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委托,就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YHDL-HZ-CG2018061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人采购需求:
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包括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各用户单位食堂物资年度供货。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内容如下:
标项一:粮油;
标项二:蔬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
标项三:调味品类;
标项四:米面制品。
本次招标采购计划各标项选择4家单位作为该标项的入围供应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五、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标项一至标项四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磋商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8-08-28 至 2018-09-0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11室
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
银行账户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
帐号:33020280201000001184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等(均需加盖公章)。
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的磋商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018年 9 月 10 日下午14:00;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9室)
九、磋商时间: 2018年 9 月 10 日下午14:00;
十、磋商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9室)
十一、磋商响应保证金:
标项 |
保证金金额(元) |
标项一:粮油; |
2000.00 |
标项二:蔬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 |
2000.00 |
标项三:调味品类; |
2000.00 |
标项四:米面制品。 |
2000.00 |
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
帐号:33020280201000001184
磋商保证金应以磋商供应商名义缴纳,缴纳时应注明递交单位及所投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以实际收到缴纳资金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运溪路(仁和段以)36号
联系人:汪奔
联系电话:0571-87285051
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11室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71-87990912、13018992788
传真:0571-8799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