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DR数字处理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3、4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acchz0024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2720126
中标公司安徽省鸿之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DR数字处理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3、4包)
一、项目编号:2020ACCHZ00243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DR数字处理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3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鸿之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凌湖路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陆拾捌万元整(¥3680000.00元)
第4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鸿之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凌湖路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捌万元整(¥8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鸿之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凌湖路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陆拾捌万元整(¥3680000.00元)
第4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鸿之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凌湖路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捌万元整(¥880000.00元)
第三包:
名称: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 规格型号:SAL9000(含CL-6000i、SPL2000、BS-2000) 数量:3 单价:980000.00
第四包:
名称:C型臂 规格型号:PLX112B1 数量:1 单价:240000.00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刘亮菊,乔梅芳,唐利利,刘会林,陆中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第三包金额:35584元;第四包金额:105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联系电话:0551-6272012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6660382【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DR数字处理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6660382【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DR数字处理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
联系方式:0551-66398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联系方式:0551-62726997、0551-62720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2726997、0551-62720133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信息8.pdf
公示信息5.pdf
公示信息7.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3..pdf
公示信息6.pdf
公示信息4.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信息8.pdf
公示信息5.pdf
公示信息7.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3..pdf
公示信息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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