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郴州市城市大脑指挥中心项目档案管理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361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采购的郴州市城市大脑指挥中心项目档案管理服务,因前期发布的第一次采购公告反馈结果中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现重新发布公告采购该项目档案管理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基本概况:
1.采购内容名称:郴州市城市大脑指挥中心项目档案管理服务;
2.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3.定价方式:按均价选取,拟中标供应商有效报价低于本次有效平均价的,以其有效报价为准;
4.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捌万零玖百元整(¥380900.00);
5.具体内容:为郴州市城市大脑指挥中心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数字化管理;协助业主单位完成该项目及配套采购的流程合规、资料完备等方面的梳理和自检等工作。郴州市城市大脑指挥中心项目为信息化为主的综合服务类项目,项目投资金额3618万元;
6.工期要求:自该服务中标之日起自项目终验止;不少于1年的免费售后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等级证。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送响应文件
于2023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08室(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送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2号栋308办公室;联系人:李主任;电话:18975730912/2877100。
(二)响应文件资料
1.是否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档案管理服务,如明确参与,请提供档案管理服务费报价(含调研过程中所需的车费等所有费用);
2.根据工期要求及采购需求,明确反馈能否满足相关要求需求,进行团队保障、工期、阶段工作等初步响应(需提供团队成员档案管理相关证书复印件);
3.公司简介(含公司营业执照等);提供公司及项目经理具备相关类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及验收经验案例佐证资料。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信用郴州”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据;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类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及验收经验。如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出具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6.参加本项报价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格式自拟);
7.近三年相关案例(包括金额、服务单位、合同页面等关键佐证材料);
8.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zs.gov.cn/html/index.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五、采购需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3人,且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档案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如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派出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人员的,需提供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2.履职要求:认真履行聘请(或委托)协议规定的义务,严格执行廉政责任书明确的相关规定;3.响应要求: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当切实做到1个小时内响应服务要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4.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档案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高效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联系人:郭进喜
咨询电话:0735-2368503/19892425092
七、最终解释权在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一、采购内容基本概况:
1.采购内容名称:郴州市城市大脑指挥中心项目档案管理服务;
2.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3.定价方式:按均价选取,拟中标供应商有效报价低于本次有效平均价的,以其有效报价为准;
4.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捌万零玖百元整(¥380900.00);
5.具体内容:为郴州市城市大脑指挥中心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数字化管理;协助业主单位完成该项目及配套采购的流程合规、资料完备等方面的梳理和自检等工作。郴州市城市大脑指挥中心项目为信息化为主的综合服务类项目,项目投资金额3618万元;
6.工期要求:自该服务中标之日起自项目终验止;不少于1年的免费售后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等级证。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送响应文件
于2023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08室(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送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2号栋308办公室;联系人:李主任;电话:18975730912/2877100。
(二)响应文件资料
1.是否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档案管理服务,如明确参与,请提供档案管理服务费报价(含调研过程中所需的车费等所有费用);
2.根据工期要求及采购需求,明确反馈能否满足相关要求需求,进行团队保障、工期、阶段工作等初步响应(需提供团队成员档案管理相关证书复印件);
3.公司简介(含公司营业执照等);提供公司及项目经理具备相关类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及验收经验案例佐证资料。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信用郴州”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据;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类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及验收经验。如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出具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6.参加本项报价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格式自拟);
7.近三年相关案例(包括金额、服务单位、合同页面等关键佐证材料);
8.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zs.gov.cn/html/index.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五、采购需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3人,且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档案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如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派出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人员的,需提供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2.履职要求:认真履行聘请(或委托)协议规定的义务,严格执行廉政责任书明确的相关规定;3.响应要求: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当切实做到1个小时内响应服务要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4.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档案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高效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联系人:郭进喜
咨询电话:0735-2368503/19892425092
七、最终解释权在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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