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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52335
(三)预算金额:3,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10月31日 |
1.从法律的角度,对甲方减员事项中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决策和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提示法律风险和对策,协助甲方妥善安置员工,尽可能降低劳动用工法律风险。2.就本次专项与甲方沟通了解情况,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定制适合甲方可平稳过渡的减员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3.为甲方核算减员成本、制定减员方案、减员流程的设计与评估,提出并比较多种方案,以供参考选择,最终确定恰当合适的解决方式处理后续事宜。4.就甲方与员工或员工代表往来的文件、邮件予以审阅,并就对方的诉求进行合理性分析及提出应对方案,供甲方参考。5.应甲方要求,提供和修改减员方案所需的表单文件。6.为甲方在减员事项中与劳动者之间的谈判问题提供专业的劳动法律意见,帮助甲方掌握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的可行性,其间做好诉讼的风险评估,尽可能地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7.应甲方要求并经双方时间确认,乙方律师到场协助甲方管理层与员工进行谈判和协商。(专项法律服务期内以一次为限,每一天为一次)。除经过双方确认到场提供谈判和协商服务外,日常双方将会通过微信、电话、邮件保持联系。8.应甲方要求,提供和修改减员方案所需的表单文件。9.应甲方要求,参加有关减员事项的管理层会议,或针对管理层会议提出的疑问给予法律解答。10.针对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就甲方减员等事宜进行的询问和调查工作,乙方律师协助甲方就法律问题作出回应和解答。 | 1 | 3,000 | 次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孔建芬 18028081972
采购单位: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