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101080711011195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建设工程项目
雨污分流工程(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混接点改造等)试验检测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119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及混接点改造等工程试验检测标段,招标人为中电建生态投资发展(济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济南市城市五大排水分区中的大明湖排水分区,范围位于中心城区中部,西起英雄山路、纬六路、无影山路,东至二环东路,建设用地面积约81km²,规划城市人口约120万人。本项目包括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山体拦蓄工程及智慧排水工程四个子项目。项目总投资67.1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1.23亿元(含涉铁工程费)。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最终以政府审计单位审定值为准。
各子项建安工程费用分别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343456.41万元(其中建筑小区雨污分流工程157645.99万元,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混接点改造等工程185810.42万元),河道综合治理工程148844.04万元,山体拦蓄工程15574.85万元,智慧排水系统4409.27万元。
(1)雨污分流工程:
建筑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对大明湖排水分区内的建筑小区依据管道的服务面积划分成45个片区,对45个片区内存在雨污合流或雨污混接的建筑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中7个片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改造,38个片区列入本项目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改造排水管道约485km。
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及混接点改造等工程:道路混错接点改造305处,涉及道路63条,雨污分流涉及道路53条,共新建管道76.07km;消除道路积水点3处;市政管线清淤检测修复932.91km,同步对存在病害的管段进行修复。
(2)河道治理工程:本工程实施的河道为大明湖分区范围内的10条河道,包括西圩子壕、西泺河、东泺河、柳行头河、七一沟、前后引河、高架路边沟、徐李沟、泺林沟、药泺河等10条河道,河道治理总长度20.82km,通过拓宽改造、清淤疏浚、景观综合提升,水功能生态修复等工程,提高河道防洪除涝能力,缓解片区内涝,改善河道水环境治理。
(3)山体拦蓄工程:包括位于大明湖分区的山体及周边道路,包括千佛山、马鞍山、四里山、五里山、六里山、七里山、卧虎山、金鸡岭和燕子山9座山体,在山体上建设海绵滞蓄设施和山体截洪沟,并在山体周边建设山水下泄通道等工程建设。
(4)智慧排水工程:通过排水基础数据建设、排水模型建设、物联感知体系建设、智慧排水应用系统建设,在智慧水务一期平台架构的基础上,为排水管理部门提供全市一张图的信息协同和业务管理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及混接点改造等工程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建设工程相关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原材料检测、中间产品检测、现场施工质量检测、水稳灌砂压实度检测、水稳筛分检测、水稳取芯检测、水稳弯沉检测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和检测试验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规范为准。
2.3 服务期:项目进场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测能力。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具备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至少包含见证取样、主体结构检测)。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不接受最近三年(2020年-2022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质量检测业绩,在建或已完工的业绩均可,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内容、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近三年未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依法拒绝参与本次投标。近三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否则投标无效。信誉要求中的近三年均指2020年1月1日至今。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检测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不少于5人。
3.1.6 服务所需仪器设备要求: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1.7 其他要求:
3.1.7.1 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中标后,如需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山东信息报送或备案的,须按照规定完成信息报送或备案。
3.1.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点至2023年8月29日下午6点,按下款“4.2获取招标文件材料”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735511695 @qq.com,招标人在审核无误后,通知有意参加单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人在确认电汇款到账后1日内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将标书费足额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中电建生态投资发展(济南)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济南泉城支行
账  号:37050161904109099999
转账备注:大明湖排水分区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及混接点改造等工程试验检测标段标书。
4.2获取招标文件材料: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授权经办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且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
以上原件纸质资料在开标时一同递交,若开标时以上原件资料不齐或与招标文件发售时发送至邮箱的扫描件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处理。
4.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套(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4.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3年8月30日下午6:00前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文件扫描件至指定邮箱735511695 @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1399979349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5日10时00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济南中海广场29楼第一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0时00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济南中海广场29楼第一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生态投资发展(济南)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济南中海广场29楼计划合同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9979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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