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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4年液碱框架协议/3412-PS2023103016219】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 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4年液碱框架协议/3412-PS2023103016219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16:19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二级经营单位及所属企业集中采购的实施单位,现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4年液碱框架协议。
1.2项目编号:3412-PS2023103016219
1.3采购内容:中化泉州石化2024年液碱,预估采购数量6.25万吨(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通过本次采购,将按报价人的价格排名选取前2家报价人作为本项目中标人,分别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人对签署的《框架协议》内中标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若本项目最终选取2家中标人,采购人优先向第一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如第一中标人不能及时交货、或出现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将向第二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要求交货期:2024年1月1日具备交货条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6报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采购人拟采购的标的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包装、运输、税金等费用;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州石化厂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采购文件》获取
2.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31日16:20至2023年11月7日下午17:00。采购文件获取:请登录中化能源SCM集采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首次使用SCM集采平台的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平台适用及技术支持费并上传支付凭证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门户页底端操作指南。
2.2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2000.00元整,潜在供应商于售标截止期前采用以下两种支付形式:
1)聚合码扫码支付:个人微信或支付宝扫码;
2)惠采购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
注意:扫码支付后,不要再重复扫码支付,若重复扫码支付成功,重复支付费用不退。
3.《响应文件》递交
3.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9:3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3.2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报价人需登录中化能源SCM集采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线上录入报价并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4.评审安排
4.1评审时间:202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9:30时或同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2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州石化临建A区第九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3信誉要求:
A.2021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承诺书;
B.2021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截图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C.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报价人黑名单库(名单以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5.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20000吨液碱(32%氢氧化钠溶液或50%氢氧化钠溶液)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
注: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将对该报价作否决处理。
5.5对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以上5.1-5.5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3-10-31 16:19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二级经营单位及所属企业集中采购的实施单位,现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4年液碱框架协议。
1.2项目编号:3412-PS2023103016219
1.3采购内容:中化泉州石化2024年液碱,预估采购数量6.25万吨(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药剂名称 | 型号 | 运送方式 | 计量单位 | 年度用量(暂估) | 备注 |
氢氧化钠溶液 | 满足GB-T11199中HL-Ⅱ优等品的所有指标,氢氧化钠浓度≥32%。 | 槽车 | 吨 | 62500吨 | 氯离子含量不大于100mg/l |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通过本次采购,将按报价人的价格排名选取前2家报价人作为本项目中标人,分别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人对签署的《框架协议》内中标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若本项目最终选取2家中标人,采购人优先向第一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如第一中标人不能及时交货、或出现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将向第二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要求交货期:2024年1月1日具备交货条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6报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采购人拟采购的标的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包装、运输、税金等费用;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州石化厂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采购文件》获取
2.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31日16:20至2023年11月7日下午17:00。采购文件获取:请登录中化能源SCM集采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首次使用SCM集采平台的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平台适用及技术支持费并上传支付凭证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门户页底端操作指南。
2.2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2000.00元整,潜在供应商于售标截止期前采用以下两种支付形式:
1)聚合码扫码支付:个人微信或支付宝扫码;
2)惠采购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
注意:扫码支付后,不要再重复扫码支付,若重复扫码支付成功,重复支付费用不退。
3.《响应文件》递交
3.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9:3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3.2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报价人需登录中化能源SCM集采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线上录入报价并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4.评审安排
4.1评审时间:202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9:30时或同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2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州石化临建A区第九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3信誉要求:
A.2021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承诺书;
B.2021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截图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C.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报价人黑名单库(名单以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5.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20000吨液碱(32%氢氧化钠溶液或50%氢氧化钠溶液)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
注: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将对该报价作否决处理。
5.5对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以上5.1-5.5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邮寄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泉州石化厂区临建A区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王鹏 |
联系电话 | 18965550326 |
电子邮件 | wangpeng22@sinochem.com |
平台技术支持 | SCM平台客服电话:4008188227转2。 |
监督部门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与风控合规部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佑安国际大厦5层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与风控合规纪检岗 |
邮编 | 100069 |
举报电话 | 010-57392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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