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洞头区水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tcg20230625052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志毅0577-633669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洞头区水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20230625052
项目名称:洞头区水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洞头区水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第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完成洞头区水利相关重点地区的数字化监控、防洪预测、防洪抢险的集中调度;水资源的计划用水、取水及缴费统计;水土保持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的数字化管理和监控。建设的子系统包括:智慧水利综合展示系统、监测监控预警系统、防洪调度与决策支持系统、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工程标准化运营管理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移动应用等7大功能子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3.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4.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如已在工商办理三(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PDF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05347952@qq.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水库海塘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 址:洞头区北岙街道通港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95707576
质疑联系人:郭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695707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
传 真:0577-63366989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志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366989
质疑联系人:林志毅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3669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传 真:0577-63387900
联 系 人:许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3879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洞头区水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20230625052
项目名称:洞头区水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洞头区水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第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完成洞头区水利相关重点地区的数字化监控、防洪预测、防洪抢险的集中调度;水资源的计划用水、取水及缴费统计;水土保持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的数字化管理和监控。建设的子系统包括:智慧水利综合展示系统、监测监控预警系统、防洪调度与决策支持系统、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工程标准化运营管理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移动应用等7大功能子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3.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4.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如已在工商办理三(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PDF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05347952@qq.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水库海塘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 址:洞头区北岙街道通港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95707576
质疑联系人:郭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695707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
传 真:0577-63366989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志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366989
质疑联系人:林志毅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3669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传 真:0577-63387900
联 系 人:许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3879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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