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卓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州中医医院维保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49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y-cggk-2023031号
预算金额4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雒彩霞186999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伊犁州中医医院维保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CGGK-2023031号
项目名称:伊犁州中医医院维保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9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1500000,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犁州中医医院维保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项三:洗涤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洗涤物品服务项目
   备注:服务期限3年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伊犁州中医医院维保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项四:布草类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布草类采购
   备注:服务期限3年
标项三
   标项名称:伊犁州中医医院维保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项五:消防维保及检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防维保及检测
   备注:服务期限1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3,1年;标项 1、2,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此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洗涤服务投标企业提供所用的洗涤化料(氯漂粉、乳化剂、彩漂粉、医院专用洗涤剂)用品的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洗涤服务投标企业须提供环保局颁发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文件原件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洗涤服务投标企业须提供伊宁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三标段);
【标项2】
布草类投标企业提供质量监督检验局出具的质检报告;(工作服、病号服、墨绿纱卡、床单元面料、被褥棉质【克重、ph值,甲醛含量必须检测】);布草类投标企业现场提供样品。(医生男冬、夏装、工作裤、病号服、墨绿纱卡急救服冬、夏装、白线绢、湖蓝床单,棉被、枕芯(荞麦皮),手术葫芦帽,绿纱卡双层中单样品注明厂址,电话,生产标准)(四标段);
【标项3】
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临时一级及以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一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五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 址:伊宁市边合区健康路2号伊犁州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0999-8133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综合楼B座18层1815号
联系方式:18699947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雒彩霞
电 话:18699947789
附件信息:
2023.10.16-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维保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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