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市区排水防涝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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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1050893001359001001 | ||||||||||||||||||||||||||||||||||||||||
招标内容: | |||||||||||||||||||||||||||||||||||||||||
衡水市区排水防涝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区排水防涝综合改造工程已由 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衡水市区排水防涝综合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衡水市市区。
2.3、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9 09:00至2023-05-2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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