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即自然资告字〔2024〕13号
经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准入产业类型 | 出让年限(年) |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4-13-1 | 段泊岚镇腾飞路以东、规划十六号路以北 | 8278 | 二类工业用地 | ≥1.5 | ≥ 40% | ≤15%(不小于10%)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50 | 361 | 188.3260 | 12万元或者12万元的整数倍 |
2024-13-2 | 灵山街道省道209以西、灵泽路以北 | 5079 | 二类工业用地 | ≥1.5 | ≥ 40% | ≤15%(不小于10%) | 金属制品业 | 50 | 227 | 143.1965 | 7万元或者7万元的整数倍 |
2024-13-3 | 灵山街道西环路以东、灵通路以南 | 5495 | 二类工业用地 | ≥1.5 | ≥ 40% | ≤15%(不小于10%)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50 | 246 | 155.3325 | 8万元或者8万元的整数倍 |
2024-13-4 | 灵山街道灵通路以南、省道209以西、兴灵路以北 | 16280 | 二类工业用地 | ≥1.5 | ≥ 40% | ≤15%(不小于10%)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50 | 1153 | 309.9085 | 24万元或者24万元的整数倍 |
2024-13-5 | 灵山街道泉上路以东、灵通路以北 | 6515 | 二类工业用地 | ≥1.5 | ≥ 40% | ≤15%(不小于10%)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50 | 455 | 151.3700 | 9万元或者9万元的整数倍 |
注: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
二、耕地开垦费
竞得人除缴纳拍卖成交价款之外。2024-13-1号地块还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254.8260万元。2024-13-2号地块还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129.5145万元。2024-13-3号地块还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140.1225万元。2024-13-4号地块还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0万元。2024-13-5号地块还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3.5955万元。
三、产业准入
地块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2024-13-1号地块根据即墨区段泊岚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监管材料要求,准入产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即墨区段泊岚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2024-13-2号地块根据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监管材料要求,准入产业类别为金属制品业,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2024-13-3号地块根据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监管材料要求,准入产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2024-13-4号地块根据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监管材料要求,准入产业类别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2024-13-5号地块根据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监管材料要求,准入产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
四、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须单独申请。
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和《拍卖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为非青岛市即墨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青岛市即墨区内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定于2024年10月12日1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ingdao.gov.cn)点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网上交易’”进行。
七、竞买人可于2024年9月21日9时至2024年10月11日16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八、竞买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9时至2024年10月11日16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6时。竞买人与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缴款人名称须一致。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九、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资料。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十、竞买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买人资格后审制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可通过电话(18866625196)联系咨询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的相关事宜,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五)竞得人须按照约定的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重新组织出让活动。
十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2-58551739
数字证书(CA)青岛市即墨区受理点:青岛市即墨区市民大厅一楼7号窗口
数字证书(CA)联系电话:18866625196
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