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华区农村公路改造提升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1.3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hz-2023-018
预算金额3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龙工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海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0898-662509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海南海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受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人”)的委托,对龙华区农村公路改造提升项目(监理)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HNHZ-2023-018
2. 招标范围及工期:(一)龙华区农村公路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龙泉镇和遵谭镇,具体位置如下: 1.龙桥镇道路:西起龙桥镇文明大道与龙源街交叉路口,经文明大道、商业东街及商业南街至龙源街。2.龙泉镇道路:西起占符小学附近,经 Y205 乡道、西街及北街至原十字路中学校门处。3.遵谭镇道路:北起谭经南路中段(谭经南路与松涛二级渠道交接处)东至 X144 已铺设沥青路面段相接。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泥砼路面沥青罩面、交通标线施划、检查井和雨水口提升加固、病害路面处治。 具 体 建 设 规 模 本 项 目 共 涉 及 3 条 道 路 , 合 计 总 长 为 8185.868m,其中龙桥镇道路全长2369.534m,红线宽度 10~ 20m,根据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及城市支路,设计速度根据道路等级分别为 40Km/h、20Km/h;龙泉镇道路全长 5154.2m,红线宽度 5~8m,根据规划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城市支路及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根据道路等级分别为 20Km/h、20Km/h、40Km/h;遵谭镇道路全长 662.134m,红线宽度 4~12m,根据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及城市支路,设计速度根据道路等级分别为 40Km/h、20Km/h。
2.2、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2.5、招标控制价:313558.5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1名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机构颁发的岗位证书或电子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晓云国际2号楼6层2-601
4.3、标书售价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
4.5、标书获取时应携带以下资料:投标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办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等报名材料,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8月29 日 10: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
5.3、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10:00 时(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 
5.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须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政府采购网。
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8.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人所在地点:海口市海秀中路84号龙华城投大厦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898-6650991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海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晓云国际2号楼6层2-601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898-66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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