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零星拆除类工程(三期)(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404-440300-04-01-900041002)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零星拆除类工程(三期)
项目编号:2404-440300-04-01-90004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零星拆除类工程(三期)(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404-440300-04-01-900041002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6-07 09:00 至 2024-06-27 18: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6-17 18: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06-22 18: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本次将同时进行“2024年协助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零星拆除类工程(三期)”和“2024年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零星拆除类工程(三期)”两个项目的重新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两个项目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项目,即中标上述两个项目的其中一个项目后,自动失去另一个项目的中标人资格(兼投不兼中)。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 |
经办人 | 杨燕珍、孙越 | |
办公电话 | 0755-23592697 | |
电子邮箱 | 1010973913@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蔡金兵、罗霄、刘友权、罗海文 | |
办公电话 | 0755-23592697 | |
手机号码 | 15220825273 | |
电子邮箱 | 1010973913@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2024年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零星拆除类工程(三期)(重新招标)【标段编号:2404-440300-04-01-900041002001】
本次招标内容 | 根据深圳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乱摆卖、乱张贴、乱张挂、乱涂画、乱开挖、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超门线经营、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的行为,进行清理处置;对违反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乱搭建物、乱堆放物依法进行拆除、处置,同时对清拆产生的余泥渣土及垃圾进行清运;对违法森林图斑、黄土裸露等行为,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清理、整治、复绿、复林、围网等工作。拆除、处置十八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的乱搭建物、乱堆放物;对违反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乱搭建物、乱堆放物依法进行拆除、处置;同时对清拆产生的余泥渣土及垃圾进行清运;对涉及违反市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整治、复绿、复林、围网等工作。,根据深圳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乱摆卖、乱张贴、乱张挂、乱涂画、乱开挖、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超门线经营、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的行为,进行清理处置;对违反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乱搭建物、乱堆放物依法进行拆除、处置,同时对清拆产生的余泥渣土及垃圾进行清运;对违法森林图斑、黄土裸露等行为,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清理、整治、复绿、复林、围网等工作。拆除、处置十八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的乱搭建物、乱堆放物;对违反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乱搭建物、乱堆放物依法进行拆除、处置;同时对清拆产生的余泥渣土及垃圾进行清运;对涉及违反市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整治、复绿、复林、围网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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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面积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85.449866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195万元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
计划开/竣工日期 | 2024-08-15 至 2024-11-12 | |
计划工期 | 90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6-27 1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二、项目经理最低资格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1 | 2.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2024年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零星拆除类工程(三期)4.29.pdf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请各投标人参考以下网址,联系造价软件厂商下载适配新平台的造价软件,编制报价文件(https://new.szggzy.com/xxgk/details.html?contentId=2081568)
(5)新建设工程交易平添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3758840.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