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港市鹤大线危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8405307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东港市鹤大线危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港市鹤大线危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丹东市鹤大线曲吕川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3〕2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丹东市东港市境内,涉及危桥拆除重建4座,其中:
桃源一号桥位于鹤大线K1420+750处,桥梁全长13.9米;
光秃山桥位于鹤大线K1914.4+806处,桥梁全长10.6米;
光秃山小桥位于鹤大线K1427+282处,桥梁全长8.6米。
新开沟桥位于鹤大线K1442+169处,桥梁全长16.6米。
原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较低,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桥梁进行全桥拆除重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东港市鹤大线危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25日,基础及下部结构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8月30日,总体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应满足一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③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五年内(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承揽过至少1座新改建或拆除重建公路桥梁工程(含独立桥梁及路线中桥梁)。
注:普通干线公路是指国道、省道,不包括高速公路、县道、乡道、农村公路,下同。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总工(1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单位任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3.2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和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年6月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l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_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O/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第五开标室(五楼)。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子开启。
5.4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XiaQuCode-0209&ZbSof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I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丹东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j.dandong.gov.cn/ddsjtysj/index.html)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Intb.gov.cn)《丹东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j.dandong.gov.cn/ddsjtysj/index.html)、《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I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8号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415-3177689
 
招标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5号
邮政编码:118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15-3866028
 
招标代理: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62 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8840530707
邮箱:14836673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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