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巴彦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租赁吊车、汽车服务结果公告
金额
69.3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126]hdgc[cs]20220001
预算金额44.6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451-86603955
中标公司巴彦县祥峰货车服务部44.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30126]HDGC[CS]20220001 二、项目名称:租赁吊车、汽车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租赁自卸吊车):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巴彦县祥峰货车服务部 巴彦县巴彦镇 446,800.00元

合同包2(租赁汽车):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巴彦县利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 24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租赁自卸吊车):

服务类(巴彦县祥峰货车服务部)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租赁自卸吊车 租赁自卸吊车 符合招标文件 3年(合同签订采取“1+1+1”的方式,即第一次的合同履约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经 采购人考核服务质量合格,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年,满三年为止) 合格 446,800.00

合同包2(租赁汽车):

服务类(巴彦县利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租赁汽车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与招标文件一致 3年(合同签订采取“1+1+1”的方式,即第一次的合同履约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服务质量合格,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年,满三年为止) 合格 24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焕琴、宫丹晟、姜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按招标金额的1.5%收取,本项目服务期三年,服务费计算公式=招标金额*1.5%*3(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现金或转账)成交公示结束后二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全额支付上述款项。逾期支付,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滞纳金。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租赁自卸吊车 2.025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租赁汽车 1.12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彦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巴彦镇人民大街66号

联系方式:0451-57520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7号华闻大厦

联系方式:0451-86603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1-86603955

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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