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新建太子河新城综合能源站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5001191432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涛024-815734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瑶024-815723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3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明山区太子河新城
招标人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新建太子河新城综合能源站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5001191432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998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新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站房,建筑面积约216平方米;新建型钢结构罩棚,投影面积 616平方米;加油(气)岛4座;新建承重式罐区,30m3FF 型储油罐5座(2汽3柴)总罐容 150立方米;加油机3台,加油枪 10 把; 1.2立方米尿素储存加注一体机1台;新增水容积24立方米拖车瓶组1台,水容积6立方米地上储气瓶组一套,压缩机橇1台,卸气柱1台,四枪三线制加气机1台。
标段(包)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新建太子河新城综合能源站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050011914326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并且石油化工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1)加油部分:新建承重罐区一座,设30m3FF双层油罐5台(2汽3柴),油罐总容积150立方米,1台四枪四油品、1台四枪双油品、1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设计卸油油气回收及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预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管线,预留在线检测线路。
(2)加气区:新增水容积24立方米拖车瓶组1台,水容积6立方米地上储气瓶组一套,压缩机橇1台,卸气柱1台,四枪三线制加气机1台。
(3)站房:新建站房一座,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216平方米,包含便店利店内部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及暖通、消防设施、自控)。
(4)构筑物:新建出入口指示牌灯箱各1处,主标识立牌1处,路灯等。
(5)围墙:新建围墙165米(以实际发生为准)。
(6)场区:场地平整需回填土方量约9800立方米,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硬化地面3930平方米。
(7)其他:罩棚基础、设置成品减速带、消防一体箱;用电接站内新建箱式变电站。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投标保证金
4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4-1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7-2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石油化工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421.7988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2-01 00:00至2024-02-07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23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02-23 01: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交纳。 2.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账号信息见招标文件。 5. 质量要求:合格。
监督部门
本溪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44521160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
地址
明山区解放北路57号
联系人
刘涛
电话
024-81573467
邮箱
lh1864139984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联系人
李瑶
电话
024-81572357
邮箱
liyao08@cnpc.com.cn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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