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实验室能力建设资金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病毒载量检测仪相关设备医疗器械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节能产品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现场踏勘主机及配套设备数据处理工作站条形码扫描仪电源线系统操作员手册货物包装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超声破碎装置阀门驱动装置温度控制装置荧光检测定量PCR检测检测试剂盒样品制备纯化基因提取核酸扩增荧光测定HIV-1RNA扩展其他病原微生物检测流感病毒检测系统配套试剂盒分析软件中文操作系统处理单元数据分析工作站设备安装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技术参数响应表主观商务应答表客观商务应答表通讯工具货物设计材料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随机配件零部件周期上门服务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产品技术参数表
金额
49.9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3262022000125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余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女士028-84473358
中标公司四川灏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9.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262022000125
二、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灏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量力医药健康城8号楼4层1号 | 499,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灏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病毒载量检测仪 | 赛沛(Cepheid) | GX-IV R2 | 1.00(套) | 499,500.00 | 499,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平(采购人代表)、李静、张砺、董维兵、方冬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管机构:甘孜州道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712207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鲜水镇商业步行01号街
联系方式:1878367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1栋1单元12层2号
联系方式:028-84473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28-84473358
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文件集.zip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33262022000125,项目编号:
2022-12-27
序序号号 | 供应供应商名商名称称 | 是是否否通通过过资资格格性性审审查查 | 是是否否通通过过符符合合性性审审查查 | 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 | 是否根是否根据政府据政府扶持政扶持政策在评策在评审时进审时进行价格行价格扣除扣除 | 技术要技术要求响应求响应情况情况((51.00分)分) | 项目实项目实施方案施方案((6.00分)分) | 售后服售后服务务((9.00分)分) | 履约能履约能力力((2.00分)分) | 节能、环节能、环境标志、境标志、无线局域无线局域网产品网产品((2.00分)分) | 价格分价格分((30.00分)分) | 综合综合评审评审得分得分汇总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四川灏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51.00 | 5.4000 | 9.00 | 2.00 | 0.00 | 30.00 | 97.4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灏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500.00(元)(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康奕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700.00(元)(肆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盛源丰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800.00(元)(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
2 | 四川盛源丰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6.00 | 5.6000 | 9.00 | 0.00 | 0.00 | 29.98 | 50.58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灏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500.00(元)(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康奕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700.00(元)(肆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盛源丰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800.00(元)(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
3 | 江西康奕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20.00 | 5.6000 | 9.00 | 0.00 | 0.00 | 29.99 | 64.59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灏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500.00(元)(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康奕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700.00(元)(肆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盛源丰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9,800.00(元)(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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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编号:N5133262022000125采购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货物类)招标文件
二、采购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一、采购项目编号:N5133262022000125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拟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2022年12月05日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为提升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拟对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设备进行采购,提升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招标项目简介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1、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1.2.非生产厂家投标的,应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时适用)。(描述: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1.2.非生产厂家投标的,应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时适用)。)采购包1:(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无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采购人: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联系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九、供应商信用融资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1栋1单元12层2号代理机构: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783670592联系人:余老师邮编:626400地址:鲜水镇
联系电话:0836-7122078联系人:郭琪采购监督机构:甘孜州道孚县财政局联系电话:15182570774联系人:林女士邮编:610000
2.2.1适用范围2.2总则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有关定义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一)投标邀请;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招标文件的构成2.3招标文件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六)投标文件格式;(五)评标办法;(四)资格审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二)投标人须知;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2.4投标文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2.4.5投标文件的组成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4.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四、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二、开标准备工作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2.5.5中标通知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3资格审查
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2.6.1签订合同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2.6.2.1合同分包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2.6.2.2合同转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采购包1:2.6.5履约验收方案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2.6.4履行合同
7)履约验收时间: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人组织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2.7纪律要求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6.6资金支付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对于已支付的采购资金将予追回,同时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进行验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2.8询问、质疑和投诉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一)质疑书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邮编:610000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1栋1单元12层2号联系电话:028-84473358联系人:林女士
3.1采购项目概况(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0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采购包1:3.2采购内容提升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拟对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设备进行采购,提升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采购包1:3.3技术要求(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采购包1:3.4.1交货时间3.4商务要求标的名称:全自动病毒载量检测仪
分期付款采购包1:3.4.3支付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包1:3.4.2交货地点
5.1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进行验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5.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验收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5.3所有涉及第三方产品的采购、安装、调试均由供应商负责完成,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售后服务,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5.4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一切含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整体的运输、搬运、仓储、安装、调试、税费、保险、代理、培训,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5交货时应提供的技术资料5.5.1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5.5.2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性文件。5.5.3其它相关技术资料。采购包1: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4.4支付约定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产品参数有具体要求时,以具体要求为准。采购包1: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采购包1:3.4.6包装方式及运输
无3.5其他要求(1)违约责任条款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争议管辖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7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采购包1: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4.1一般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第四章资格审查
采购包1: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5.1总则第五章评标办法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5.2评标委员会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5.4评标程序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3评标方法(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5.4.2符合性审查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采购包1: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
(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5.4.5复核
(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购包1: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5.4.7编写评标报告(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6.1评分办法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5.6评标细则及标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6.2评分标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说明:价格扣除采购包1: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5.7废标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1定标原则5.8定标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5.8.2定标程序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采购包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公招货物合同.docx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
(货物类)(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采购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
采购项目编号:N5133262022000125,采购项目编号:
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2年年12月月05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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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拟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
建设采购项目资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N5133262022000125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二、采购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资金
三、招标项目简介三、招标项目简介
为提升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拟对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设备进行采购,提升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医疗
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无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
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
证。1.2.非生产厂家投标的,应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
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供应
商非产品制造商时适用)。(描述: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1.2.非生产厂家投标的,应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
(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投
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时适用)。)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
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
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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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
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
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
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
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
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
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
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供应商信用融资九、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
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
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
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联系方式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道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鲜水镇
邮编:626400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18783670592
代理机构: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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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1栋1单元12层2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5182570774
采购监督机构:甘孜州道孚县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甘孜州道孚县财政局
联系人:郭琪
联系电话:0836-712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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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