能力强,前端操作系统要求采用ARM嵌入式控制主机,不得采用X86架构主机。2、智能枪弹柜控制器处理器要求:控制器ARM主机CPU要求采用不低于1.8GHz四核芯片,系统采用专门定制Linux系统。3、控制系统屏幕要求:选用≥12寸触摸电容屏,触摸屏作为人机交互界面,分辨率达到1024*768,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4、▲酒精检测抗干扰:对酒精检测吹入0.2mg/L浓度的一氧化碳,测量结果不应大于显示屏上的基础值。(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酒精检测模块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5、▲酒精检测灵敏度:对酒精检测吹入1.2L含量气体,方可触发检测,并且显示屏数值发生相应变化。(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酒精检测模块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6、枪柜门:配置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多生物识别技术,指纹仪使用电容指纹仪。当指纹识别失效时,能够用人脸识别开锁,不允许使用密码方式开锁,保证系统安全。 7、★当指纹仪的错误接受率为0.001%时,错误拒绝率应小于或等于3%。8、远程联网功能:智能枪弹柜应具备联网运行能力,应能将操作信息、异常信息、枪支/弹药状态信息等上传至联网管理平台,并可将指定信息上传至“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接口符合GA 1051-2013中的要求。9、★电源要求:在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能支持连续工作大于或等于8h,并在该时段应能支持大于或等于8次的正常操作;10、★信息记录要求:应自动保存不少于5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应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应能自动循环覆盖。当电源不正常或掉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应丢失;11、★校时要求: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0s12、★智能柜的泄漏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mA(AC、峰值)。(三)电子防盗锁1、▲智能枪弹柜应同时具备电控防盗锁具及电子防盗锁具,电控防盗锁具应符合《GA 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中的5.5.9的要求,电子防盗锁具应符合《GA 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中的5.4.2的要求。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必须在同一份报告上体现。(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1、电源要求:锁具电源小于或等于24V DC。2、电流要求: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小于或等于5A,此项通电电流小于或等于500mA。3、★响应时间:开锁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2S,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4、外壳温度:外壳温度小于或等于65°C5、安全级别:锁舌的安全级别符合GA374-2019中的B级要求6、▲锁舌伸出长度:智能柜密码锁锁舌锁定部分的长度应大于20mm。(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密码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7、▲智能柜密码锁冲击功能项:智能库密码锁对锁具6个方向施加50g0-5冲击,冲击过程中智能柜密码锁不得自行开启。(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密码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8、▲电机锁可靠性检验: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18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电机锁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四)标准要求1、所投枪弹柜产品经过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认证,符合《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1051-2013)行业标准。2、▲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3、▲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 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4、▲智能柜配置密码模块,模块应符合GM/T 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等级第一级相关要求。(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物品管理数据加密终端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5、▲器材管理数据需进行加密,数据加密服务器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数据加密服务器认证证书和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 |
下列6项可量化关键技术指标为行业强制标准,须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正偏离最优者加3分,其余满足情况不加分,下列要求有1项负偏离的技术部分不得分。1.★指纹仪识别率:当错误拒绝率(认假率)为0.001%时,错误拒绝率(拒真率)应小于或等于3%。(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4.3.2,错误拒绝率值最小的为最优)。2.★电源要求:在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能支持连续工作8h,并在该时段应能支持大于或等于8次的正常操作。(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5.10.4,正常操作次数最多的为优)3.★信息记录要求:应自动保存不少于 5000条的最新运行记录。所有记录应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5.6.3,可保存最新运行记录条数最多的为最优)。4.★校时要求: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0s。(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5.8.2,时钟与北京时间偏差值最小的为最优)。5.★泄露电流:智能柜的泄漏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mA(AC、峰值)。(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5.11.3,泄露电流值最小的为最优)6.★电控防盗锁具要求:开锁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2s。(引自行业标准GA1051-2013:5.5.9.1,开锁响应时间值最小的为最优)。 | ||
综合管控平台 | ||
1 | 公务用枪管理平台 | 1、平台功能:应能对智能枪弹柜进行组织管理、角色管理、人员管理、枪弹柜设置、枪弹柜升级、摄像机管理、枪支保养的申请和审批、报警处理、枪支弹药领用申请和审批、枪支弹药归还申请和审批、枪支弹药出入库管理、枪支弹药寄存管理、枪支弹药报废管理、枪支弹药调拨管理、日志查询。2、组织机构:可建立多级组织机构,并由各级系统管理员分别建立。各级机构信息能以分级的形式进行清晰展现,各级系统管理员可查看自己本级及以下所有组织机构信息,但不能查看上级组织机构信息。3、角色管理:列表显示所有角色和角色所具有的权限信息,角色和权限信息可以自行添加修改,系统默认 “取枪员”、“枪管员”和“审批员”三种角色。可方便设置角色权限:系统管理、枪柜管理、申请取枪、申请审批、保养申请、保养审批、报警处理、紧急取枪等。平台按照权限显示页面。4、人员管理:各级系统管理员及枪柜管理员可以根据自己级别的组织机构,录入本级机构中警员信息并设定警员权限或角色,录入信息包括以下几项:登录名、角色、警号、姓名、持枪证号、职位、手机号、指纹信息(2-10个手指)等。5、人员顺序设置:平台上可手动按客户需求调整人员显示顺序。6、同步:具有相关权限的人员可通过平台向设备同步用户信息和从设备读取用户信息。7、枪弹柜设置:系统管理员可在平台上增加枪支类型和子弹类型。8、领用目的:普通出警、刑事案件、枪支保养、紧急取枪,其中普通出警为取枪原因的默认项。9、用枪时间:普通出警默认为8小时、刑事案件默认为24小时、枪支保养时间为4小时、紧急取枪默认时间为24小时,用枪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输入实际需要时间。10、还枪流程:用枪民警与本单位领导同时参与,分别输入指纹或密码,柜门打开(有枪证的情况下,插入枪证后),放入枪弹,柜门关闭。枪管员核实放入子弹与系统计数、领用子弹数是否一致,若均一致,柜门关闭,还枪结束。若放入子弹数与领用子弹数不一致,与系统计数不一致,枪管员需输入指纹确认,关闭柜门,还枪民警在电脑端填写子弹消耗说明,报领导审批(若放入子弹数与系统计数不一致,则系统计数出错,枪管员需输入指纹确认,关闭柜门,枪管员立即与枪柜供应商联系维修)。11、枪支保养:枪管员提交枪支保养申请,领导审批后,枪管员可进行枪支保养程序,参与保养民警在枪柜上输入指纹或密码,打开枪柜门(弹柜门不能开),进行枪支保养。12、▲延时还枪: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还枪支的,可使用符合公治安〔2021〕2272号文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的流程进行延时还枪操作。(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公务用枪综合管理平台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13、安防视频监控:可通过平台页面直接查看实时视频监控和历史回放。支持不少于25窗口实时画面同时播放,可实现1/4/9/16/25窗口切换;可查看历史回放,通过点击时间轴选择历史回放的起止时间,支持1/2、1、2、4、8、16倍速播放。14、紧急封柜:领导可以通过此模块暂时封闭某单位枪柜的使用,封柜后,该枪柜用机械钥匙打开,系统立即向下达封柜指令的领导发送短信。15、生命周期管理:枪支弹药入库、出库、调拨、报废,实现枪支弹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16、审批处理:报警处理,领导可在平台上对报警进行处理。可查看报警时的图片信息。17、设备升级:可在平台上对枪弹柜进行升级,并可对升级文件进行管理。18、数据同步:枪弹柜与系统数据库间数据同步日志。枪弹柜或系统异常造成未能及时同步时日志的情况下,系统恢复正常后枪弹柜上的未上报日志应能立即上报到系统平台。19、▲智能分析功能检验:支持陌生人报警,当监控画面中有人员进入时,可通过管理软件自动进行人脸抓拍,并将该人脸图片和服务器中非陌生人的人脸库进行比对,比对不一致时应给出报警提示。(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全部符合上述要求的公务用枪综合管理平台检测报告原件作为佐证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查验) |
其他 | ||
1 | 拆旧(地砖) | 1、 人工、机械;2、垃圾袋装处理,不含搬运及下楼。 |
2 | 墙顶面基础处理、批腻子 | 1、专用抗裂粉刷石膏粉找平,2、专用墙泥批面,3、专用牛皮纸贴缝,4、墙面乳胶漆另计。 |
3 | 墙顶面乳胶漆 | 一底(专用底漆)两面,滚涂哑光漆,电脑调色费用另计,人工、机械、辅材,批灰找平另计。 |
4 | 强化复合地板 | 地板铺设, 含踢脚线,人工、机械、辅材。 |
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3、磋商报价表4、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30日历天。3、所投产品及耗材由厂家免费安装调试,调试成功后将对使用单位进行一对一培训,并且将重点培训一至两名系统管理员。性能、技术参数达到使用要求,设备保修期内包换,终身维修。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1、所投产品经过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认证,符合《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l051-2013)行业标准。
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说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报价(小写) |
详见响应文件 | ||
报价(大写): |
4、分项价格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总价/最初总价)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注:①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②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本款说明:
项目编号:(首次报价)5、偏离表
序号 | 偏离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 | 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合同通用条款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第五条交货第四条支付第三条价格第二条合同范围第一条定义目录
第十一条索赔第十条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第九条验收第八条安装第七条技术资料第六条包装和标记
第十七条保密第十六条权利保证第十五条适用法律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卖方”见《合同专用条款》。1.1“买方”见《合同专用条款》。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第一条定义合同通用条款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8“试运行”是指为验明合同标的的技术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合同标的进行的测试。1.7“安装”是指有关合同标的、备件和材料的安装工作。1.6“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维修以及其他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培训。1.5“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1.4“合同标的”见合同附件4。1.3“工作现场”见《合同专用条款》。
1.14“月”是指日历月数。1.13“日”是指日历天数。1.12“合同生效日”见《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第5条。1.11“合同价格”见合同附件4。1.10“合同货币”见《合同专用条款》。1.9“验收”是指根据合同附件2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标的是否达到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技术性能的检验,以及合同标的在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之后,买方对合同标的的接受。
3.2合同总价是固定价格。3.1合同总价见《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价格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提供的合同标的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第二条合同范围1.15“采购需求”见合同附件6。
5.2交货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5.1交货期限、批次和交货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第五条交货(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4.2卖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或卖方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4.1买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支付。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要求提交支付文件,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第四条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第六条包装与标记5.5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或提供其他救济。5.4.2买方出具的收据日期是合同标的的实际交货日期。5.4.1卖方负责将合同标的送至《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交货地点。5.4卖方应按下列规定交付合同标的:5.3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卖方应将合同号、合同标的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以及交货的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
6.3凡由于对合同标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合同标的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造成合同标的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C.技术资料。B.质量合格证;A.装箱明细单;6.2在合同标的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标的应保持产品制造企业原包装完好。
9.1合同标的的试运行、验收见《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验收8.1合同标的的安装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第八条安装7.1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和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第七条技术资料
11.1如果合同标的在安装、试运行和验收中卖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救济方式,救济方式包括:第十一条索赔10.1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见合同附件3。第十条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9.3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见合同附件5。9.2如果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所有技术性能在验收中都已经达到,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签署验收书。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1.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未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救济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或从卖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D.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C.拒收合同标的。B.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标的进行降价。A.卖方替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标的。
A.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最终期限交付合同标的和/或技术资料;13.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之一或《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1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B.“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A.“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13.3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投标或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3.2如果一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不妨碍或影响行使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B.合同标的未能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
第十六条权利保证15.1本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五条适用法律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3.4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买方给予补偿。
17.4卖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在保密方面的义务,应按合同总价的50%承担违约金或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17.3卖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上述秘密。17.2上述秘密,卖方只能用于本合同,而且只能由卖方相应的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的卖方人员,不得接触。17.1卖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从买方所获得的、有关买方和/或属于买方的任何信息包括买方工作方式方法与资料、技术资料、用户名单、发展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买方的信息,都是买方的秘密,卖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七条保密1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标的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8.5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以书面方式进行。18.4合同双方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所有合同文件及相关的修订和合同双方之间的书面联络,应使用中文书就并按中文解释。18.3合同双方各自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应负税费。18.2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合同履行期满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履行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18.1本合同在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规定的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1合同双方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通讯地址发往合同另一方。有关重要事项的传真应及时用挂号信或快件确认。18.10买方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8.9合同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就合同主要内容方面的完整协议,并且取代合同签订前所有关于这方面的通讯、协商、协议(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18.8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仅供参考使用,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文的解释。18.7任何一方在执行任何合同条款和条件时准予对方的放松、宽容、延迟、放纵或时间,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在合同之下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合同的任何违背、任何免责也不应导致对任何后面或延续的合同的免责或弃权。18.6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3“工作现场”为买方指定地点。1.2“卖方”为。1.1“买方”为。第一条定义《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是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对应的,其增加的内容和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合同专用条款
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1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付手续即视为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延误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4.1.11、自签订合同生效后,应在工作日之内,向供应商账户支付全额合同款项。第四条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3.1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第三条价格1.10“合同货币”即人民币。
退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中标人安装的玻璃钢消防水池使用功能正常,且其他售后服务达到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项目验收合格六个月内,如未实现上述要求,履约保证金自动延期6个月。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中标人安装玻璃钢消防水池使用功能正常,且其他售后服务达到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项目验收合格六个月内,如未实现上述要求,履约保证金自动延期6个月。退还方式:由买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4.1.2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1、卖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4.4买方逾期支付资金的,每逾期(10)天,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银行帐号:开户银行:4.3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不予退还的情形:1、见本合同“第九条验收”。2、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内,售后服务仍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5.3卖方应在不迟于每批合同标的备妥待运前5日通知买方。5.2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5.1合同生效日后,于2022年月日前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第五条交货(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买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0)天,买方向卖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5)%。
第七条技术资料6.5快递包装具体要求:见《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6.4商品(合同标的)包装具体要求:见《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六条包装与标记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十日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标的,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5.5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卖方应按每天迟交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一(1%)的比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标的的义务。
供货验收第九条验收8.2项目实施详见合同附件7。8.1合同生效日后,于年月日前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第八条安装7.1技术资料随合同标的同时交付给买方。
安装验收完毕后,卖方需向买方报送安装器材电子档案(内容包括器材生产厂家、器材名称、器材现地照片、具体安装地址、安装时间、安装件数、用户单位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经买方组织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卖方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货物在交付买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卖方负责。合同标的全部安装完毕后,卖方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根据招标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整理验收文件,并列出清单,作为买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买方。卖方向买方书面提出试运行、验收要求,买方在接到书面要求后3日进行试运行、验收。交付验收卖方首批供货比例不低于30%,供货前卖方向买方书面提出试运行、验收要求,买方在接到书面要求后3日进行试运行、验收。买方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采购器材抽查验收,并由买方纪检人员现场监督抽检全过程。验收时合同卖方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抽查验收方法:抽查每种器材5%的数量,如有1台1种器材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此批器材视为不合格,买方不予接收。卖方应于15日内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器材,如果未能提供或第二次抽检仍有不合格器材,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因器材验收不合格产生的返厂更换、器材存放地点房租等一切费用和损失都由中标人(卖方)承担。抽检器材全部达到或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视为合格。卖方方可配送安装。未抽查到的健身器材由买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配送安装,否则依照抽查验收方法予以处置。中标人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可靠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1.2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14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否则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卖方应在买方发出索赔要求后14日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救济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1.1买方有权选择本条款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第十一条索赔买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对货物验收和安装使用验收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5%作为第三方检查费用。抽检验收费用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3.4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按合同规定交付的标的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务类似的标的和/或文件和/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没有终止的部分。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10日内仍未能交付合同标的和/或技术资料;或者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5日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13.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2.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2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地址:买方:18.11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18.10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买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国家秘密,该涉及国家秘密部分不公告;买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卖方约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商业秘密,该涉及商业秘密部分不公告。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4.1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邮编:地址:卖方:传真:电话:邮编:
合同附件1:合同协议书目录合同附件18.12因买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买方对卖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传真:电话:
(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合同附件4:供货范围和价格清单(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培训方案》。)合同附件3: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合同附件2:技术规格和技术性能
(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方案》。)合同附件7:项目实施(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附件6:采购需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附件5: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对睢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C2022-0035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签字地点: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
(4)合同通用条款(3)合同专用条款(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2.以下文件应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合同,若各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优先顺序应按下列文件顺序解释。1.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1)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5.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生效日期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最晚日期为准:4.考虑到卖方将按合同规定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6)其他文件(5)除合同附件1外的合同附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和卖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所写日期和地点签订本合同。7.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C2022-0035]为准。6.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存档,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备案。(2)买方收到卖方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合同总价)的5%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卖方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买方)。
(1)承诺书;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致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
自测小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
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别企
业规模类型
回
P
徐州工信
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3)偏离表;(2)磋商报价表;
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
八、供应商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日期:移动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受托人:先生(女士)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委托人(全称):8、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公章):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0、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可多选)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名称:(附证明材料复印件)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注: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单位:(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格式自拟响应单位郑重声明:响应单位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项目编号: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的编制费用。注:1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日期:年月日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50万以下(含50万) | 1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50-400(含400) | 1.50% | 1.50% | 1.50% |
400-1000(含1000) | 1.10% | 0.90% | 0.80% |
1000-5000(含5000) | 0.80% | 0.45% | 0.55% |
5000-1亿(含1亿) | 0.25% | 0.15% | 0.20% |
1-10亿(含10亿) | 0.05% | 0.05% | 0.05% |
10-50(含50亿) | 0.01% | 0.01% | 0.01% |
50亿元以上 | 0.01% | 0.01% | 0.01% |
⑦.交易中心场地交易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全额支付。⑥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代理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⑤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如竟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亦可适当上浮。④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产生处理异议或投诉案件,配合有关部门需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和专家咨询费由委托人承担。③收费标准的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标段招标的,按各标段中标金额分别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唯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
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C2022-0035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雕宁县公安局单位的雕宁县公安局枪弹库室升级改造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可多选)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科技股份有限
供应商(公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义S
日期:2022年096
116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
测试结果
贵企业属于
工业
贵企业规模类型为
小型企业
50从业人员(人)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的企业所属行业和指标数据生成测定结果MIIC已经为2768390家企业 |
11680.00
营业收入(万元)
特别申明智
泰
福
3302
扫/码/自/测口
提供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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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机械工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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