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导诉立案信息录入纸质材料扫描上传卷宗二维码信息录入民商事案件立案预排期及结案预排期结案信访接待辅助卷宗整理卷宗扫描综合办公室文档进行装订质检执行辅助事务档案室调阅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司法辅助外包线上信用融资本打印流转卷皮文书扫描挂档会计档案案卷整理联络转接电子卷宗派驻法庭辅助事务服务文印辅助审判辅助服务服务培训业务培训员工管理审判辅助事务咨询服务场地办公条件办公用品耗材资料数据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卷皮机扫描仪招聘入职手续人事档案管理劳动纠纷处理绩效考核年终考评计划生育离职手续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投保出险处理日常维护保养办公设施档案材料法律咨询审判执行通政性事务社会化辅所性事务
金额
194.42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jy20220522
预算金额194.42万元
招标公司灵武市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钱治民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香0951-8647500
中标公司宁夏润泽丰源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94.42万元
中标联系人-0951-6729699
中标公司空夏润泽车源法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ZCJY20220522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2300
二、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宁夏润泽丰源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银川市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205室 | 0951-6729699 | 19442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 欣(组长)、王红景、钱治民(甲方代表)
采购人代表: 钱治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2550.00元。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服务招标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06月2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西
联系方式: 0951-4513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 0951-864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钱治民
电话: 0951-451355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香
电话: 0951-8647500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1).doc(6.1)竞争性磋商文件.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1).doc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
---|
中小企业申明函.jpg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
代理机构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6-17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代理: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灵武市人民法院项目编号:ZCJY2022052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2300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2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一章磋商邀请1目录2022年06月
竞争性磋商公告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第一章磋商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3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JY2022052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2300一、项目基本情况公告概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购需求: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00)预算金额(元):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00)
(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提(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2021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方式:网上下载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nxzbtb.com.cn)时间: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时间:2022年06月13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http://nxzbtb.com.cn(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入口)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QQ群(373236413)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者,响应一律不予接收;(1)投标人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供应商用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磋商文件: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9日(节假日除外),登陆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灵武市灵武大道东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4)CA锁代办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李香0951-8647500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名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钱治民0951-451355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2年06月01日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951-8647500项目联系人:李香
1.1采购人:灵武市人民法院。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投标人(一)总则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1\n | \n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n采购需求: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n合同履行期限:一年\n |
\n2\n | \n采购人:灵武市人民法院\n地 址:灵武市灵武大道东\n电 话:钱治民 0951-4513559\n |
\n3\n | \n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n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n业务联系人:李 香 电话:0951-8647500 \n |
\n4\n | \n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n(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n(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n(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n(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n(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2021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n(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n(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提供);\n注:以上文件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n |
\n5\n | \n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n |
\n6\n | \n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n |
\n7\n | \n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n(1)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为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2)监狱企业应出具《监狱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为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为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4)节能产品应提供《节能产品明细表》、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附于响应文件正副本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5)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附于响应文件正副本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n |
\n8\n | \n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n |
\n9\n | \n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n |
\n10\n | \n项目预算金额(元):壹佰玖拾捌万元整 (¥1980000.00)\n最高限价(元):壹佰玖拾捌万元整 (¥1980000.00)\n |
\n11\n | \n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n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收款单位: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n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支行\n账 号:6405 0112 1500 0000 0226\n财务室电话:0951-8647500\n注:请在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n |
\n12\n | \n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n |
\n13\n | \n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自然日(日历日)\n |
\n14\n | \n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上午09点30分;(以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显示时间为准)\n投标文件提交网址:http://nxzbtb.com.cn(交易平台入口)\n①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采购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投标文件(pdf 格式),以上内容缺一不可。(网上递交)\n② 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属于远程开标(解密)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之后由中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做留档资料)。\n注:纸质投标文件须以网上递交的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数据文件和PDF投标文件为准,双面打印并逐页加盖鲜章;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n |
\n15\n | \n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3日上午09点30分;\n开标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n开标方式:远程开标(解密)\n解密时间:不少于30分钟\n |
\n16\n | \n信用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如潜在投标人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n |
\n17\n | \n评标委员会组成:1+2,采购方:1名,评委:2名,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n |
\n18\n | \n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n |
\n19\n | \n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n |
\n20\n | \n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是 \n |
\n21\n | \n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n履约保证金金额:/\n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n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n |
\n22\n | \n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n是否由中标投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n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服务招标\n收取形式:转账 \n收取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n |
\n23\n | \n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n |
\n24\n | \n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n■一次性提出\n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n |
\n25\n | \n澄清或者修改时间: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n |
\n26\n | \n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n1、本项目必须网上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获得电子交易平台安全证书\n(CA 锁)及电子签章,且安全证书(CA 锁)在有效期内。CA 锁代办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n2、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本文件 14.1、15.3 及中世 e 招网上下载专区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nxzbtb.com.cn、供应商服务 QQ 群:373236413。\n3、交易平台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 7(2)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 (3)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4)PDF 软件推荐:交易平台自带PDF 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投标。\n4、供应商在报名后应立即以模拟数据填写投标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进行电子盖章,进入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文件上传,以检测其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请在供应商服务 QQ 群中反馈并获得技术支持。如在临近开标的48小时内发现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有问题,导致技术支持无法在投标截止前解决其问题而影响电子投标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n5、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n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n7、供应商需远程开标,因为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以投标单位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计算价格分值,故投标单位需在评标环节中随时准备最终报价。\n8、为保证开评标环节,系统环境稳定,投标人开标当天,解密所用电脑需为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n |
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1.4投标人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磋商投标人: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投标人: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2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1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1.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2.资金来源1.8.6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8.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8.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4.1磋商邀请4.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3.投标费用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4.6响应文件格式4.5政府采购合同范本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3投标人须知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6.1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5.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8.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1投标人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其他事项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9.响应文件的组成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12.响应保证金11.2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工程(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投标报价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2.4.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4.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响应保证金。12.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1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3.1响应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响应有效期12.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4.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1.4投标文件应使用A4规格编制、编写目录、必须具有结构清晰、详细、完整的文档结构图(设置方法:在word中设置相应章节的段落大纲级别;查看方法:打开word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详细章节)。14.1.3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1.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电子章。14.1.1投标人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个包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投标文件(pdf格式),以上内容缺一不可。14.1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2.1投标文件不区分正副本,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对投标文件须盖章或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14.1.8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编制要求详见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中要求。14.1.7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投递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投标人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投标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文件。14.1.6投标人应自行确保投标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中《评审对照表》和《评分对照表(如有)》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14.1.5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扫描后粘贴到投标文件的相关页上,为了保证系统电子化处理效率,在保证可辨认清晰度情况下扫描时应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输出为jpg文件格式,以减少成稿文件的大小。对于以文字为主的文件扫描,建议最高200DPI;对于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文件,建议最高300DPI。
14.2.7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1份:14.2.6采用扫描粘贴投标人公章或扫描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而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为无效投标。14.2.5可使用平台的批量盖章功能辅助快速盖章,盖章后须自行检查盖章是否存在缺漏,如有缺漏须自行补盖签章。14.2.4须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代表又无电子签名章的,可将授权代表手写签字扫描后再粘贴到签字处。14.2.3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14.2.2投标人应首先编制word格式投标文件,然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转换为pdf格式(对于页数较多的投标文件,转换完成后须自行检查总页数是否正确,是否存在丢失页数情况或者自行使用其他pdf转换工具转换),之后通过签章功能在pdf文件上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即为最终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投标须知前附表推荐的pdf软件自行确认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
15.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5.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2.9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2.8投标人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
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响应截止15.3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开标一览表等)。
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18.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评审17.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9.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19.磋商18.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8.3.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保证金。19.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19.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并给所有磋商投标人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0.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0.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响应无效19.11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1.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保密要求20.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0.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总分:100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22.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成交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项目\n | \n标准\n分值\n | \n评分标准\n |
\n1\n | \n投标\n报价\n | \n10分\n | \n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最终报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1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n |
\n2\n | \n商务标响应情况\n | \n4分\n | \n不能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者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加 1 分,加分至满分为止。\n |
\n2\n | \n类似\n业绩\n | \n6分\n | \n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有一项得 2分,满分6分。\n(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n |
\n3\n | \n技术标响应情况\n | \n55分\n | \n1、服务方案15分: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编写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导诉;(2)立案信息录入(纸质材料扫描上传);(3)卷宗二维码信息录入;(4)民商事案件立案预排期及结案;(5)信访接待辅助;(6)卷宗整理;(7)卷宗扫描装订归档;(8)质检;(9)执行辅助事务;派驻法庭辅助事务服务;诉讼档案整理调阅(档案室);(10)其他辅助事务等服务内容。\n提供方案内容齐全、描述详细清晰,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可操作性强的得10-15分;提供方案内容齐全、描述详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9分;提供方案内容尚可、描述基本清楚,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4分。不提供不得分。\n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8分:措施完善、完全满足本项目进度要求,具备质量保证承诺有处罚措施的得7-8分;措施基本满足本项目进度要求缺少处罚措施的得 4-6分;质量措施缺失,部分满足进度要求的得1-3分。不提供不得分。\n3、管理制度8分:含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完善明确、能够保证项目实施要求的得 7-8分;有管理制度,基本能够保证项目实施的得 4-6分;仅提供部分管理制度,实施内容不明确的得1-3分。不提供不得分。\n4、人员安排及岗位分工10分:实施方案中具有详细的人员安排且岗位分工科学合理、拟投入人员经验丰富,对工作流程熟练掌握,熟悉相关政策等管理办法及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等,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得8-10分;人员及岗位分工安排科学合理,拟投入人员熟悉工作流程,知悉相关政策等管理办法及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等,能够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 5-7分;人员安排及岗位分工实施方案中仅有人员及岗位分工,了解工作流程的得 2-4分。仅提供简单人员分工,缺少岗位职责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n5、人员培训方案5分: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包括培训课程的安排、培训讲师的能力、培训环境的提供、培训的组织方式以及培训质量的保证措施等方面。培训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5分,基本满足2-3分,一般得1分。\n6、服务承诺5分\n提供在合同服务期内,收到采购人的服务请求(含计时、计件项目)时,能够及时响应的,且能够自觉遵守采购人的现场管理等的内容得3-5分,提供在合同服务期内,收到采购人的服务请求(含计时、计件项目)时,响应时间较长且不能够自觉遵守采购人的现场管理得1-2分 。\n7、提供保密承诺2分:鉴于项目基本情况应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执行措施,未提供的不得分。\n8、提供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劳资纠纷管理措施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n |
\n4\n | \n企业\n实力\n | \n25分\n | \n1.进驻法院工作团队熟知司法辅助外包各项业务流程,人员不少于34人的得6分。每多1人,加1分,满分10分。(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n2.(1)案件流转管理系统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n(2)司法辅助类相关管理系统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总分5分。\n注:以上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n(3)投标单位提供近2年(2020年1月至今)由保密局组织的保密培训,且由保密局颁发,盖有保密局公章的培训证明,每提供1人得0.5分,共5分,不提供不得分。\n |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投标人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23.1磋商小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人在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投标人
26.履约保证金25.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投标人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3如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投标人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2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1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签订合同
2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本项目是否由成交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28.招标代理费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采)发[2014]686号文件执行。27.履约验收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3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0.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质疑(八)质疑和投诉成交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一、项目概况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31.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1.投诉3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投标人和相关投标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1)服务内容:根据来院人员的目的,对其进行分流和引导,分门别类地提供诉讼和接访前各类别服务工作。(先期帮助当事人查阅准备的立案材料并给予引导,指引当事人前往办理业务。)导诉本项目主要包含导诉、立案信息录入(纸质材料扫描上传)、卷宗二维码信息录入、庭审预排期、材料转接、结案、卷宗及文书整理、扫描、装订、归档、质检、会计档案整理装订、执行辅助、文印、诉讼档案整理调阅、外派法庭服务及其他辅助事物。如本合同到期后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中标单位须按灵武市人民法院要求按时完成为止,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拒绝,否则灵武市人民法院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二)服务概况为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将审判执行核心业务与辅助事物进行分离,把适合有社会力量承担的司法辅助性事物由市场主体完成,通过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和审判能力体系建设及完善。(一)指导思想
(1)服务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案件所需流转信息录入卷宗流转系统并生成二维码,打印流转卷皮。3.卷宗二维码信息录入(2)工作职责和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审查立案后,打印立案审批表及案件分办单等一系列立案材料。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录入扫描立案材料,保证在立案当日将案件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系统内并将纸质材料扫描上传至系统内。(1)服务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地根据工作需求将案件数据信息录入各信息系统内,并扫描上传随案生成电子卷宗。2.立案信息录入(2)工作要求:工作人员需着装规范、整洁,对来访人员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提供优质服务,使用规范、准确、通俗、文明的语言。对无理吵闹或扰乱大厅秩序的立即报警铃或通知法警到现场处置。
(1)服务内容:负责信访接待大厅接待窗口接待来访者,引导当事人选择办理事项的窗口,联系承办法官或执行人员告知当事人来访事项,对于已确认与承办法官联系要求交付的材料,登记接收来访者转交的材料,向当事人转交业务庭室放置的各类法律文书和材料。5.信访接待辅助(2)工作职责:合法合理确定首次排期开庭时间,及时、准确、完整在应用系统中报结案件。(1)服务内容:对法院立案庭已登记立案的民商事案件,在应用系统进行预排期,以避让制为原则,依据《民事诉讼法》为依据,确定首次开庭时间,后移送各业务庭室。负责已审结案件的报结案件,要求根据送达回证等已确认送达完毕的材料进行案件系统报结,信息填写准确、完整,证据输入完整,有追加或变更当事人、保全信息必须录入清楚,结案案由与立案案由不一致的录入正确的结案案由。报结案件必须保证当日完成。4.民商事案件立案预排期及结案(2)工作职责和要求:打印卷宗流转二维码及卷皮,将案件移送流转至各庭室内勤处。
(1)服务内容:对诉调中心、审判、执行业务庭移交的卷宗、文书扫描、上传、挂档并生成电子卷宗后,再对已完成扫描工作的卷宗进行归档。卷宗数量以历年平均卷宗数15000册为基准;对于上诉案件及时按期扫描上传;对于会计档案、综合办公室文档进行装订。7.卷宗扫描装订归档(2)工作要求:案卷整理人员只对卷宗负责一次性整理工作,有问题的案卷便签标记出后退回执行员或书记员。根据工作量不少于4人。(1)服务内容:业务庭室内驻派卷宗整理人员进行卷宗整理,提高整理效率同时,保障卷宗安全性和完整性。6.卷宗整理(2)工作职责和要求:对所有来院人员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提供优质服务,使用规范、准确、通俗、文明的语言,认真高效完成接待、联络、转接材料工作。
(1)服务内容:中标单位服务人员按照执行局工作人员要求,负责办理交办的各项执行辅助工作,具体事务内容由执行局安排。9.执行辅助事务(2)工作职责和要求:检查纸质卷宗是否漏签字、盖章,材料、卷宗顺序是否正确,检查电子卷宗案号是否准确,有无缺页、漏页、图片颠倒等情形发生,最后对电子卷宗及纸质卷宗进行归档。工作人员需认真严谨,对卷宗负责。(1)服务内容:对纸质卷宗进行检查后,再对已完成扫描工作的卷宗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及时联系案件书记员说明卷宗存在的质量问题并退回,限定时限进行整改,整改后经检查质量合格后进行归档;要求质检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把好卷宗质量关,对于退回后限期拒不整改,经催促仍不按时交卷的,以及交卷经查仍存在未整改的质量问题的,制作台账登记后交由审管办。8.质检(2)工作要求:中标单位工作人员需认真严谨,对卷宗负责,保证准确、及时,如经甲方核查卷宗(档案、文档)扫描装订归档存在质量问题,需返工改正直至质量合格。
(1)服务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案件数据信息录入、案件报结工作,以及庭室安排的其他工作项目,具体要求参照上述工作要求。11.派驻法庭辅助事务服务(2)工作职责和要求:乙方工作人员需认真、严谨、高效完成甲方交办的各类文印工作。根据工作量不少于2人。(1)服务内容:对法院各庭室、派驻法庭提交的判决书、调解书等各类法律文书材料及其他内容文字材料等,按要求完成排版、编辑、打印、复印、制作等工作。10.文印辅助(2)工作要求: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泄露当事人个人信息,并积极和各执行员联系确定辅助工作权限。根据工作任务量不少于4人。
根据灵武市人民法院实际工作需求情况,除上述服务事项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调配人员完成其他审判、执行等辅助事务工作。13.其他辅助事务(2)工作职责和要求:严格按照灵武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档案调阅相关规定和在档案管理员的具体要求指导下完成日常工作,值班接待中严守纪律、认真负责、文明礼貌。根据工作量不少于2人。(1)服务内容:负责调卷室值班、接待工作。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各类档案交接、质检、归档工作;根据档案调阅相关规定负责对律师、当事人、单位内部及其他单位完成电子档案或纸质档案的调阅、归还等工作。12.诉讼档案整理调阅(档案室)(2)工作职责及要求:按法庭安排认真负责完成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量不少于5人。
(3)中标单位委派的服务人员应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无不良嗜好,遵守灵武市人民法院有关规章制度。(2)中标单位负责组建服务团队,明确团队负责人,指派符合服务条件、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供高质量的审判辅助服务。如在工作对接过程中与法院工作人员发生争议,应当通过沟通、协调的方式积极解决问题,防止发生争执、推诿扯皮,避免影响和耽误工作。中标单位统一定制工装,保证工作人员形象端装、大方。(1)为保证按时优质高效完成该项目工作量,中标单位对本项目委派的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4人,人员均由乙方负责管理;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可以调配增加服务人员,并向派出法庭和业务量大的庭室调配驻庭服务人员,驻庭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工作内容由灵武市人民法院相应庭室安排,必须保证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和职责,能够提供优质符合要求的服务,准确、及时地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二、服务团队及人员配置等要求15、中标单位在合同生效的次日,需确保所有服务人员及设备到位,对不符合服务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中标单位需及时调整。14、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耗材由灵武市人民法院负责保障,办公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保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业绩,解决当月问题。四、管理要求具体考核验收方式如下:考核验收工作由审管办组织各业务庭和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完成,各业务庭参会人员具体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上月工作量完成清单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及效率,共同确定考核验收结果,验收结果由各业务庭负责人、审管办主任签字后,交由灵武市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确认后支付服务费用。灵武市人民法院对中标单位所完成的工作实行月考核验收制度,并根据验收结果,以月平均外包费用为基础,确定当月的外包服务费用,对于出现明显质量效率问题及瑕疵,灵武市人民法院有权从外包服务费用中扣减相应费用予以处罚。三、工作量考核验收(4)因工作量为预估数,招标价为预估价,如在实际工作中工作量超过预估数,超出部分费用不再另行核算,仍由中标单位在原合同标的内履行。
7.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过程中,法院有权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中标单位应配合做好问题整改。6.合同签订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展工作,影响法院工作运行的,则视为违约,法院有权终止合同。5.与法院签署保密协议,乙方必须按保密协议执行,如有发现违反保密协议的任何行为,法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非法或本项目范围外的活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抽换、伪造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案件档案资料带离工作场所。3.听从法院具体工作内容安排和具体工作分配,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完成事务性工作,遵守和维护工作秩序。2.严格遵守法院的相关工作守则和法定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随意旷工,如遇紧急情况,需按法院要求时限按时完成工作。
5.在合作过程中,法院有权对不能胜任或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务人员提出更换要求。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法院有权实施监督检查。3.为保证服务质量,针对各服务项目的工作特点和服务质量要求,由双方协商、沟通,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制度。2.中标单位有义务做好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通过对服务工作进行相关业务专业技能的基础培训,达到相关工作人员上岗的基本条件。1.中标单位签订服务项目合同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法院一并签订《保密协议》。五、服务要求
(3)配合开展服务培训、业务培训、员工管理等事项。(2)负责协调项目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提供审判辅助事务咨询支持。(1)负责提供服务场地、必要的办公条件、办公用品及相应耗材,以及服务所需要的资料、数据。1.法院权利与义务六、职责范围6.法院具有督促中标单位按《劳动法》规定为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薪酬发放、个人所得税等权利。中标单位应根据当地有关社保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适时缴纳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若国家、省、市在缴纳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进行调整。如中标单位与其服务人员之间发生争议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法院无关。
(1)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提供合格的服务,提供工作所需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卷皮机、扫描仪等)。2.中标单位的权利与义务(7)对中标方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6)确定对接工作的部门及负责人。(5)对项目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考核,要求限期更正及处罚。(4)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
(7)负责完善服务团队人员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措施,负责工作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人事档案管理、劳动纠纷处理、绩效考核、年终考评、计划生育、离职手续、各项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的投保、出险处理等日常管理事项。负责承担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劳资纠纷、工作人员职务过错等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中标方管理人员不计入项目服务需求人数中。(6)应接受法院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解决。(5)负责对借用法院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如因服务人员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损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除外)。(4)通过人员顶替解决方案,抽调合格员工顶替由于怀孕、病假、紧急请假等临时脱岗的人员,杜绝出现工作长期延误的情形。遇员工休假达到3天以上的,需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时间内安排合格人员顶岗。(3)在服务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员工数量和工作标准按照法院业务处理的要求进行合理的调整,以达到服务的优化,但应尽可能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2)必须保证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本合同的要求。
(13)中标方服务人员不得在内网电脑接入外部介质。因中标方工作原因接入外部介质被高院通报一次处罚中标方方直接责任人200元;因中标方服务人员接入外部介质造成服务器被病毒侵入,处罚中标方直接责任人500元,造成泄密的按照保密规定予以追责。(12)应协助、配合法院对审判辅助事务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排查工作。(11)如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法院工作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以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导致法院承担赔偿责任的,中标方应负责赔偿法院的损失。(10)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遵守法院有关规章制度。对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非因法院工作人员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责任。中标方的用工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必须与招聘人员及时签订用工合同,并适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保险等,中标方员工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中标方方自行解决。(9)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及时返还相关办公设施、设备及相关数据、档案材料并保证上述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设施设备的正常损耗除外),相关数据、档案材料完整无缺。(8)负责按不低于灵武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向员工落实各项工资、福利项目,根据约定及时向工作人员发放工资。
5.若中标方在服务某阶段时期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或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三次以上,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在未消除上述情形前,法院有权延迟支付当月项目服务费。4.因服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违反规定公开发布敏感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实,在中标方未消除上述影响前,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当月项目服务费,由此造成损失由中标方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中标方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3.在服务期间,中标方服务人员由于怀孕、病假、紧急请假等临时脱岗的,乙方不能及时抽调合格工作人员顶替或遇工作人员休假达到3天以上,乙方不能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合格人员顶岗,致使甲方工作延误,造成严重损失的,在乙方未改善上述情形前,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当月项目服务费或扣除部分服务费。2.在服务期间,中标方服务人员因为调动、辞职或被辞退等原因,导致工作人员不足的,未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工作人员,致使工作延误,造成严重损失的,在中标方未改善上述情形前,法院有权延迟支付当月项目服务费。1.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未能配齐符合甲方需求的人员,则视为主动违约,法院有权终止合同。七、违约责任
中标方应按交接工作清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并按工作清单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法院交付工作成果;法院对中标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按约定质量标准进行考核验收,以每月考核记录为准,如经考核中标方存在工作质效问题,考核记录为扣罚乙方服务费用的依据。2.工作成果交付和验收:法院以制作工作清单的方式向中标方交付工作,中标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任务。对交付的工作中标方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范围的,应在工作交接时当面提出。法院收到异议后应与中标方管理人员及时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重新出具新的工作清单。如果中标方方在工作交接时未当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该工作安排,则应严格按工作要求完成服务任务。1.工作的交接及异议处理流程:八、工作交接及成果验收要求6.法院违反合同约定,使中标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有权要求法院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造成中标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中标方一定经济损失补偿。
(2)审判事务案件标准:按中标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效。(1)业务量验收标准;中标方按法院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法院组织人员验收。4.服务验收标准:中标方完成的工作质量需达到法院业务标准,为保证服务质量,中标方应于每月10日前,与法院指定人员汇总上月工作情况。如未达到标准,须在法院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毕。3.服务质量要求:对于标段内的服务工作,如未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必须保证限期内完成,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并迟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具体以考核后的结果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违约金。如属法院导致迟延完成任务,则中标方只负责完成服务工作,不承担违约责任。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合同编号:XXXX(仅供参考)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九、双方在工作中,可因工作需求对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认为合同条款需要变更,应与另一方协商,并就变更事宜与另一方签订协议。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乙方):采购人(甲方):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XXXX.2、XXXX;1、XXXX;
第五条知识产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3、XX万元。2、XX万元;1、XX万元;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内管理及合理使用。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第十条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提交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第十四条附件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X份,乙方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甲方:乙方:5、其他4、中标通知书3、项目响应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1、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二、响应报价表一、响应函目录年月日投标人:(盖章)项目编号: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响应函六、资格证明文件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四、采购需求响应表三、响应价格明细表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
电子邮件:邮编:传真:电话:地址:投标人:(盖公章)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投标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投标人:(盖章)二、响应报价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n响应价格\n | \n人民币小写(元):\n |
\n响应价格\n | \n人民币大写:\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 |
\n备 注\n | \n响应价格为投标人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n |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年月日投标人:(盖章)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年月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服务名称\n | \n服务内容\n | \n单价\n | \n数量\n | \n总价(元)\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 |
\n8\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n | \n | \n |
\n序号\n | \n服务\n名称\n | \n磋商文件规定\n | \n响应文件响应情况\n | \n偏离\n情况\n |
\n序号\n | \n服务\n名称\n | \n服务内容\n | \n服务内容\n | \n偏离\n情况\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六、资格证明文件(本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年月日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承诺函
资格承诺函(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日期: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承诺函(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日期:
日期: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监狱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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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式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通政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想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呈武市人民法院的吴武市人民法院重
到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果的域目案购活精,工程的施工平
位全部为符合政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惠务全部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吴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所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属于(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空夏润泽车源法作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7)人:营业收入为(741)
万元,资产总额为(747)万元,属子小型企业
不存在控股股素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宁夏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6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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