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高速公路在建信息化系统第三方安全测评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省高速公路在建信息化系统第三方安全测评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4个在建信息化系统(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高速公路交通运行数字孪生及泉厦扩容交通运行仿真决策、数据治理及大数据平台开发)需要采购第三方安全测评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福建省高速公路在建信息化系统第三方安全测评技术服务
2、项目编号: LWCG-XG-2023001
3、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一 | 福建省高速公路在建信息化系统第三方安全测评技术服务 |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标准要求: 1.对福建省高速公路在建信息化系统(数据治理及大数据平台开发)的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内容进行三级等级保护的测评,出具测评报告,协助完成系统等保备案工作; 2.对福建省高速公路在建信息化系统(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的资控系统、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的招采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高速公路交通运行数字孪生及泉厦扩容交通运行仿真决策)开展安全评估服务,按系统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 项 | 1 | 项目涵盖的各系统最高限价如下: 1.数据治理及大数据平台开发项目三级等保测评及安全评估服务最高限价28.5万元; 2.1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的资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5.6万元 2.2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的招采系统安全评估服务最高限价2万元; 2.3安全生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最高限价1.9万元; 2.4高速公路交通运行数字孪生及泉厦扩容交通运行仿真决策平台安全评估服务最高限价11.5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49.5万元。 |
4、服务(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5、服务(交货)期限: 6个月。(采购人统一安排,如系统建设未达到测评条件,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6、质量要求:合格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国内企业。企业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 (含)以上;
(2)测评机构可作为供应商自行报价。测评机构若不参与报价,只可给1家供应商出具授权函。若测评机构为多家供应商出具授权函,则相关报价均无效。由测评机构授权的供应商还需提供测评机构的授权函,并加盖测评机构公章。
(3)测评报告的要求:本项目验收需出具测评报告,测评报告由具备等保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等保测评资质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要求提供《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
(4)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测评团队须至少具备1个高级测评师,2个中级测评师,1个初级测评师,并且由高级测评师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测评师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需满足评审办法规定的服务要求。
(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报价文件按作废处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上“搜索”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报价文件按作废处理。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4)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企业及其法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最低评审价法。
四、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应注明经办人通讯方式和邮箱等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3年 6月6日至2023 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3号楼4层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免费领取询价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采购活动时间地点
1.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3号楼4层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
3.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应出具法定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供审查。
4、其他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报价文件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包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成功报名的或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不予接受。
六、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www.fjgsgl.com)等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3号楼4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606021163
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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