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油菜田免疫诱抗剂(二氢卟吩铁)药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zfcg-2022-73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联系人吴承东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13222433889
中标公司南京百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油菜田免疫诱抗剂(二氢卟吩铁)药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编号:JHZFCG-2022-73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发布日期:2022-11-10 17:17
• 项目编号: XZP2022111000184
• 项目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油菜田免疫诱抗剂(二氢卟吩铁)药剂采购项目
• 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油菜田免疫诱抗剂(二氢卟吩铁)药剂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HZFCG-2022-7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和授权人);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内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它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协商。
(四)拒绝下述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5.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件一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合路20号,芯浦科创中心,一号楼13楼
联系人:
吴承东
电话:
025-5828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幢11层1108室
联系人:
胡工
电话:
13222433889
电子邮件:
252655554@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招标编号:JHZFCG-2022-73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发布日期:2022-11-10 17:17
• 项目编号: XZP2022111000184
• 项目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油菜田免疫诱抗剂(二氢卟吩铁)药剂采购项目
• 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油菜田免疫诱抗剂(二氢卟吩铁)药剂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HZFCG-2022-7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0.02%二氢卟吩铁可溶粉剂30公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针对该项目需采购0.02%二氢卟吩铁可溶粉剂,根据根据苏农保【2022】10号“关于发布2022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和技术名录的通知”指导文件附件1中“2022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中要求,南京百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名录库中唯一能生产0.02%二氢卟吩铁可溶粉剂的生产企业,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
范围 | 01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油菜田免疫诱抗剂(二氢卟吩铁)药剂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和授权人);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内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它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协商。
(四)拒绝下述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2-11-10 09:00 至 2022-11-16 17:00 |
获取方式 | 采购邀请发出后,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填写采购确认函并于2022年11月16日下午17:00前回复邮件(邮箱:252655554@qq.com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2-11-21 09: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2-11-21 09:0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云座中和1幢1108室 |
其他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5.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件一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合路20号,芯浦科创中心,一号楼13楼
联系人:
吴承东
电话:
025-5828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幢11层1108室
联系人:
胡工
电话:
13222433889
电子邮件:
252655554@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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