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晋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JA分部采购百米桩、里程碑、轮廓标、公路界碑、立面标记、隧道反光环、突起路标、警示桩、黄黑相间反光膜二次谈判采购
金额
48.97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tfgs-wz-126
预算金额49.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晋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JA分部采购百米桩、里程碑、轮廓标、公路界碑、立面标记、隧道反光环、突起路标、警示桩、黄黑相间反光膜谈判采购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2023-JTFGS-WZ-126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招采类型: 货物
成交供应商名称: 河南佳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48.98
公示开始时间: 2023-09-19 18:45 公示结束时间: 2023-09-23 08:00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晋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JA分部采购百米桩、里程碑、轮廓标、公路界碑、立面标记、隧道反光环、突起路标、警示桩、黄黑相间反光膜二次谈判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3-JTFGS-WZ-126)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晋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JA分部采购百米桩、里程碑、轮廓标、公路界碑、立面标记、隧道反光环、突起路标、警示桩、黄黑相间反光膜谈判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电话:0354-5585888 )
项目监督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法务审计部(电话:15935752428)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0日8时至2023年9月23日8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晋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JA分部采购百米桩、里程碑、轮廓标、公路界碑、立面标记、隧道反光环、突起路标、警示桩、黄黑相间反光膜谈判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491766.72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佳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9775.9元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税率
1里程碑1路基段里程碑48553.113%
2里程碑2桥隧段里程碑14468.95
3百米桩A型Ⅳ类70034.96
4百米桩B型Ⅳ类13032.11
5轮廓带100*20*0.3202098.27
6突起路标单面225005.11
7突起路标双面25005.15
8De-R-At1110005.32
9De-R-At235005.92
10De-R-At340006.1
11警示柱56013.25
12黄黑相间反光膜Ⅲ类反光膜带背胶700128.5
13公路界碑55074.51
14立面标记带铝板基地33491.2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单位业绩
河南佳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山西路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近3年(202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 2020年8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V类反光膜采用”全棱镜”反光技术的大角度反光膜,不含金属镀层,具有优异的大入射角及大观察角性能,反光性能符合GB/T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要求。
反光膜必须具备良好的耐候性,必须提供符合GB/T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 中加速老化1800小时的耐候性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国内或国外实际三年户外老化的检测报告。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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