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
金额
35.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益创停车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阜宁
县益林镇境内
;
2.2工程规模: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
,对现有场地进行改造,主要
工作内容
有
小站前路南侧、振兴路东侧路边向内预留
2m宽绿化带,场内铺设碎砖基层及碎石面层
等
工作
,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
|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
,对现有场地进行改造,主要
工作内容
有
小站前路南侧、振兴路东侧路边向内预留
2m宽绿化带,场内铺设碎砖基层及碎石面层
等
工作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
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三级(含)以上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
B
类);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
http://fnztb.funing.gov.cn/fn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200元标书费用。
4.2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3日
15:00,
投标地址:益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
2022年11月23日
15:00,
益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
招标最高控制价
:
35.2万元
七.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按照以合同为基础实际发生工程量的
60%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益创停车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
益林镇益东居委会二组中心路
22号
地
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
A座10层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陈兆俊
联
系
人:
掌同
电
话:
13814322329
电
话:
131419139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11月14日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招标文件.docx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招标文件.docx
二0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公章)招标人:阜宁益创停车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章)招标文件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
2.2工程规模: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对现有场地进行改造,主要工作内容有小站前路南侧、振兴路东侧路边向内预留2m宽绿化带,场内铺设碎砖基层及碎石面层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2.1工程地点:阜宁县益林镇境内;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益创停车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条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001 |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 |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对现有场地进行改造,主要工作内容有小站前路南侧、振兴路东侧路边向内预留2m宽绿化带,场内铺设碎砖基层及碎石面层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日历天 |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23日15:00,投标地址:益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4.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15:00,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http://fnztb.funing.gov.cn/fn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200元标书费用。四、招标文件的发售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付款方式:招标最高控制价:35.2万元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7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益林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十、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以合同为基础实际发生工程量的6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传真:传真:电话:13814322329电话:13141913999联系人:陈兆俊联系人:掌同邮编:224400邮编:224400地址:阜宁县益林镇益东居委会二组中心路22号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层招标人:阜宁益创停车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11月14日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二、投标保证金1.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1.3计划工期:20日历天。1.2工程规模: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对现有场地进行改造,主要工作内容有小站前路南侧、振兴路东侧路边向内预留2m宽绿化带,场内铺设碎砖基层及碎石面层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1.1工程地点:阜宁县益林镇境内;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001 |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 | 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对现有场地进行改造,主要工作内容有小站前路南侧、振兴路东侧路边向内预留2m宽绿化带,场内铺设碎砖基层及碎石面层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日历天 |
3.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资格审查资料2.2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7000.00元,开标前,现金用信封装好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特别提醒:3.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3.6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加盖投标人公章)。3.5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3.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1本工程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一个标书。商务标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文件将被拒绝。3.8投标文件的编制3.7.4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3.7.3投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2.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8条“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写。
3.8.2.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8.2.4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汇总表(如有);3.8.2.3投标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3.8.2.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8.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8.2商务标书应包括的内容:
3.8.2.11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加盖投标人公章)。3.8.2.10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3.8.2.9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8.2.8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8.2.7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8.2.6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未按本章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法人公章,因密封不牢造成封口在本投标文件唱标前自行脱落的按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一个标书。商务标书正副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商务标书应装入商务标封袋,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名称;4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上述3.8.2.1至3.8.2.12的材料合订成册。3.8.2.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5.投标文件的递交4.4投标文件应标明正、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7.1开标时间和地点7.开标6.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保证金将被没收。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6.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3.8和5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6.1在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7.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7.2开标程序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按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应同时出示必须出席会议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招标人在投标人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下列要求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准时参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要求参加 | √ |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检查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的到会情况;(5)按照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8、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7.3开标异议(8)开标结束。(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未签字的视为认同;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9、无效标条款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不一致的;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不同投标人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同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因招投标系统故障因素导致所有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均不能解密的除外;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错漏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的;(2)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9)聘请为本项目代理招标和编制标底的单位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递交的;
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29、法律、法规、规章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形的。2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7、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26、按招标文件约定应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未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5、开标到场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有约定)、投标函中明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不一致的;
10.2中标候选人公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文件的要求。10.1定标方式10.合同授予对以上述第21条、第22条为依据判定为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施工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14]2号)文的要求,认真核查是否存在疑似围标串标的行为,同时在评标报告中对投标人是否涉嫌围标串标作为认定。
10.4履约保证金代理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苏价费[2009]278号文件及阜宁县县政府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3800.00元。由中标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0.3中标通知招标人在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公示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招标人的回复。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11、投诉10.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0.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5签订合同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中标人应按规定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到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一、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11.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初步评审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6)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加盖投标人公章)。(5)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2.2响应性审查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2.1形式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 是否有签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进行投标报价修正的,投标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电话通知后二个小时内抵达评标现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3、详细评审(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4)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H。(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3.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三、其它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若为多标段招标,K值保持不变)。
二、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一、评标程序:在阜宁县范围内进行招标的项目适用本规则,但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二、通用评标规则
三、得分并列(或正负偏离值):投标人得分(或正负偏离值)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5、投标人的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比较中,价格以“元”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以清单的计量单位为准,如数据中的整数部分相同,小数部分出现偏差,不予扣分;4、评标中发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自相矛盾的问题,而在投标答疑中未能得到澄清处理的,应当统一采取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评标的措施。3、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出现大面积错误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为无效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1、投标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的;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作无效标处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四、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无效。3、上述情形之外的,但需要对原投标文件中的价格进行调整的,决算审计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对招标人有利的处理。2、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全部清单报价汇总后大于其投标承诺书中的投标报价时,竣工决算时单价的计算方式为:以中标人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中的报价除以全部清单汇总价后所得的数据作为计价比例,以原清单中的单价乘以上述计价比例后所得的新单价即为竣工决算时的单价。1、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清单子目的单价乘以工程量,所得该子目的“正确”合价大于其投标文件中该清单子目的“错误”合价时,竣工决算时单价的计算方式为:以投标文件中该清单子目的“错误”合价除以该清单子目的工程量后,所得的单价即作为决算时该子目的单价(如果该子目在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发生变更,超出部分工程量的决算单价仍按上述方法修正后的单价进行决算);如中标后在竣工决算时发现以下情况,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示范文本》的组成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说明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二)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全称):阜宁益创停车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阜宁县益林镇境内。1.工程名称: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同上。5.工程内容:振兴路东侧、小站前路南侧简易停车场工程,对现有场地进行改造,主要工作内容有小站前路南侧、振兴路东侧路边向内预留2m宽绿化带,场内铺设碎砖基层及碎石面层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4.资金来源:国有。
人民币(大写)元整(¥: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一次验收不合格者,除返修合格外,尚按合同价的5%扣罚工程款,在给付的工程款中扣除。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
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2022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内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法律
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前;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深化设计等,以及发包人、监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经审查的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2套完整的施工图纸,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图纸的有关内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后2天内;
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发包人要求;
1.10交通运输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实施,其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范围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1.13.2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1.13.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负责整体工程协调管理、批准所有签证及变更方案实施。联系电话:;姓名:;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帮助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专业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场内交通条件,如不具备,则由承包人实施,并承担费用。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和竣工图3套。(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全套施工资料及竣工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施工期间及质保期内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与发包人无关。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及垃圾处理的要求:承包人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内容,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违反该项规定,所引起的一切罚款等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包括由此造成的政府相关部门对发包人的罚款金额。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资料及电子档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中止合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中途项目经理需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发包人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离岗的,将处以每人每天2000元的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若擅自离岗连续达7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和经合同备案的项目部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中途施工管理人员需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发包人同意。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通知后10天内仍未更换的,发包人有权指示承包人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在暂停施工后的10天内仍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进场2日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通知后28天内仍未更换的,发包人有权指示承包人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在暂停施工后的10天内仍未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复检仍不合格或者同一项目购置两种以上不合格材料的,责令不合格材料退场,扣除施工及监理单位各20%的履约保证金。(1)第一次建筑材料、构配件“飞检”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督促封存或退场,监理单位应进行记录,必要时,不合格建筑材料要在联合检查组及有关媒体的见证下退场。对施工单位更换后的建筑材料进行双倍复检,并对施工及监理单位发放预警通知书,同时各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2.在本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配合县有关部门依据《阜宁县工程建设项目飞检管理办法》(阜政发〔2016〕25号)开展的飞检工作,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如下违约行为,建设单位将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并由施工单位承担复检的费用:注:1.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时配备到位。所有人员有持证要求的必须持证上岗,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尽心尽职地做好本职工作。如不能胜任工作的,发包人将有权建议更换,直到更换至能胜任现场管理工作为止。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离岗的,将处以每人每天500元的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若擅自离岗连续达7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中止合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规范要求。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4)项目部成员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岗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3)对两次以上复检不合格或者同一项目购置三种以上不合格材料的,责令不合格材料退场,扣除施工及监理单位各50%的履约保证金。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分包合同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对于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分包项目,承包人须对安全、质量、工程进度进行分包管理。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如确有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之外的专业工程需要分包,须经发包人认可。3.5.2分包的确定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招标文件约定。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进场直至施工完成交付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相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1)合同及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等;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单独支付,包含在工程款中支付。
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
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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