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水站文化建设项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市水站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WH01CG2018HW1897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8日
采购日期: 2018年07月2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芜湖北斗标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成交金额: 1224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查秀玲 李琛 钱兆春
采购人名称: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赭山西路5号
联系人:谢昕
联系方式:15905539237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西桓谭路北云天之都北苑8栋802室
项目负责人: 郭工 联系电话: 18655380550
收费标准: 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300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08月04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招标代理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县世贸大厦1405室 ,联系电话: 18655380550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无效投标单位:芜湖玄古影视动画有限公司,放弃二轮报价;芜湖市钜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投标函中法人代表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盖章;合肥金誉堂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函中法人代表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盖章;安徽尚美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交货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芜湖市飞龙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交货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芜湖市铁艺轩工艺品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交货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芜湖四通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偏离表”未对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的偏离情况作出响应;芜湖市闪光点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偏离表”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显著差异和保留,投标参数未见规格尺寸等参数。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